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拜的什麼神?——靖國神社有“鬼” (4)(1 / 3)

同一天,下午4點多,一個中國青年人向公司領導請假,說身體不舒服。他按捺不住積壓許久的情緒,琢磨著做點什麼。他給幾個朋友打電話,朋友們都在上班,不願意一同出來,他隻有一個人行動。他突然想到小時候看的抗日影片《夜幕下的哈爾濱》中的一幕:一個中國人在夜幕下往日本占領區的柱子上刷上“還我河山”四個字。

他準備也這樣做,買油漆,在靖國神社門口刷幾個字。

靖國神社附近的地鐵站叫九段下。一出站,他心就涼了,靖國神社附近到處是警察,黑色防暴警車也停了好幾輛。那天他穿的是白色褲子。這時候已經晚上七八點。

他先到了附近的公園裏,試用了一下油漆。他擔心噴不成,又專門買了兩罐玻璃罐的飲料,準備把飲料喝完,往裏麵灌油漆,然後摔到靖國神社裏麵。但喝完後,發現罐子口太小,灌不進去。

公園裏蚊子很多,他有些煩躁。他又猶豫了,萬一被抓,他在日本的前程可能就要中斷。但他想:如果就這麼走了,以後再也沒有臉在朋友麵前談論國家大事。

當他再次下決心“幹”的時候,他給朋友打了個電話,讓朋友明天幫他去買機票,這是安排好的第二天的事情。老婆在山西太原即將進入臨產期,他計劃回國陪伴夫人生孩子。那時候,他喜歡背雙肩包。包兩邊的網袋裏各有一罐油漆,遠看就像放著兩罐飲料。他手裏還提了一個紙袋,那裏麵也是油漆。

到了靖國神社南門,這裏沒有固定哨所。他趁警察不在的時候,選了一罐黃色和一罐紅色的油漆,這是代表國旗的顏色。他先拿出紅色的,貓著腰,噴了“該死”兩個字,這個字噴在石雕的底座上。石雕是“一個像狗的動物”,看上去張牙舞爪,於是他站起來,把油漆“往狗口裏噴”,噴滿了,口裏像流血一樣。

越噴越起勁,他又往裏走到門口,再噴了“該死”兩個字。這時正好被一個日本警察發現,兩個人都愣住了,警察不知道他在做什麼,他知道自己跑不了,就繼續噴,那個警察拿出對講機說:這裏發現一個搗亂分子,請求增援。

不到30分鍾,來了許多警察。他把油漆罐一扔,坐在地上。警察問他:你是韓國人?中國人?日本人?他回答:中國人。

警察看到他身邊的手提袋,問:“這個,可以打開嗎?”他就打開了。“背包也能打開嗎?”他又打開了,裏麵沒有危險物品。

警察問他為什麼這樣做,他說:你問我?我還要問你。這時候已經是深夜,他被帶到了一公裏以外的警察局。

4個月後,經過3次開庭審理,他被日本法院以“損壞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3年執行。

這就是曾轟動一時的“馮錦華事件”。用紅漆在靖國神社東側門的一個石雕底座上噴寫了日語“該死”字樣的年輕人,就是馮錦華。?趪?趯他1970年生於山西太原,1994年赴日留學,先在日本學校學日語,後考上日本東洋大學學法律,大學畢業後在日本公司就職。

馮錦華被捕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了,這是為數不多的對中國公民個體在外國的刑事案件發表意見,馮錦華事件“不是一般的、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是具有特殊的政治背景”。中國駐日大使館與日方進行了外交交涉,希望日方考慮政治與曆史因素,對馮免予起訴,及時放人。

大使館還幫他介紹律師,但收費有些貴,被他拒絕了。他的同事出200萬日元把他保釋出來。出來的當天晚上,他上網一看,國內門戶網站的頭條都是他的事情,他覺得20多天的“牢”沒白坐。在監獄裏時,日本警察對他說:“日本的右翼很厲害,我們警察都惹不起,你別折騰。”馮錦華回來後在枕頭底下放了一把刀。

在被拘留期間,辦案的檢察官就曾暗示馮錦華希望私下和解,可是馮錦華當時還氣在心頭,表示堅決拒絕。在9月3日保釋後,一直到11月19日才開庭審理,延遲這麼長時間,檢察官也是有意為之,勸當事人庭外和解,並督促馮錦華的律師做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