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外部資源——對外經濟關係(5)(1 / 2)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引進外資除了數量和規模迅速擴大以外,另一個特點是在利用外資的具體形式上有了很大的變化。在1992年以前,我國利用外資的主要形式是對外借款。1979-1991年,全國共計利用外資達796.3億美元,其中,對外借款527.4億美元,占66.2%,外商直接投資233.5億美元,隻占33.8%。其主要原因是,在這一時期,外資對直接進入國內投資積極性還不高。但在1992年以後,情況則大不相同,我國引進外資的主要形式已由以借款為主轉向以引進外商直接投資為主。

1992年以後,外資一改過去不願意進入國內直接投資的情況,而是以極大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直接進入中國投資,其明確的目標就是要在中國占領市場、取得利潤。正是由於我國利用外資的主要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而在這幾年引進外資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不少的問題,比較突出的有以下三個方麵。

一是外商直接投資的資金到位率低,投資不實。在一些合資企業中,由於外資的資金到位率低,合資企業為解決資金短缺問題而向國內銀行貸款,通常由中方作貸款擔保,從而使中方承擔了全部投資風險。這種現象被稱為是“外資利用內資”。外商資金到位率低,不但給中方企業投資帶來了風險,加重了企業負擔,而且還使許多合資項目中途夭折。

二是外彙實際投入比重縮小。近年來,外商投入的現彙比重逐漸下降,設備實物作價投入的比例日益上升,目前已達到80%左右。由於外商大多采用設備投資的方式,使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的設備等投資占其進口總額的比重迅速提高,約占40%左右。正是外商大多以設備投資等作價入股,並不斷追加引進設備的總金額,從而導致外彙實際投入的比重很小。而且,外商對設備的價格隨意高估,造成我方在合資中遭受較大的損失。

三是外商推銷陳舊設備。通過直接投資來推銷質次價高的過時設備,是一些外商的慣用做法。從商檢部門的檢驗情況來看,我國合資企業中外方所提供的設備較普遍地存在著技術水平不先進、設備陳舊、質量低劣等問題。外商通過推銷陳舊設備,不但從中坐收漁利,還可以再從中外合資企業中分享利潤。這實際上是減少了外商直接投資的數額,將投資風險轉嫁給了中方。這樣,原想通過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引進先進技術的初衷,在很大程度上並沒有如願實現。在合資企業中,出口的情況從總體上看,仍然停留在以數量和低價銷售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出口水平上,整個產品出口在國際上仍然缺乏強勁的競爭能力。

出現上述的問題,與引進外資形式的變化有著密切的聯係。因此,對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這種形式應持慎重態度,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從更深的層次上看,要對引進外資的形式作全麵的比較和權衡,既要照顧當前的情況,更要考慮長遠的利益。通過對外借款這一形式來利用外資,好處是不失去市場、不損失利潤、不會形成外商對國內產業的控製,不利的一麵是會背上債務包袱。而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這一形式,好處是不會形成國家債務,不受還債能力的限製,不利的一麵是要失去一部分市場、流失一部分利潤,甚至會形成外資對國內一些產業部門的控製。

外資對國內產業部門的控製,在近幾年中表現得十分突出。據有關報道,目前審批的外商獨資企業,有很大一部分並非是我國短缺產品和鼓勵項目,產品與國內企業產品類同性大,而且獨資企業不按報批時產品出口50%以上的要求執行,造成外商獨資企業擠占國內企業市場。另外,在外商投資項目中,外商取得控股權的項目越來越多。特別是一些投資規模大、技術比較先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看好的項目,外商總想取得控製權。

因此,並不能因為外商直接投資不構成對外債務就認為是越多越好。

從長期看,外商直接投資的企業增多,尤其是由外商直接取得控股權的企業增加,不僅會造成企業利潤的大量流失,更重要的是會付出失去市場的巨大代價,甚至是整個產業為外商所控製。所以,當前應更多地從這一角度來考慮引進外資的形式。

(3)關於引進外資的優惠政策問題

引進外資與製定優惠政策是密不可分地聯係在一起的。以優惠政策為條件來吸引外資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改革開放以來,為大規模地引進外資,國家在關稅、所得稅、土地使用費等方麵製定了一係列的優惠政策,這對鼓勵外商投資,擴大引進外資的數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從我國對引進外資實行優惠政策的特點來看,其基本特征是地域差異,而不是產業差異。也就是說,我國優惠政策的差別主要是體現在不同的地域上,而不是體現在不同的產業上。即對不同的地域,實行程度不同的優惠政策,但對不同的產業卻實行普遍優惠的政策。隨著引進外資規模的擴大,各地方為更多地引進外資,又相繼出台了各種不同的優惠政策,以致對外商的優惠政策越來越多,這又使地域之間的優惠政策差異逐漸縮小,從而就使普遍優惠的特征更加突出。這種對外商實行普遍優惠的做法,雖然在一定的時期內對引進外資具有較明顯的促進作用,但其消極作用也是十分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