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韜奮的《分頭努力》(1 / 2)

我記得有一個時候,有人提出槍杆和筆杆對救國誰的力量強的問題。有些人對這個問題打了一頓筆墨官司,結果還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沒有得到什麼一定的結論。其實槍杆自有槍杆的效用,筆杆也自有筆杆的效用,隻須用得其當,都可以有它的最大的貢獻;真要救國,應該各就各的效用作最大限度的努力。當十九路軍在淞滬英勇抗敵禦侮的時候,我們親眼看到槍杆對於保衛國土所貢獻的偉大的力量,但是同時我們也親眼看到民眾被愛國言論和宣傳所引起的異常深刻的感動,萬眾一心,同仇敵愾,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婦孺老幼都奮發努力於後方的種種工作,軍力和民力打成了一片。

救國的工作是要靠各種各樣的分工配合而成的,是要各就自己所有的能力作最大限度的奮鬥。

試再就軍事上的作戰說吧,有的擔任前線的衝鋒,有的衛護後方的輜重,各有各的任務,誰也少不了誰;你如果一定要使衝鋒的隊伍都到後方來衛護輜重,或一定要使輜重隊都往前方去衝鋒陷陣,那在軍事的作戰上都是損失。

不但槍杆和筆杆,不但軍事上的作戰,我們對於各種各樣的工作,乃至似乎是很平凡的工作,都應作如是觀。例如一個報館裏卷包報紙的社工,在表麵上看來,他的工作似乎是很平凡的。但是隻要這個報紙是熱心參加救國運動的,在救國的任務上,他的工作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稍稍有一點知識和良心的中國人,沒有不時常想到中華民族解放,沒有不殷切盼望中華民族解放的早日實現,所以也沒有不想在這上麵盡他的力量。這種心理的隨處流露,在救國運動方麵當然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是有許多人因此感到苦悶,總想跳出他所處的現實,跑到一個合於他的理想的環境中去努力。他沒有想到我們應該各就各的能力,即在現實中隨時隨地做工夫;更沒有想到環境若使真能合於我們的理想,那需要我們的努力也就不會怎樣迫切的了。

也許我們自己還沒有做到“最大限度”,那隻有更奮勉地加工幹去。也許別人還沒有做到“最大限度”,那我們也不應輕視他,卻要指示他,鼓勵他,幫助他,做到“最大限度”。

讓我們在民族解放的大目標下,分頭努力幹去!

咱們已經讀過一些說明文。說明文無非說明一種道理、原由、關係等等。那種道理、原由、關係等等是本來存在的,並非作者所創造,也非任何人所能創造。作者不過懂得了這些(或者由自己悟出來,或者從他人那裏傳習得來),就把所懂得的告訴他人罷了。這時候作者的態度是異常冷靜的,一點兒不摻人自己的感情或願望,也不問讀者是誰,隻要把自己所懂得的說明白了就行。如果在另一處地方,另一個時間,還有說明那種道理、原由、關係等等的必要,若是他自信所懂得的並不錯誤,那麼他所寫出來的依然是從前的那番話。讀者對於那番話相信不相信,他是不過問的。相信不相信是讀者的事情,而他隻擔負說明白那種道理、原由、關係等等的責任。這種態度是說明文的特點。

從說明文進一步,也是說明一種道理、原由、關係等等,但是同時伴著一種願望,必須說服讀者,使讀者信從。這時候,所說明的道理、原由、關係等等就成為作者的主張。從文章體製上說,這篇文章就成為議論文了。無論什麼主張,決不能沒有理由地建立起來。譬如你主張常常運動以增進健康,必然由於你懂得了運動和健康的關係。可見主張也不是憑空造出來的。從事事物物之間去參悟、去體驗,因而懂得什麼是應該的,什麼是不應該的,什麼是必須做的,什麼是不能做的:這樣的主張才有價值,才可以作為言論和行動的標準。一個人有了一種主張,他自己的言論和行動當然和它一致,那是不用說的,不然就是人格的不一致,道德上的缺失。同時一個人常常歡喜把自己的主張告訴他人,使他人相信他的主張確有道理,言論和行動也和它一致。為著使他人相信,語氣之間就不能像說明文那樣冷靜,得帶有表示感情或願望的成分。議論文和說明文的區別就在這裏。說明文以“說明白了”為成功,而議論文卻以“說服他人”為成功。我們時常看見的“宣言”、“告××書”一類的宣傳文章,其中當然有一些意思,但是這些文章不隻希望把那些意思說明白,還要用一種打動人心的語句和調子表達出來,使他人樂於接受。這類文章也是議論文,從這類文章也可以看出議論文和說明文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