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18、日記之三(2)(1 / 1)

曾倩哭起來,怪不得她和周潔心靈相通,原來,她們的苦難大同小異,她們愛上了不該愛的人,嫁給了見異思遷的偽君子,她們為了挽救婚姻想盡了辦法,放下了尊嚴、付出了心血,仍然不能讓愛情死灰複燃,趙越和張澤明一樣,為了維護他們的社會形象,心安理得地施用家庭冷暴力,卻不肯離婚,他們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用一把鈍刀積年累月地切割,直到把鮮活漂亮的妻子毀成形容憔悴的冤婦!

最不幸的是,她們舍不得離開,她們用愛和憧憬塑造的婚姻之城,她們狠不下心把它毀掉。

趙越比林子揚好不到哪兒去!

周潔在這樣的生活裏怎麼活得下去?她怎麼辦了?是不是和她曾倩一樣,選擇了逃離?

看來,林子揚想盡辦法占有周潔,周潔收了他的錢,是不是徹底掉進了他的陷阱裏?周潔竟然說那三十萬代表林子揚的誠意,那這麼說來,周潔殺林子揚的決心似乎動搖了。

那花盆裏的骨灰是誰的?

曾倩打了個激靈,硬生生收回了眼淚,她的眼淚和周潔的眼淚融在了一起,把那頁日記濕得一塌糊塗,曾倩趕緊掏出手帕把紙上的淚漬擦幹,穩定了一下情緒,繼續往下看。

“……

我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趙越鐵了心不想好好過日子,我怎麼努力都沒用,那就索性一起作踐吧,反正婚姻又不是我一個人的事。

從前,我那麼痛恨林子揚,現在,我覺得,趙越比林子揚更可恨,起碼,林子揚想要什麼,想怎樣,都跟我說得明明白白,可是,趙越呢,他隻讓我猜,讓我摸不著頭腦,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就像他捏在手心裏的一隻陀螺,他用婚姻的鞭子,抽著我盲目的旋轉,一點兒也不理會我的感受和痛苦。

我對趙越的愧疚越來越少,有時候,我甚至留戀和林子揚在一起,林子揚不會對我視而不見,他迷戀我的身體,變著花樣逗我開心,我對林子揚的恨在減弱,可是,和他做愛,我覺得惡心,他老得不成樣子,卻偏偏****旺盛,我常常覺得和一具骷髏在做愛,但我不能報警,我怕世俗的唾罵,即使林子揚被抓進了監獄,也無法救我了,何況,我收了那三十萬,已經喪失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我終於明白了林子揚的顧慮,他怕發生意外,用那三十萬收買了我,我徹頭徹尾的錯了。

可是,重來一次,我又能怎樣?

我很迷茫,我越來越害怕清醒,因為殘酷的現實總會刺痛我,讓我痛不欲生……

有時候,我突然就想,如果,我在大學時,順從了林子揚,那麼,現在,是不是我和王琪一樣,在國外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脫離了林子揚,獨當一麵,會生活得很好?

那樣,我就不會遇到趙越,不會被他娶回家,然後被他活活殺死。

是的,我覺得,我就是個行屍走肉的女人,被愛的人冷落,和不愛的人做愛,不知道生活的目標是什麼,不知道幸福的歸宿在哪兒,我沒有屬於自己的事業,活得毫無價值可言,時間在摧毀著我的青春,把我一天天變老……

誰能救我?

不自救,就隻有毀滅……

我決定逃脫這令人窒息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