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過度競爭導致社會衝突(1 / 1)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社會在各方麵取得了很大進步,經濟成就世界公認。但目前整個中國社會,各行各業處在過度競爭狀態中,如果不及時警覺和調整,將會使未來的社會結構非常危險。

競爭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沒有競爭,社會很難進步。古老的競爭,多以殘暴的方式完成。到了現代社會,競爭以公平為競爭的合理邏輯,得到社會普遍認可,至今還是社會發展和階層流動的主要方式。但我們必須清楚,人類發展和進步,如果始終以競爭,特別是激烈殘酷競爭為主要方式,很可能會導致人類社會生存狀態的惡化。我們不簡單反對競爭,但我們要警惕所有社會領域始終處在過度競爭狀態中。中國社會在經濟發展後,社會普遍感覺幸福感降低,焦慮頻生,在相當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的社會過度競爭無處不在。

公平競爭不可能消失,它在今後相當長的階段還是社會發展和階層流動的主要方式,但社會發展,要警惕盲目競爭和過度競爭成為社會進步的基本方式。

競爭的基本原因是優質的社會資源還處在相對稀缺的狀態,所以努力生產,讓整個社會在物質基礎方麵盡可能達到滿足和富裕程度,無疑還是我們追求的方向,但我們必須自覺,物質基礎的程度有其限度,人的欲望沒有止境,所以在物欲麵前,社會要倡導簡單純樸的生活,要提倡一點清心寡欲。設計社會和管理社會,不能以過度競爭為簡單的管理手段,在相當多的領域,應當以降低、減少競爭為追求目標,比如學界,要盡可能減少結構性分層,不要總在同一類群體成員中,人為分為三六九等,如各大學所謂的一二三四級教授分類、各類以“江河山川”命名的學者等。這些簡單鼓勵過度競爭的手段,常常與原初的設想背道而馳。

在各類學生群體中間,從幼兒園到高考,中國社會始終處在過度競爭當中,這當然有其現實基礎,但在指導思想上,如果管理階層能夠始終以平常心看待社會成員,行業和階層流動中,不以地域、戶籍、學曆以及學校的名聲來衡量所有社會成員,則過度競爭會適度減弱。比如學曆,在職業選擇中,除少量對專業要求特別嚴格的行業外,社會不必對所有成員的學曆作苛刻限製;對學校名聲的看重,要多從經驗和事實出發,不必過度強調“985”、“211”一類所謂名校。說實話,這種人為將中國高校用行政手段設置等級的做法,負麵作用,日益明顯,已到了需要反省的時候。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這個分等概念出現,中國高考的競爭會適度減弱。在高校之間,人為鼓勵過度競爭,其實是對中國未來不自信的表現,也是對中華民族未來不負責任的。

中國是大國,我們的人口基數和崇尚教育的優良傳統,使我們人才出現的概率有基本保證,在這個前提下,一切人為鼓勵過度競爭的方式都需要慎重。

競爭本來就傷害人情,過度競爭則在強化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如果整個社會所有行業均始終處在過度競爭狀態中,很容易導致社會分裂,導致社會缺乏幸福感覺。人是生來追求幸福的,不是追求競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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