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中醫治病就不是這樣,它需要辨證論治。在中醫大夫的眼中,症狀隻是一種表象,而不是疾病的本質,需要通過望聞問切診察各種疾病的現象,經過分析後再下診斷,即揭示疾病的本質,然後才能對症下藥。
中醫的“辨證”,關鍵就在於分辨證型,抓住疾病的本質,以便確定正確的治療方案。我們就拿感冒來說,它是一種很常見的疾病,可出現惡寒、發熱、頭身疼痛等症狀。雖然都是感冒,但它究竟是因為感受了風寒而引起的風寒感冒,還是由於風邪挾熱而致的風熱感冒呢?論治前隻有把感冒的本質特點,也就是把屬於風寒還是風熱等分辨清楚確切,才能確定應該用辛溫解表還是辛涼解表的方法。隻有這樣,才能減少失誤,提高療效。
又如,頭痛是臨床常見的症狀,有時是病人去醫院求治的主要病因。由於頭痛常常可由不同的病因引起,所以各自有著不同的本質特點。比如說淤血、感受風寒以及氣血虛虧等,都可以導致頭痛,要想獲得滿意的治療效果,就必須對頭痛進行辨別,分析出它的本質特點,然後才能確定是采用祛淤止痛、發散風寒或是補益氣血的方法來治療。
由於病情總是在不斷發展變化的,因此同一疾病在不同的階段可以出現不同的證型,而不同的疾病也可能出現同樣的證型,所以也就有了“同病異治”或“異病同治”的現象。
所謂“同病異治”,就是指同一種疾病,由於生病的對象、發病的時間、地區以及患者機體反應等的不同,或者由於疾病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它的本質特點有所不同,表現的“證”也就有所差異,因此治法也應該不一樣。例如,麻疹初期,疹未出透時,應當用發表透疹的治療方法;麻疹中期通常肺熱明顯,治療則須清解肺熱;而麻疹後期,多有餘熱未盡,傷及肺陰胃陰,此時治療則應以養陰清熱為主。
“異病同治”,就是不同的疾病,在它的發展過程中,如果表現出近似的本質特點,出現相同的病理機製,就可采用相同的方法進行治療。如久痢脫肛、子宮下垂、崩漏等,是不同的病,但都可以是中氣下陷的表現,這時都可以用升提中氣的方法加以治療。
總之,中醫治病主要的不是著眼於“病”的異同,而是取決於“證”的性質。相同的“證”,代表著類同的主要矛盾,可以用基本相同的治療方法;不同的“證”,提示其本質特點不同,就必須用不同的治法。這種針對疾病發展過程中不同質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的原則,就是辨證論治的精神實質和精髓所在。
未病先防是身體保持健康的不二法門
中醫裏有這麼一句話:“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意思是說,高明的醫生治療疾病,總是在沒有得病的時候就開始采取預防措施了,英明的君主也是在動亂未形成的時候就采取治理措施了。如果已經得了病再吃藥,好比是人口渴了才去挖井,已經發生戰爭了才去製造武器,不是太晚了嗎?這是古代醫家提出的未病先防思想。
“未病”就是疾病未成,即體內已有病因存在但尚未致病的人體狀態,相當於疾病前期。結合實際,未病還包括了疾病複發前期、康複期、“既病防變”期,這稱為特殊未病狀態。
未病狀態時,人體髒腑陰陽已有偏頗,或體內已有邪氣,但還沒有導致功能活動的失常。如有的人體質陰弱陽盛、有濕邪內伏,但隻有發展到陰虛陽亢、濕邪阻滯脾胃時,人體才出現功能失常的疾病狀態。這種陰弱陽盛、濕邪內伏的體質狀態,就是典型的未病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