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上折提出:“礦務須由官辦,但官辦不若包商開辦,故須官辦開其先,商辦承其後。”
左宗棠決定利用自己的有生之年,盡可能多地為國家辦幾件事。
同年八月十七日,大清國駐俄國頭等公使、伊犁談判全權代表崇厚,在俄國與俄外務部大臣吉爾斯,就索還伊犁一事,簽訂了條約。因簽署地在俄國的裏瓦幾亞,又稱《裏瓦幾亞條約》。該條約共十八條,另有《璦琿專條》、《兵費及恤款專條》以及《陸路通商章程》十七條。該條約主要內容為:一、中國僅收回伊犁城,但俄國割去伊犁西麵霍爾果斯河以西、伊犁南麵特克斯河流域和塔爾巴哈台地區齋桑湖以東的土地;二、俄國可在蒙古及新疆全境免稅進行貿易;三、中國向俄國賠償兵費五百萬盧布(折合白銀二百八十萬兩)。另外還有擴大通商路線,開放鬆花江,在嘉峪關、烏魯木齊、哈密等處增設領事等條款。
當崇厚與吉爾斯簽訂的這個條約通過聖旨的形式發到肅州後,左宗棠未及讀完,已是氣得須發怒張,渾身亂抖,口裏大罵道:“崇厚誤國!崇厚誤國!我要上折,崇厚簽的這個條約,是賣國條約!是坑害國家的條約!朝廷不能允準!若批準這個條約,伊犁九城將不複存在,國家受害大矣。”
左宗棠說到做到,很快拜發《複陳交收伊犁事宜折》,堅稱:“諭旨允行,則實受其害,應設法挽回,以維全局。”
左宗棠已打定主意,如果朝廷當真批準這個條約,他就回京當麵向慈禧太後陳述自己的不同意見,用武力收複伊犁。
左宗棠之後,又有兩江總督沈葆楨等一些督撫上的奏折,認為:“俄人要挾太甚,應將崇厚所議作罷。”
但大學士直隸總督李鴻章等少數人卻認為:“先允後翻,其曲在我。”同意允準崇厚所簽之約。李鴻章最擔心的是“釁由此開”。
在接旨的當天,李鴻章曾對盛宣懷說過這樣一句話:“簽約又毀約,各國均無成案。如果俄國聯絡西洋各國發難於我,我大清如何招架得了啊!”
李鴻章的折子遞進京師,馬上便招來一片罵聲。
一時間,大清國上空,奏折、條陳往來飛舞,公說公理,婆說婆理,各不相讓,吵得幾近天翻地覆。
不久,左宗棠又接一旨:“通政使司由劉錦棠補授。”
同年十一月初五,左宗棠收到聖旨。因為崇厚即將回國複命,朝廷命左宗棠對南北二疆預先做出布置。聖旨雖未具體說明是否批準崇厚所簽之約,但左宗棠憑感覺意識到,自己的折子起了作用。
左宗棠所料不錯,他的折子的確起了決定性作用。因為就在聖旨發出的同時,總理衙門秉承慈禧太後的懿旨,照會俄國駐華公使館,以崇厚與吉爾斯所簽之約“未經請旨”、“多有違訓越權之處”、“事多窒礙難行”為由,宣布該條約為無效條約,不予批準。
很快,大清國朝廷又公告中外,宣稱:“將崇厚革職,定斬監候。已將其押回京師,俟秋後問斬。另詔授駐英、法兩國公使曾紀澤為出使俄國欽差大臣,重與俄國就交收伊犁一事談判訂約。”
朝廷很快又給左宗棠下旨,怕改約不成,由此大開釁端,命左宗棠對武力收複伊犁做出具體軍事部署,同時任命劉錦棠幫辦新疆軍務。聖旨又命左宗棠轉飭關外劉錦棠、金順二軍,密切關注駐伊犁俄軍動靜,以防不測。
此時已是光緒六年(公元1880年)的四月中旬,左宗棠已經六十八歲。接到聖旨的時候,左宗棠已在肅州病倒多日。此次病倒,除舊病複發外,又添了咯血一症,他現在每日都在靠人參支撐著精神。他已將自己的壽材做好,而且已經漆過了三遍。鑒於長子孝威的前車之鑒,他盡管幾次發病,但在給兒子及張氏的信中,卻不敢說一詞。他怕兒子們得知他病重的消息後,一起跑來看視他。孝威因為來蘭州一趟而過早夭逝,成了他終身的憾事。他已經失去了一個兒子,不能再讓其他兒子重蹈覆轍了。他盡管每晚都能夢見自己的兒子,可他不敢過深思念他們。老友已大半作古,也該輪到他了。但因伊犁的事一直不見結果,他就此死去,卻又委實放心不下。他已抱定一個信念,就算硬撐,他也要撐到伊犁從俄國人的手裏要回來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