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外部資源——對外經濟關係(6)(1 / 2)

從世界範圍來看,利用外資是各國普遍的做法。但利用外資的結果卻有很大的差別。有的國家利用外資非常成功,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發展。有的國家則帶來了諸多的問題。給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其中,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造成了不堪負擔的外債,使國內經濟在債務鏈中惡性循環。南美的一些國家在20世紀70-80年代曾大規模引進外資,同時也形成了大規模的外債。但由於沒有能夠成功地利用外資,外資的大量進入並沒有使國內的經濟得到迅速的發展,尤其是沒有使出口創彙能力明顯提高,因而在一段時間以後,就背上了沉重的還本付息的包袱,最終導致了債務危機。一國的經濟一旦陷入了這樣的債務危機,就很難在短時期中擺脫這種困境,由此產生的對經濟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將是長期的。這些發展中國家在引進外資過程中的這種經驗教訓,我們必須認真地加以研究和總結,處理好引進外資與償還外債的關係。這也是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的一個重要內容。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規模地引進外資。毫無疑問,這對於我國20多年來的經濟發展、技術水平的提高,以及對外貿易的迅速發展都起著不可缺少的作用,所取得的成就是舉世矚目的。與此相聯係,也形成了我國大規模的外債。目前,我國已是發展中國家的第一債務大國。

我國的對外債務是指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對中國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其他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

隨著我國利用外資規模的擴大,外債的規模也相應地擴大。每年的還本付息數額也在增加。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的外債出現了較快的增長,1995年,外債餘額突破1000億美元。在引進外資的過程中,如何從我國的國情和經濟能力出發,保持適度的外債規模,這是我們在利用外資過程中必須要有清醒認識的一個重要問題。

判斷一國的外債規模是否適度,並不是用一個絕對的數量指標來衡量的,而是用多個相對數指標來判斷的。在國際上,通常衡量外債規模是否適度有三個比較基準:一是經濟發展所要求的外債規模;二是具有良好經濟效益的外債規模;三是具有償還能力的外債規模。用這三個基準來判斷的外債規模通常是不一致的。根據“木桶規則”,即木桶的最大容量,取決於組成木桶的木板中最短的那塊木板的長度。在上述三個基準構成的對我國外債規模的約束中,最主要的是取決於償債能力。這是因為,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從國內經濟實力來看,問題最突出的還是外彙的支付能力。因而經濟發展需求和良好經濟效益所允許的外債規模,總是要大於償債能力所製約的外債規模。因此,隻能以償債能力為基準來判斷我國的外債規模是否適度。

償債能力是一國的外彙支付能力,或國際清償能力。具體是指一國現有的國際儲備和對外借款能力的綜合,它來自借款能力、外商投資的外彙供給、現有的國際儲備、出口收入及其他國際收支中的收入項目。外債最終要用出口收入來償還,所以,出口創彙能力是最根本的償債手段,其他手段隻具有補充的意義。

從靜態來分析,國際上通常用償債率、負債率、債務率這三個指標來衡量一國的外債風險。

雖然我國外債增長較快,但距國際公認的安全線尚有一段距離。但是,做進一步的分析,我國的外債負擔並不樂觀,有些問題需要引起我國的足夠重視。按我國目前的償債率和債務率來看,並不是很高,但應該看到這裏用來計算償債率和債務率的出口收入中,有一部分是並不能用於償還債務的。這部分出口包括:不發生外彙收入的出口,如委托加工組裝貿易、對外加工貿易、對外工程承包用貨物等。如果在出口收入中扣除這部分出口,則我國的這兩個指標都要明顯提高。因此,考慮到這些因素,不能認為我國的外債是不成問題的,而應該提高風險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增強防範外債風險的能力。

從動態來分析,外債的適度規模是變動的。因為隨著經濟增長和出口的擴大,債務規模也可以以相同的比率增長。這樣,從動態的角度來看外債規模是否適度,主要是看外債的增長速度與整個國民經濟和出口的增長速度是否協調。如果我國今後幾年中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能夠保持在7%左右,出口的增長能夠保持在10%左右,這就能夠使我國的外債有更大的回旋餘地。總之,我們要從宏觀上把握好外債問題,把國民經濟發展和出口的增長情況作為把外債控製在適度規模的主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