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故人(2 / 3)

“噗!”他一不留神沒忍住,樂出了聲,怕驚擾到教室裏的人,急忙把聲音憋了回去。

朗讀聲也在這個時候停了下來。

喬永誠驚詫,正懷疑是不是自己被發現了的時候,那道清脆的聲音又響了起來。

這次她不是朗讀英文,而是改成了唱歌。她唱的是時下很流行的一首歌曲,方言的味道不見了,卻沒有一個字在調上。

喬永誠愣了兩秒,隨即側身背靠在牆上,一隻手捂著肚子,一隻手捂住嘴,無聲地笑到滿眼飆淚。

教學樓外麵的天空又淅淅瀝瀝地下起了小雨,太陽的半邊臉卻還躲在雲彩後麵。

那個明媚又多雨的下午,教室裏麵的人又唱又念,絲毫不知自己成了別人尋開心的笑料。而潛伏在教室外麵的那個人,前仰後合地笑了幾個小時。

喬永誠看完樂子便去了表姑媽家裏。

大概是下午笑的時候姿勢不對。夜晚,他躺在客房的床上,總感覺自己大概腰肌勞損了,怎麼也找不到舒服的角度。

於是翻來覆去間,女孩兒口音獨特的朗讀聲自動在耳邊回響。然後,他進入了越想越樂,越樂腰越難受,越難受越回味無窮的惡性循環。直到淩晨時分,那聲音才漸漸淡去,他昏昏沉沉地有了困意。

第二天,他匆匆吃過早飯,又跑去了那所學校。喬永誠覺得,自己左右也是無聊,不如去守株待兔找點兒樂。

而傻兔子果然也去了。

還是和昨天差不多的時間,還是那間教室,還是那幾篇英語文章和那兩首流行歌曲。唯一不同的,就是女孩兒穿的白T恤換成了一件碎花小襯衫。

喬永誠又是默默無聲開開心心地笑了一下午,女孩兒仍沒發現自己被人尋了樂子。

第三天,喬永誠看著那張飛往毛裏求斯的機票,在經過兩分鍾的猶豫後,將它撕碎扔進了衝水馬桶,然後又去了那所學校。

旅行的目的是排解憂愁。現在,他已經找到了更有趣的事情,當然不必再往國外跑。

於是接下來的幾天裏,喬永誠每天都去那間教室外麵找樂。而女孩兒也如他所願,每天都去朗讀和唱歌。明明她念的幾乎是同樣的東西,可偏偏他就是覺得有意思。隻要一聽到她口音濃重的英語,便立刻笑不可抑。哪怕她不開口,他站在外麵看著她的一舉一動都覺得是樂子。

這樣的生活大概持續了一個星期。直到一個星期後的某一天下午,喬永誠準時來到教室後門,卻發現裏麵沒有了女孩兒的身影。

他透過玻璃,看著空蕩蕩的教室,心裏突然沒來由地升起一絲失落和慌亂。怪不得剛才一路走來,沒有聽見熟悉的聲音,他還以為是中場休息,結果竟是她沒有來。她是今天有事,還是以後都不來了?!

胡思亂想間,他目光無意中落在某張課桌的桌堂裏,發現那裏麵塞了一個小包包。包口拉鏈上的小熊掛件垂了出來,懸在桌邊晃晃悠悠的。

喬永誠一顆心突然落回了原處。

原來那隻有意思的傻兔子來了啊!

他記得她的包上就掛了一個這樣的掛件。他還知道,那個包裏有一袋QQ糖。每天下午她都要吃兩粒,不多不少就兩粒。

所以她是有什麼事情暫時出去了嗎?

喬永誠低頭莞爾一笑,抬腳走向虛掩的前門,進了教室,然後趁著她不在,從桌堂裏拿出了那個小包包,拉開拉鏈開始翻找那袋QQ糖。

他記得自己上一次吃這種東西好像是五歲的時候,是本家的一個嬸嬸買給他的。莫名其妙的口感,莫名其妙的味道,實在是讓人無法去愛。可現在……他決定把她的糖偷兩粒來嚼嚼。

然而喬永誠卻沒能夠如願。除了兩本英文讀物,包裏並無其他東西。

他有些失望地順手抽了一本書出來,然後就在翻開的那一刻,失望的情緒瞬間一掃而空。

“哈哈哈!”爆笑聲在同一時間裏充滿了整個教室。喬永誠看著單詞上麵的標注,已然笑得滿眼是淚。

他從來沒見過初中生學英語還用幼兒園小孩的辦法的,標注單詞發音不用音標,而是用發音相似的漢字。而且音節多、發音難的也就算了,連香蕉、蘋果這種單詞都標注,什麼鬼!

“愛跑……不拿拿……”喬永誠不緊不慢地念出上麵的漢字,緊接著又是一陣爆笑,“哈哈哈……”

這姑娘簡直就是個人才啊!

喬永誠捂著肚子擦著淚,笑得雙頰僵硬舌頭打結。

就在他得意忘形、不知所以的時候,熟悉的女聲突然響起,滿滿的都是憤怒:“你是什麼人?!幹嗎翻我包!”

笑聲戛然而止。

喬永誠沒想到傻兔子會突然回來。他愣了一愣,然後調整好表情轉過身來,衝著教室門口的女孩兒一笑:“嗨!”

默默相處一個多星期,這還是兩人第一次正麵相對。喬永誠肆無忌憚地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差點兒控製不住又笑出聲。

可女孩兒的心態明顯和他天差地別,尤其是當她看見喬永誠手裏的書時,臉上又多了幾分羞惱。她“噌噌噌”地跑上講台,一隻手裏拿著一袋沒開封的QQ糖,另一隻手往腰上一叉,瞪圓了眼睛:“你這人有病啊!隨隨便便就翻我東西,想偷東西是不是!”普通話說得倒是很標準,字正腔圓,沒有半點兒口音。

“偷?”喬永誠先低頭看了一眼手裏的書,再眉梢一挑,睨著那個潑辣的豆芽菜小丫頭,笑得一臉理所當然,“你說這東西是你的?怎麼證明?我還說這東西是我的呢。”

“你……”她憋紅了臉,雙眼睜得老大,被他的不要臉驚得啞口無言。

那一年,時歡十四歲,在失戀中度過了自己初二的生活,從老家那邊轉入到省城的這所學校。刻苦用功的假期裏,她遇見了一個叫作喬永誠的無賴。

時歡是好孩子。所以在麵對無賴的時候,用的也是好孩子的處理方式。

她人小範兒不小,脖子一梗,一臉正氣地衝著眼前的人喊道:“你要證據是不是?!那書第二頁上麵寫著我名字呢!”

喬永誠聞言挑眉,同時手指一動,便精準地翻到了她說的那頁。他低頭看了一眼,就見頁腳那裏寫了兩個字——時歡。

原來傻兔子叫時歡啊!這幾天她時時刻刻都讓他感覺到了歡樂,倒是人如其名。字寫得也還不錯,筆畫工整,構架娟秀,挺耐看的。

喬永誠一邊對人家的名字展開聯想,一邊又對書上那兩個字暗自做出評價。

胡思亂想完了,他抬頭衝人家一笑,繼續耍無賴:“你叫時歡?”

“哼!”女孩兒從鼻子裏哼了一聲,明顯覺得被他這種人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一種很鬧心的事情。

然而更鬧心的還在後麵——

“這書上的確寫著名字。可你又怎麼證明你就是時歡?”喬永誠問道。

時歡眨巴著眼睛看著他,徹底蒙了。

證明自己是自己?這天下還有這麼荒謬的事嗎?!而且她還不滿十八歲,根本沒有身份證!上一個學校不給辦學生證,這個學校她轉來半個月就放了暑假。難道要讓她回戶籍所在地開證明嗎?

時歡一向不太靈光的腦袋突然開了竅,即便她真的證明了自己是自己,對方也還會繼續提出其他各種各樣奇怪的假設。

這人是哪裏跑來的神經病啊!她跟神經病廢話又有什麼用呢?

可不廢話,又怎麼才能拿回自己的東西?書倒是不要緊,包可是上個月才買的,她積攢了三個月的零用錢才夠的呢!

時歡腦袋裏糾結著,所有的情緒都表現在了臉上。

喬永誠看著她一秒三變的神情,心裏那個小人兒樂得直不起腰。

“咳,”他輕咳一聲打斷了時歡腦中的思緒,合上書,隨手放到了課桌上。然後右手斜搭左肩,微微彎腰,行了個中世紀時期的歐洲紳士禮,文縐縐道,“鄙人姓喬,名永誠。永遠的永,誠信的誠。剛才和你開個玩笑,還請這位漂亮的小姐原諒。”

時歡繼續眨了眨眼,還是沒說話,不是驚詫於他突然變得彬彬有禮,而是被他那怪異的舉動給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