正文 第23章 人員異動管理(1)(1 / 3)

人員異動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

人員異動崗的崗位職責主要是:為正常員工流動以及經過績效考核後需進行崗位調整的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因為關係到企業及員工的利益,所以不僅要求此崗位的工作人員具有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更要求其工作態度端正、細致認真,能迅速準確地完成工作任務。

人員異動主管崗位職責

人員異動主管的直接上級是人力資源經理,直接下級是人員異動專員。其崗位職責有以下幾點。

職責1:協助經理完成人力資源部的日常工作,合理安排部門工作。

職責2:及時與相關部門建立必要的工作聯係,使工作協調一致。

職責3:負責及時向下屬說明工作的目標及重要性。

職責4:及時完成經總經理核準的有關員工評核、調撥事宜的辦理。

職責5:對公司內部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形成科學有層次的人員結構。

職責6:準確及時地掌握企業各方麵的情報,彙總、分析及處理各部門相關人員的信息。

人員異動主管任職條件

人員異動主管應符合下列任職條件。

條件1: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本科及以上的學曆,具有3年以上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

條件2:熟悉了解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精通財務管理、勞動管理。

條件3:熟悉了解人力資源管理方麵相關的專業知識,了解法律、管理、心理、政治、公共關係及社會學等學科知識,掌握計算機基礎知識。

條件4:明確了解人力資源部的職責、計劃、工作重點及要點。

條件5:通曉情報分析、判斷知識。

條件6:了解企業的社會意義、使命、企業傳統及企業各部門的主要業務。

人員異動專員崗位職責

人員異動專員的直接上級是人員異動主管,沒有下級。其崗位職責有以下幾點。

職責1:及時接收、複印、保存、轉呈人力資源方麵的相關文件,妥善辦理員工入職、離職、晉升、遷調及獎懲的相關手續。

職責2:記錄人員異動的數據並完成相關的報告。

職責3:負責解答有關人力資源方麵的質疑,或向該問題的主管提交該質疑。

職責4: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人力資源日常事務工作。

人員異動專員任職條件

人員異動專員應符合下列任職條件。

條件1:具有管理學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曆,熟悉了解人力資源管理的原理及基本知識。

條件2:有2年以上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尤其是員工招聘、培訓及晉升的經驗。

條件3:能夠獨立擬定企業人力資源計劃及預測報告,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斷能力。

條件4:對企業的人力資源規章製度熟悉了解,對各種勞動法律法規、薪資製度等明確掌握。

人員異動崗位上的工作人員負責辦理員工崗位調整手續的具體工作,因此企業應加強對該崗位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特別是辦理員工離職時,該崗位的員工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識,應嚴格按工作流程進行操作:注意保留員工申請離職的書麵證據;與離職後可能發生爭議的員工簽訂離職協議書;不能扣壓檔案、證件;交接完後及時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收回已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社保轉出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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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人員調動管理

企業內部人員的調動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員工通過績效考核或參加內部競聘後,工作崗位發生變化的管理。員工職位升遷的管理相對簡單,按規定辦妥相關手續即可,而辦理降職的管理則比較複雜,企業一般在處理這種情況時都比較謹慎,會先與降職人員進行談話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後才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內部人員調動管理辦法

下麵我們列出××公司的管理辦法,以供讀者閱讀參考。

××公司內部人員調動管理辦法

執行部門檔案編號

審批人員批準日期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製定的目的是為了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達到

(續表)

“人盡其才,人盡其職”的目的。

第二條本辦法規範了公司內部的人員調動,適用於員工在公司內部的流動管理。

調動

第三條公司內部的調動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職級職務一同升遷。

(2)職級上升、職務不變。

(3)職級不變、職務上升。

(4)職級職務均不變。

第四條員工因下列原因在公司內部調崗時,應辦理內部調動手續:

(1)員工參加公司內部其他崗位競聘且被錄用時。

(2)因工作或生產需要,調整歸屬部門時。

(3)員工因不適應原崗位工作,被調整工作崗位時。

(4)員工升職或降職時。

第五條內部招聘的調動:

(1)公司在製定人員招聘計劃時,應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招聘,凡符合條件的員工均可報名應聘新的工作崗位。

(2)在與外部員工共同競爭新崗位時,同等條件下,公司將優先錄用本公司員工。

(3)內部員工經過規定程序被錄用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出具《員工內部調整通知書》,為其辦妥相關的任職手續。

第六條工作崗位的調整:

(1)部門內部調動:指因工作、生產需要,或因員工身體、技能等因素不能適應現工作崗位時,部門內部可自行調整。員工經考核合格後方能調動崗位,部門主管領導填寫《員工內部調整通知書》報請總經理審批通過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部門之間調動:因工作、生產需要,或因歸屬部門變化,需要跨部門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時,應由相關部門提出建議,擬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人事異動審批表》,經員工本人、調出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批準後,人力資源部負責製定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員工考核合格後,擬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整通知書》,由調出部門主管領導核準並報請總經理審批通過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3)員工因身體、技能等因素不能適應現崗位工作時,應由員工本人向所屬部門提出

崗位調整申請,首先由部門在內部進行調整,調整結果應注明調整原因並報人力資源部存檔;如本部門不能解決的,可填寫《人員內部調動申請表》,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在部門間協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