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之三
“……
我萬萬沒有想到,趙越娶了我,卻把我當成了擺設,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對我冷若冰霜、不理不睬。
我擔心我和林子揚的事讓他發現了,但我想那是不可能的,林子揚每次約我都是在上班時間,我們約會的地方也很隱蔽,而且是在不同的地點。
林子揚給了我三十萬,讓我陪他一百次,他說一百次以後,他不但把錄相銷毀,而且這三十萬歸我所有,我不是為錢出賣自己的女人,我隻想林子揚能言而有信,銷毀錄相底片,而那三十萬讓我心安,因為它至少說明了林子揚的誠意。
趙越開始加班晚歸,我以為他工作勞累,變著花樣為他準備晚餐,可他一點兒都不領情,還是冷著臉,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不祥的預感折磨得我夜夜失眠。
我的生活偏離了正常的軌道,我從前所有的夢想,還沒有實現就全都破碎了,連個過渡都沒有,我們新婚晚上,趙越喝得大醉,我們沒有同房,到現在,結婚有四個月了,我們隻在一起三次。
婚前所有的甜蜜一下子不見了,難道真像書上說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已經想盡辦法改善這種情況了,我給趙越留字條,告訴他我的願望,他連看都不看;我找話題詢問他工作上的事,他懶洋洋的表情讓我覺得自找沒趣;我買性感的睡衣穿給他看,他輕薄地撇撇嘴巴,看我的眼神像看下賤的妓女;我做好吃的飯菜給他吃,他挑三揀四,不是說鹹了就是嫌淡了……
從前,我做錯了也是對的,現在,無論我做什麼,都是錯的。
天啊,這是什麼樣的生活?
我的婚姻才剛剛開始,已經快把我凍僵了。
我哭著向趙越抗議,要和他離婚,他不說好,也不說不好,每次都摔門而去,把我孤零零一個人丟在家裏,在漫漫長夜裏以淚洗麵,我該怎麼辦?
……”
滿紙都是淚漬,快把曾倩淹死了。
該死的趙越,該死的張澤明!為什麼這些愚蠢的男人們不珍惜得到的愛人?他們費盡心思,難道就是為了把女人娶回家,占為己有,然後出去沾花惹草,把家裏的女人傷透?
什麼是真正的恐怖?在婚姻裏,明刀明槍的爭鬥和殘害並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家庭冷暴力,對對方采取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的態度,將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用語言嘲諷挖苦,讓對方陷入極度的痛苦和迷茫中,在孤獨無助中苦苦掙紮,那種恐怖,就像把人的眼睛蒙起來,然後把他關進放滿毒蛇的黑屋子裏,那種傷害,不是親身經曆過的人,是體會不到有多難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