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誰占了誰?——釣魚島隻有一個 (3)(1 / 3)

先不說中國,即使在日本國內,也早有質疑。日本已故曆史學家、京都大學教授井上清經過查閱曆史文獻,在專著中指出:“明治時代(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離開中國文獻而言及釣魚島的文獻,實際上一個也找不到。釣魚島在日本染指之前並非無主地。”他強調,“釣魚島等島嶼最遲從明代起便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不僅是中國人,就連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確實承認。” ?趦?趭

中國早在明朝就有關於釣魚島的曆史文獻記載。日本稱釣魚島屬其衝繩縣管轄,但日本的衝繩縣在距今約125年前曾是獨立的琉球國。在日本1871年開始吞並琉球國之前,中國曾與琉球國有過約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發現並命名了釣魚島等島嶼。

在明朝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的《順風相送》一書中便有關於“釣魚嶼”的記載。書中使用的名稱為“釣魚嶼”和“赤坎嶼”,即今天的釣魚島、赤尾嶼(據考證,《順風相送》是現存最早記載釣魚島的史籍之一,英國牛津大學波德林圖書館存有該書的謄抄本)。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憲編纂的《籌海圖編》一書中的“沿海山沙圖”,標明了中國福建省羅源縣、寧德縣沿海各島,其中就有“釣魚嶼”、“黃尾山”和“赤嶼”等島嶼。可見早在明代,釣魚島就已被作為中國領土列入中國的防區。隻不過因為當時還沒有現代意義上的海軍,而且這些島嶼又無法居住,所以沒有實質上派人上島進行管理。

這裏麵還有一個近代的史料:據日本方麵稱,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發現”黃尾嶼有大量信天翁棲息,羽毛可銷往歐洲,便於1885年請求衝繩縣令允許其開拓,並在島上豎立標記,上寫“黃尾島古賀開墾”。日本政府以此為據,稱釣魚島是“無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戰爭時從中國奪取的。其實不然,因當時日本政府根本沒敢立即批準,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反複調查後已知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非無主地,而屬中國,故未敢輕舉妄動。?趦?趮

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戰爭的前一年,慈禧太後還曾下詔書,將釣魚島賞給郵傳部尚書盛宣懷,作為采藥用地。此詔書中寫道:“盛宣懷所進藥丸甚有效驗。據奏,原料藥材采自中國台灣海外釣魚台小島。靈藥產於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該卿家世設藥局,施診給藥,救濟貧病,殊堪嘉許。即將釣魚台、黃尾嶼、赤嶼三島賞給盛宣懷為產業,供采藥之用。”

甲午戰爭後,日本獲得勝利,中國政府忙著收拾戰敗的爛攤子,根本顧不上這個實際上住不了人的荒島。況且那時候中國還沒有什麼真正的海權意識。於是日本政府在1896年作出了擁有釣魚島的決議,並劃歸衝繩縣所管轄。二戰日本戰敗,這些島嶼被美國接管,1967年美國決定將這些島嶼交還日本管理,日本順便接收了釣魚島,並且以後就在事實上占有了她。但當時的中國任何政府都從來沒有認可釣魚島歸屬日本。

說到這兒,就不得不提一下《舊金山和約》。二戰後,美國和日本在沒有中國到場的情況下,簽署了這份和約。“有關琉球諸島及大東島協定歸還我國施政權的地域之中”,“美國將托管地區交給日本後,其自然是日本的領土。”日本外務省還認為,“尖閣諸島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三條由美國施政的地區,中國並未對這一事實提出任何異議,這表明中國並沒有認為尖閣諸島為台灣的一部分。”

事實上,《舊金山和約》草案剛一出籠,時任中國外交部長周恩來便發表聲明指出:“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和結果如何,中國人民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