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商場產權製度改革(1)(2 / 3)

(第二節)產權製度

產權是一種財產權,但是它更多的是從動態的角度和法理的角度去解釋財產關係,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建立一種財產約束關係的機製,以實現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以產權為依托,對財產關係進行合理有效的組合、調節的製度安排,就是產權製度。產權製度的核心不在於產權的最終歸屬,而是通過對所有者與使用者的產權分割和權益界定,使產權關係明晰化,以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產權製度不是人類社會一開始就有的,而是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相互促進的結果。縱觀曆史,人類社會經曆了三代生產力發展階段,產權製度相應經曆了私人作坊、法人企業、企業集團三種組織形式。

產權製度也可以從產權製度的性質和產權運營的具體形態兩個角度研究。為此,產權製度可以有根本產權製度和具體產權製度之分。

產權製度是由產權關係中最主要或者說最根本特征所決定的產權類型,它規定著產權的根本性質,而產權關係的基本性質是由終極所有權性質決定的,根本產權製度是指劃分方法的產權製度。為主要標誌根本產權製度可分為私有產權製度和公有產權製度。前者是指以私有者為終極所有權主體,財產營運服務於私有者的產權製度;後者是指以勞動者為終極所有權主體,財產營運服務於勞動者的產權製度。

具體產權製度是指財產在營運過程中所表現的具體形態,主要包括產權主體變動狀態、產權內部組合狀態以及產權營運方式狀態。其中產權營運方式可謂多種多樣,從最基本的特征看,一般可分為四種:①租賃的方式。②借貸的形式,即貨幣所有者通過借貸讓渡其營運權。③股份製形式,所有者通過持有股票而讓渡真實資本的營運權於股份公司。④承包形式。

在經濟運行過程中,若把產權關係作為服務於生產運動的一個體係,那麼,這個體係的核心是根本產權製度,它規定著體係運轉的方向。體係的外在表現形式則是具體產權製度,其功能是將根本產權製度的作用傳遞出來,以便被生產力運動所吸收。

(第三節)西方產權理論

(一)現代西方產權經濟理論的產生及發展

20世紀初,美國作為強大的資本主義國家之一,經濟危機日趨嚴重,壟斷組織也日益占據主導地位。這與正統經濟學家所宣揚的自由競爭可以自發和諧地調節經濟,促進社會生產,充分滿足人的欲望的事實相背離。因而需要一種新的經濟學說來解釋經濟現實問題。於是凡勃論的製度經濟學說應運而生,這也是現代西方產權經濟理論的產生。

新製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科斯於1937年11月在英國《經濟學》雜誌發表了《企業的本質》一文,1960年10月又在美國《法學與經濟學》雜誌發表了《社會成本問題》。這兩篇文章的發表有著重大意義:一是表明產權經濟理論已從一種思想和觀點發展為一門新的經濟學科——產權經濟學;二是表明產權經濟理論發展的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世紀30年代對正統微觀經濟理論的批判,指出在市場機製運行中存在摩擦,即存在交易成本。第二階段是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中期對產權作用的認識。科斯的追隨者在總結他的思想之後,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所以,“交易成本”是產權經濟理論的基礎。“科斯定理”是產權經濟理論的核心。

科斯定理的提出引起了一係列爭議。圍繞這些爭議,科斯的追隨者對科斯定理做出了種種解釋。由此在20世紀60年代末期,現代產權經濟理論形成了三個具有代表性的分支:①以威廉森為代表強調交易成本的交易成本學派;②以德姆塞茨為代表的強調產權的產權學派;③以張五常為代表的理論學派則強調產權與交易成本密不可分,二者不可偏頗。此外還有以布坎南為代表的公共選擇學派、以舒爾茨為代表的自由競爭學派和以阿羅為代表的信息經濟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