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法律和法庭的支持,美國國防部2002年推出一個名為“全麵信息感知係統”項目,以互聯網加上路麵以及街旁攝像頭的方式,嚐試對全美實施有效監視,配合策略識別係統,識別潛在的恐怖分子嫌疑人,但受到美國民眾的強烈反對。
小布什並沒有因此而挫敗,開始秘密策劃一個名為“星風”的更加龐大的監視計劃,可記錄美國民眾的通訊活動,包括電子郵件、電話通話、金融交易和互聯網活動。但是,小布什再次遭遇挫折。2004年3月,在司法部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住院期間,以代理司法部長詹姆斯·科米為首的眾多司法部高官拒絕授權,認定未經許可的部分監視項目屬非法,但主要是反對有關監視互聯網的項目。因為,當時很多通話是通過即時通訊軟件的語音功能以及網絡電話完成的,美國情報部門希望人們忘記《法律執行通訊協助法案》的細節規定,將法案適用範圍擴大到互聯網服務領域。但是,美國司法部的高官們,最後以集體辭職方式反對“星風”計劃。
3個月後,小布什耍了一小花招,通過司法程序,由外國情報監視法庭授予國家安全局等情報部門全麵監視電話通話和互聯網通訊的權力,監視對象不僅限於恐怖主義嫌疑人,還包括涉嫌參與核擴散、諜報和恐怖襲擊的人,從而成功繞開美國有關公民隱私的法律困境。但是,外國情報監視法庭裁決的法律依據,至今仍是機密。
為避免“星風”計劃遭遇更大阻力,小布什也被迫做出一些讓步,縮減了在美國本土的監視項目。為此,小布什將“星風”分拆成秘密執行的四個監視項目,除“棱鏡”外,還包括“大道”(Mainway)、“碼頭”(Marina)和“核子”(Nucleon)。但這些也隻是項目的代號,其具體名稱及含義仍被列為美國國家機密。
“大道”和“碼頭”的規模十分龐大,分別對電話通話和互聯網上數以億兆計的“元數據”(metadata)進行存儲和分析,但不會竊聽通話和網絡內容。“核子”和“棱鏡”的規模要小得多,監視的範圍並沒有前兩者那樣廣泛,主要專注信息內容,分別負責截取電話通話內容和互聯網內容。四合一的“星風”計劃,就像一個巨大的吸塵器,將全球通訊網絡一網打盡,並秘密儲存下來分析。
為了將“星風”合法化,美國國會2008年通過了《外國情報監視法修正案》(FISA)。法案“第702條”允許美國政府可以搜集電子通訊信息,以獲取有關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外國目標的情報,這成為了今天美國情報部門肆意監視的法律依據。同時,法案規定,對外國情報監視法庭可以授權公司提供所有相關信息、設施以及必要的幫助。作為回報,提供信息和幫助的公司將得到補償,例如可在一些潛在訴訟中獲得豁免權。該法案還將“外國情報”的定義進行擴展,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也列入其中。這使情報部門能更加便利地獲取他們認為可能與核擴散相關、範圍更廣的數據和通訊內容。
外國情報監視法庭也表態支持,強調一些數據單獨來看似乎與恐怖行動調查不存在“關聯”,但事實上這些數據綜合起來所展示的情況卻可能是相關的。而且,外國情報監視法庭在作出有關裁決時,隻會聽取一方的意見:情報部門,裁決結果也幾乎從不公開,當然也不會向有關公司透露任何有關調查的細節。如此,對於政府部門的協查要求,各大公司都會大力配合,因為他們不希望妨礙可能有助於避免恐怖襲擊的調查。當外國情報監視法庭接到申訴時,也會組成一個複核法庭來聽取申訴。外國情報監視法庭1978年成立以來,隻推翻過11次政府部門的監視請求,僅僅占全部裁決的0.03%。
這導致“星風”計劃被濫用,效率也不高。依據“星風”計劃監視情報立案的案件,甚至被聯邦調查局的探員稱為“比薩案件”(PizzaCases),因為許多看似可疑的案件不過是比薩外賣訂單而已。“星風”計劃截取的信息中約有99%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垃圾信息。但是,國家安全局辯解稱其得擔心的是其餘1%的數據。這些1%的數據,用途之一就是創建關於有恐怖活動嫌疑的人的可疑活動報告。當然,也正是“星風”計劃的類似監視報告,揭露了紐約州前州長艾略特·斯皮策嫖娼的事實,雖然他從未涉嫌參與任何恐怖活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