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期借款。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商場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國家有關金融機構借入的款項,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投資銀行等。除此以外,還有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2)應付債券。這是企業為籌集資金,依照法定程序對外發行的一種長期借款性質的書麵憑證,是企業負債籌資的一種方式,是除投資人投入資本以外,向債權人籌集、供債務人長期使用的資金。應付債券一般具有期限較長、債券到期無條件歸還本息的特點。目前,我國一些大型企業(包括商場)利用發行債券方式籌集長期資本。利用債券集資有許多優點,它的集資額較大,取得資金的範圍廣泛,而且出資者對企業沒有權益要求,風險相對較小。
(3)長期應付額。
(第五節)商場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是商品流通企業會計製度中一個全新概念,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淨資產的所有權,包括企業所有者投入資金以及留存收益等所具有的支配權。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條的規定,“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人對企業淨資產的所有權”。因此,商場所有者權益就是商場投資人對商場淨資產的所有權,其在數量上等於商場全部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即會計方程式經移項的結果: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由於現行製度中商場所有者權益與商場負債密切相關,因此,商場所有者權益的特點可以從與商場負債的比較中體現出來。
(一)所有者權益與債權權益比較
(1)兩者性質不同。商場所有者權益是商場投資者,如國家、法人、個人、外商等對商場淨資產的索償權;而商場負債是商場債權人對商場全部資產的索償權。
(2)兩者的權限不同。商場所有者權益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又享有親自管理商場或委托他人管理商場的權利。由於商場一般投資額較大,同時管理活動高度專業化,因此一般以委托他人管理商場的方式為多。而商場的債權人則無權參與商場的管理,但債權人可以根據契約監督商場的經營活動。
(3)償付期不同。商場所有者權益沒有約定的償付期,是商場的一項永久性投資,盡管商場連續經營過程中有可能發生增加投資、分配利潤等權益變化,在實行股份化的商場中還可能因股票流通或股份轉讓而發生所有者變更的情況,但就企業而言所有者權益在商場存續期間內不得任意抽回。而負債則有約定的償付期。
(4)權益要求不同。商場所有者有權益要求,但其收益的多少事先是難以確定的,分得利潤的多少或取得股利的大小要視商場的經營狀況而定的,而商場分配的利潤或支付的股利不能作為費用從當期收入中扣減,必須作為利潤分配的內容之一。商場的負債則不同,它在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同時也確立了到期應付出的利息。
(二)商場所有者權益的構成
商場所有者權益包括商場投資人對商場的投入資本和由此形成的資本公積金以及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既然大家公認“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那麼投資者的投資,以及由於投資行為而得到的收益理應由投資者所擁有,這也就是商場所有者權益的構成所表達的內容。就企業的營運過程來看,企業的投資者最初的投入資本和由此產生的收益構成了企業所有者權益。從這個角度又可將企業所有者權益劃分為原有投資和留存收益兩部分。
(三)所有者權益的計價方法
所有者權益的計價方法與資產、負債的計價方法不同,後者是由會計核算可以單獨確定的,而前者的總額是通過倒推的方式,即以確定的企業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後的餘額來確定的。從理論上講,所有者權益的計價並不複雜。但我們必須看到,所有者權益要素是由許多內容所構成的,僅僅確定了所有者權益總額是遠遠達不到會計核算的目的,難以反映企業投資者的構成,從而影響企業的運轉和經營結果的分配。因此,還要正確界定出所有者權益的各項內容。
(四)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的劃分標準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暫行規定,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的劃分標準可歸納如下:
(1)各級人民政府、國家行政部門或國家其他單位以各種形式的實物投資、貨幣投資和所有權應屬國家的發明創造和技術成果(算無形資產投資)均屬國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