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案起:冷師爺(二)(2 / 2)

墨寶正戰戰兢兢的站在門口一側,“老爺,殿下來了。”

“下官見過殿下。”公孫錦連忙起來行禮。結果因為長時間坐著腿一麻坐回椅子,他臉色一白就準備告罪。

花問鼎穩穩開口,“公孫你且坐著。你與我之間私下,不必遵守這些繁文縟節。”

他自行坐到了書桌旁的椅子上,瞧著公孫錦下眼瞼處疲憊不堪的暗青色痕跡,擰眉道:“公孫又是一夜未睡……看來應該找些幕僚,來幫助你。”

公孫錦一臉局促,頗不自在的歎口氣:“下……學生何嚐不想多找些幕僚,隻是……前幾次招來的無一不是細作,差點害了殿下。”

花問鼎目光沉沉,左手隨意擺弄著右手腕上的珠串,“山裏鎮肖縣丞當真不合適?薑大人舉薦的人,怎麼會是個虛有其名的糊塗蛋。”喵喵尒説

公孫錦想起之前的宗卷,困倦而渙散的眼睛都亮了起來,“不瞞殿下,下官方才就在看山裏鎮的案卷。其中所書案件條理清晰邏輯緊密,每每證據皆異常充足,隻是量刑方麵……”

“哦?”花問鼎左手停下玩兒珠串的動作,右手隨意放置在膝頭,抬眼瞧著公孫錦緩聲問:“可是量刑過重?或是過輕?”

公孫錦帶著些惋惜:“殿下應知法理無情人有情,而此案宗辦案者,為人重情便難免偏頗,卻又偏偏對大欣律了如指掌,運用得爐火純青。

譬如案卷中的‘王二錯手殺人’案,王二妹被趙霸欺辱,自縊而亡。對此全然不知的王二於當夜下工歸家,其妹尚有餘溫,當即找趙霸理論。趙霸惡人惡行,以至於兩人廝打。王二不敵感知性命有危,立刻揮凳抵抗,錯手殺趙霸。判無罪。

原本依大欣律“諸夜無故入人家者,主人登時殺者,勿論”,趙霸對王二下殺手有理可依,王二反倒無理。而‘奸婦,登時殺者,勿論’這條,王二也不符合這‘登時’二字。若說‘公許複仇’……王妹自縊並非他殺。王二論罪當誅。

但此案卷中卻強調,王二歸家看到其妹受辱身亡尚有餘溫,王二‘當即’去‘理論’,表明當時的時間恰好是夜晚,也正是因為是夜晚才符合了‘登時’二字。再者王二身處那時情景,其情與‘奸婦,登時殺者,勿論’異曲同工。

另趙霸所為與直接殺人無異,論罪當誅。王二若先稟明官府獲得允許,即便直接殺了趙霸也符合大欣律中的‘公許複仇’‘殺人而義’,更何況王二隻是去‘理論’而‘錯手’傷人性命。

‘趙霸惡人惡行’說明這人平日品行差,對王二動殺機十分具有說服性。‘王二不敵感知性命有危,立刻揮凳抵抗’恰好滿足律法中的‘殺之無罪’。

縱觀此案種種,終判,王二無罪。差之毫厘謬以千裏,竟是將鐵板釘釘的死刑,辯為無罪。”[注]

花問鼎學的是治國之道,不太精通大欣刑律,第一反應是:“可是徇私枉法?”

公孫錦遲疑地指著案卷說:“若案發過程確實如案卷上所寫,輔以辦案者收集的種種充分證據……擔得上情法相容不偏不倚。”隨後有些一言難盡地說:“但縱觀經辦人的種種案件……”

例如原本夫虐殺妻頂多發配幾年,卻被對方合情合理合法地判成斬立決;新婚丈夫意外死亡,婆家為了名聲準備殺新婦扣嫁妝,這種事情在大欣實在尋常,但卻被判寫下休書、退歸嫁妝、賠償損失,允許新婦改嫁,如此種種……

公孫錦努力找了兩個不太恰當卻又很恰當的詞彙,“……憐香惜玉、敗化傷風。”

花問鼎聽他吐出這詞忍不住笑了:“昨日聽你對肖縣丞的那番描述,我也能猜出一二。不過此人倒是懂得變通,興許能彌補公孫的一板一眼。”

隻是隨口一說,接著說出一大早來此的真正目的:“今日我準備去山裏鎮訪問‘故人’,這幾日就辛苦公孫。”

公孫錦卻裝著沒聽懂花問鼎的意思,俊朗如月的麵上透出些許探詢:“如此當真是巧,下官正想去山裏鎮。畢竟……肖縣丞此人有些難以言喻。能夠與殿下同行,真是下官榮幸。”

若說要調查派人去也是一樣,如此說僅是跟著花問鼎的借口,至於原因那便是隻有他心裏清楚。

花問鼎一點也不想和公孫錦同行,奈何對方一副看不懂他臉色的樣子。

他心裏不樂意,繃著一張嚴肅的大方臉,可以報複地說:“想來此時公孫的二位夫人與母親,這會兒已啟程趕往小念城準備與你彙合。”

公孫錦頓時像是吞了坨便便,“不不不……殿下之言著實荒謬。柳煙姑娘僅是在學生落魄時,對學生施與恩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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