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嚴格遵守250定律(1 / 1)

又是250人!這250人隻是個平均數,有的人則會有更多的朋友,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不要小瞧了這個數字。你想想,如果你得罪了一個顧客,也就得罪了另外的250個顧客,而這250個顧客每人又都有250個朋友,這樣推算下去,就遠遠不止250人了,其結果是相當驚人的。假定你一個星期拜訪50個客戶,其中有兩個對你的態度表示不滿,這樣到了年底,就會有500人受到這兩名顧客的影響。假定你每個星期都得罪兩名顧客,使他們不開心,到了年底,受他們影響的顧客就是26000人。如果這樣持續10年呢,那就是26萬!而很多人幹推銷往往不隻10年,以20年算,那就是52萬人!也許每周你還不止得罪兩名客戶,想想看,你已經得罪了多少人!

毀掉事情就是這樣,隻要你冒犯了一個人,就會失去250個顧客;隻要你讓一位顧客當麵難堪,就會有250人在背後使你為難;隻要你不喜歡一個人,就會有250人討厭你;同樣,隻要你說一個人是壞家夥,就會有250人說你不是好東西!

我們都有這樣的經曆,工作之餘在同同事聊天時,會告訴別人自己買了什麼東西,還打算買些什麼,他人也會這樣做。這時,總有人會主動出來當參謀,建議你應該去哪裏買東西,應該買哪種品牌的東西,同時也會有人提醒你,千萬不要去哪兒買或千萬不要買某種品牌。這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我們這些人的生活方法。

這就是有名的喬·吉拉德250定律。你隻要趕走一個顧客,就等於多趕走250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