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實踐矛盾——列寧、斯大林的理論發展(4)(1 / 3)

這種情況就使得國家所能支配的隻是國家企業的產品,至於集體農莊的產品,隻有集體農莊才能把它當作自己的財產來支配。然而,集體農莊隻願把自己的產品當作商品讓出去,願意以這種商品換得它們所需要的商品。現時,除了經過商品的聯係,除了通過買賣的交換以外,與城市的其他經濟聯係,都是集體農莊所不接受的。因此,商品生產和商品流轉,目前在我國,也像大約三十來年以前當列寧宣布必須以全力擴展商品流轉時一樣,仍是必要的東西。”斯大林從社會主義存在兩種公有製經濟這一實際出發,論證了商品生產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具有存在的客觀性,這就在理論上從客觀經濟條件這一層次說明了社會主義經濟和商品生產是可以共同存在的。這實際上已經從理論上論證了,商品經濟不再是以私有製為存在的條件,把兩種公有製取代私有製作為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這樣,商品經濟的存在就可以與公有製聯係在一起,可以與社會主義聯係在一起。斯大林從理論上論證了這一問題,無疑是對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一個重大發展。這一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長期困擾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一個重大的基本問題,這就是在社會主義經濟發展過程中如何看待商品經濟的問題,也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關於商品經濟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上存在的矛盾。

從斯大林關於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這一理論觀點可以推出,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的商品生產並不是一般的商品生產,而是特種的商品生產。其特點就在於它的範圍是受到限製的,基本上隻是涉及個人消費品。即全民企業與集體農莊之間交換的產品是商品,集體農莊之間交換的產品是商品,全民企業與個人之間交換的產品是商品,集體農莊與個人之間交換的產品是商品。因為這些交換都涉及了產品所有權的轉移。對此,斯大林指出:“我國的商品生產並不是通常的商品生產,而是特種的商品生產,是沒有資本家參加的商品生產,它所涉及的基本上都是聯合起來的社會主義生產者(國家、集體農莊、合作社)所生產的商品。它的活動範圍隻限於個人消費品。顯然,它決不能發展為資本主義生產,而且它注定了要和它的‘貨幣經濟’一起共同為發展和鞏固社會主義生產的事業服務。”從斯大林的這一理論中又可以推出,在全民所有製之間交換的產品不是商品。這是因為,它們之間的交換不涉及產品所有權的轉移,因而在本質上就不是商品,但由於又要采取商品的形式,要核算、要計價,所以在實際中是采用了商品的“外殼”。斯大林的這一“商品外殼論”思想,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對社會主義的經濟發展產生著直接的影響,尤其是對全民所有製經濟中生產的生產資料影響更大。因為,按照斯大林的理論,全民所有製之間交換的產品,主要是生產資料,不具有商品的性質,至多隻是采取了商品的外殼,因此,不能完全按照商品的原則進入市場進行流通。在這一理論指導下,不是商品的生產資料就不能進入市場流通,當然也就不存在生產資料市場。生產資料是由國家的物資部門壟斷,按照國家的計劃進行調撥的,盡管這也要計價、要核算,但在指導思想上是不把它們看作商品的。

斯大林特別批評了把生產資料看作是商品的觀點。他指出:“可不可以把我國社會主義製度下的生產資料看作是商品呢?據我看來,無論如何是不可以的。

商品是這樣一種產品,他可以出售給任何買主,商品所有者在出售商品之後,便失去對商品的所有權,而買主則變成商品的所有者,他可以把商品轉售、抵押或讓它腐爛。生產資料是否適合於這個定義呢?顯然,是不適合的。第一,生產資料並不‘出售’給任何買主,甚至不‘出售’給集體農莊,而隻是由國家分配給自己的企業。第二,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國家,把生產資料交給某一個企業,絲毫不失去對它們的所有權,相反的,是完全保持著所有權的。第三,企業的經理從國家手中取得了生產資料,不但不會成為這些生產資料的所有者,相反的,是被確認受蘇維埃國家的委托,依照國家所交下的計劃,來使用這些生產資料的。

由此可見,無論如何不能把我國製度下的生產資料列入商品的範疇。”綜上所述,斯大林關於社會主義條件下商品生產的理論,從今天看來,包含著這樣的兩重性:

其一,是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一個重大發展,他從理論上論證了現實社會主義製度下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有其存在的客觀性,因而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必須發展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在理論上不再把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看作是與社會主義相對立的。

其二,這一理論發展又是不徹底的,他沒有從理論上解決社會主義經濟是否屬於商品經濟的問題,並且把社會主義生產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生產資料(生產要素)排斥在商品範疇之外。這又使社會主義的經濟活動不可能真正地按照商品經濟規律和發展要求進行。從這一意義上說,社會主義實踐中所遇到的各種矛盾並沒有能夠從根本上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