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人員培訓管理(4)(1 / 3)

第五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於上年度末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報請總經理審核批準,本年度的外派培訓原則上將按照此計劃嚴格執行。

第六條參加外派培訓的員工首先須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部門經理、財務部、人力資源經理及總經理核查批準後送至人力資源部存檔。

(續表)

第七條每人次平均超過××××元的外派培訓費用公司將進行統一支付,參訓人員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雙方確認簽字後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執行。《培訓協議》一式兩份,參訓人員與公司各執一份。薪酬待遇按協議規定發放。

第八條無需簽訂培訓協議的外派培訓人員,培訓期間視為正常上班,薪酬發放標準按照公司薪酬製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取得學曆的培訓,培訓費用先由參訓人員墊付。學位取得後,參訓人員以學位證書、畢業論文及學費發票為憑證報銷一定比例的學費,並為公司服務滿規定的期限(如下表所示)。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須賠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未滿期限的比例×報銷金額×3。

學曆培訓報銷一覽表

學位名稱學費報銷比例服務期限

學士學位70%3年

碩士學位85%4年

博士學位100%另行約定

第十條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返回上班後的五日內,應將培訓教材、書籍、學習記錄及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送至人力資源部審核,部分材料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存檔,並將其受訓成績記入《員工培訓記錄表》。

第十一條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返回後,應提交參訓報告,並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冊,有選擇地列為培訓教材並擔任講師,將培訓所學知識與技能傳授給其他員工。

第十二條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須在返回後一周內經本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批準、人力資源部和相關主管報銷的部門審核後,進行報銷手續的辦理。

第十三條差旅費報銷時,人力資源部應檢查受訓資料是否全部送回,並在報銷單據上簽注,未經人力資源部確認的單據,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報銷。

附則

第十四條本製度經總經理審核批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五條本製度的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製度中未盡事宜,可隨時進行修改及補充,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後生效。

員工出國培訓管理辦法

××公司員工出國培訓管理辦法

執行部門檔案編號

審批人員批準日期

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製定的目的是為了對本公司員工的專業技能進行培訓,提高公司營運能力。

第二條凡本公司奉派出國的受訓人員,均須依照本標準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的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培訓分類。

(1)短期培訓。國外受訓時間不超過1個月。

(2)中期培訓。國外受訓時間超過1個月,但不超過3個月。

(3)長期培訓。國外受訓時間超過3個月。

受訓員工甄選規定

第五條受訓員工資格限定。

本公司員工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奉派出國受訓:

(1)與公司簽訂三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正式任職並連續服務滿兩年。

(2)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等級評定為A等。

(3)無記過以上處分記錄。

(4)無犯罪前科。

(5)身體健康。

(6)年齡不超過45歲。

(7)符合以上條件,並經公司甄選通過。

第六條本公司以指派及甄試方式,甄選員工出國受訓。

第七條指派方式。

(1)適用時機:

①受訓者需要特殊專長或學識,須指定具備相關條件的員工受訓。

②工作態度認真,學識優秀,被公司列為長期培訓的人才。

(2)審核辦法:

①由管理單位簽報適用人選資料。

②送擬受訓人員主管會簽。

③呈請總經理審核通過後指派。

第八條甄試方式。

(1)適用時機:符合受訓條件的員工人數眾多時。

(續表)

(2)審核辦法:

①管理單位需將考試時間及辦法進行公示。

②報考人員經主管批準後可參加考試。

③考試結束,由管理單位將成績及人員資料彙總後,報請總經理核定指派。

受訓費用管理規定

第九條證照費。

(1)受訓人員出國需辦理的護照、簽證及相關文件,由管理部門統一申辦。

(2)所需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

第十條住宿地點。

(1)訓練機構未提供住宿的,由管理部門根據住宿標準統一安排預訂住宿地點。

(2)如確有必要,受訓人員可依住宿標準自行決定住宿地點。

第十一條住宿標準。

(1)四職等以上受訓人員,可住宿四星級及以上標準飯店。

(2)三職等以下受訓人員,可住宿三星級及以下標準飯店。

第十二條國外受訓生活津貼。

本公司奉派出國的受訓員工,無論主辦機構是否供膳,均可依以下標準申請國外受訓生活津貼:

(1)短期受訓, 30元美金∕天。

(2)中期受訓, 40元美金∕天。

(3)長期受訓, 50元美金∕天。

第十三條其他費用。

(1)奉派出國的受訓員工,管理單位應為其投保金額為10萬元的旅行平安保險,保費由公司全額支付。

(2)受訓員工奉派出國期間,傷病醫療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長期受訓的,應在當地投保醫療險,保費也由公司全額支付。

(3)奉派出國受訓員工的交際費用,應根據需要檢據列報,不得浪費。

第十四條費用預支。

(1)奉派出國的受訓員工經總經理核準後,可根據地點及受訓時間的需要預支費用。

(2)預支費用原則上以美金為計算標準。

第十五條費用報支。

(1)奉派出國的受訓員工返回公司後,應在一周內核對相關憑證,並完成《出差旅費支出明細表》的填寫,報請總經理審核。

(2)憑總經理簽字核準的單據可向財務部報銷,並領取應補費用或歸還預支費用的餘額。

(續表)

受訓員工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填交保證書。

(1)取得出國受訓資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出國受訓保證書,保證受訓後返回公司任職,簽名蓋章後由管理部門進行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