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2 / 3)

雲憶為這個問題感到有些困惑,堅持?好吧,無論別人的抉擇是什麼,她今天選擇了堅持下去。

人生,往往就因為這一步的堅持,然後——鑄就永恒。

袁織煙有一個與名字極其符合的長相,芙蓉麵柳葉眉,眼波似煙含黛,朱唇流光溢彩,真正的美人胚子一個。不過,性子嘛,就天差地遠了。算不上聒噪,但有些八卦;談不上急躁,但有些衝動;神經也還算敏感,但有時就是比較粗。

好在那個即將要娶她的人不介意,畢竟認識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所以對於她的一些小缺點也諸多包容,情人眼裏出西施嘛。何況人家大學時代被封為“四大美女”之一時的綽號還叫“賽西施”咧。

但相交不太深的人就無法接受她可愛的小缺點了。所以當莫芷嵐被袁織煙拖著闖紅燈並且差點兒被三輛呼嘯而過的車碾上時,心裏直埋怨袁織煙,而讓她產生生命危險的原因僅僅是袁織煙看到了對麵公車站台上的舊識。

還隻是個看起來平凡到家的女孩子而已。

“雲憶!”袁織煙激動地穿過大街,根本沒有考慮任何其他諸如生命危險之類的詞彙,直接跳到了正在站牌下等車的雲憶麵前。後麵是已經嚇掉了半條命的莫芷嵐。

老天,她還以為歌建騙她的,原來雲憶真的回來了。

“織煙?!”雲憶雙眸閃動著詫異,連忙伸手托住她半撲過來的身子。

“你真的回來了?我還以為歌建騙我呢。你真不夠意思,一聲也不吭地就跑到美國去了,三年也不和我們聯係,現在回來都不打個電話給我,你太不夠朋友了。”袁織煙一迭聲地抱怨著,臉上的表情氣憤又生動,隨後,她又問道:“你現在在做什麼?”

“老本行而已。”雲憶答道,她實在無法把織煙想象成情敵,織煙太可愛了!而且,她和任歌建的愛情已經牢固到了讓人感動的地步,所以雲憶從不曾讓自己的感覺升華到愛的地步。

“那……”袁織煙的大眼滴溜溜地繞著她打轉,“你現在準備搭車去哪裏?”

“回家!我剛下班。”要不是等的車一直沒有來,她現在也不會在這裏。

“回家。”袁織煙差點兒跳了起來,“你忘記了今天是什麼日子嗎?”

今天是什麼大日子嗎?雲憶的臉上現出迷惑的神情,惹得袁織煙一陣跳腳。老天!歌行會不會切腹自殺?難道歌行沒有通知她嗎?

看著這兩個人,全部人都快急瘋了。五年!夠生好幾個孩子的時間,他們竟這樣幹耗了五年,“你忘了?你這個沒良心的東西。”袁織煙咬牙切齒,如果不是歌行再三聲明不準他們幹涉,她第一個向雲憶吐個痛快。

這女人真是白癡投胎,還是天生就沒有副交感神經?怎麼會遲鈍到一個男人這麼深情地愛了她五年,她卻一點兒知覺都沒有?看她的樣子又不似裝傻,哦!她要瘋了。

“今天是任家兩個白癡的生日啊,你竟然忘記了?你太沒有良心了。”袁織煙直接吼了出來,雙目噴火,美女形象盡毀,連帶嚇壞了路人甲乙丙丁以及身後的莫芷嵐。

雲憶吃驚地睜大眼,老天,她真的忘記了。不過……織煙的反應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兒?

難怪!歌行打了這麼多通電話找她,“那你怎麼還在這裏?”她的問題不知道算不算切題。

“我陪芷嵐來買禮物。”袁織煙朝天空翻了個白眼,剛才出來時還在怨莫芷嵐白癡的她現在是滿心感激。不過現在沒有空介紹了,“走啦,一起去,我們訂了位置在‘君悅’夜總會。”

“這……我沒有準備禮物。”雲憶不太好意思地說道。

去還是不去?噢,怎麼那麼像哈姆雷特那個生存還是死亡的問題?

“你去就是最好的禮物了。”袁織煙不由分說地攔下了一輛的士。

“這個,你們聚會上的人我都不太認識。”她還是覺得不妥。

“小五你不認識?老邱你不認識?今天去的都是老同學,你不認識?”袁織煙問得咄咄逼人,並且沒有再給雲憶思考的機會,一把將她推進了車內,自己也隨後鑽了進去,看到車外尚未回神的莫芷嵐,她又大聲叫道:“芷嵐,上車了。”

芷嵐?雲憶覺得這個名字好熟。看了看坐在前方副駕駛座的漂亮女子,她望向織煙,織煙立即會意,懊惱地介紹道:“雲憶,這個是莫芷嵐;芷嵐,這是雲憶。”

真是失策,這兩個人怎麼會坐到一起來了?

莫?雲憶揚眉,莫姨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弟弟莫清風她已經在三年前的婚禮上見過了,而那個妹妹則因為舉行婚禮時在英國,而後來人家回來的時候她已經遠在美國,所以她沒有見到。看莫芷嵐與莫海嵐有些相似的長相,莫非這個就是莫姨的妹妹?

算來,這還是她的長輩了。有些好笑,但她仍舊有禮地點點頭,“你好。”

而莫芷嵐回給她的則是——“嗯。”

真是搞不懂織煙,沒事幹嗎要在大街上上演故友重逢的戲碼,弄得自己美女形象盡毀不說,現在還要帶人去參加歌行的生日宴會。

“你確定這樣冒失地多帶一個人去他們會高興?”莫芷嵐不耐地直接對織煙說道,絲毫沒有顧慮到第三人的感受。

袁織煙蹙起了眉,雲憶則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地保持微笑,看來這個某種程度上與她有親戚關係的女孩子不太友好呐。

“相信我,如果連她去他們都不高興的話,我想我們倆現在就下車好了。”

懶得理會莫芷嵐的詫異眼光,袁織煙幹脆閉目假寐起來,嘴角則勾起笑,歌行,看看我給你帶來多麼令人驚喜的生日禮物。

剛入夜時分,“君悅”夜總會已經滿是人潮,喧囂的氣氛在逐漸加溫,而最內端的包廂內,雖然將外麵的聲浪阻隔,但十幾個人也在盡情地歡笑。不過最右邊的一角卻有一個人黯然獨坐,王子般貴族化的麵孔上有一抹憂鬱深鎖。

“她,不會來?”

趁大家都在盡情鬧騰的時候,任歌建坐到了任歌行身邊。從進酒吧開始,他就顯得意興闌珊,一個人在這裏小酌。

任歌行露出淡笑,“手機關機了。”他以為雲憶會記得的,如果不記得今天是他的生日,至少也應該記得今天是歌建的生日,可是她好像都忘記了……他真不知該高興還是該難過,隻是好失望。

五年嗬!從見到她第一天開始,他就交出了自己的心,沒有任何遲疑。她是那麼純淨動人的女子,就像天空美麗得沒有一絲瑕疵的潔白雲彩,恬淡安靜,閑適溫婉;他全心嗬護著,一顆心隻為她熱切地跳動。她喜歡歌建,他可以等,用朋友的身份在她身邊,等她回頭看他的一天;她想飛,他不阻止,哪怕一等就是三年,哪怕每兩個月飛一次紐約去看她,也等她流浪的腳步倦了飛回的一天;她才華出眾,工作業績亮眼,卻不知道“Smart”的總經理是他大學時代的好朋友;她也不知道因為她每年都不會回家,因此這三年來的所有節假****都在她正對著她房間窗戶的那扇小窗內獨自度過;她甚至不知道兩年前的聖誕節她在路邊被人擊暈差點兒被劫財劫色是他救了她,最後是他付款買了一輛車托好友以年終獎金的形式送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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