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以現在的目光看,肖爾斯發明的鍵盤實在不怎麼樣,它的字母排列方式缺點太多。例如,英文中10個最常用的字母就有8個離規定的手指位置太遠,不利於提高打字速度;此外,鍵盤上需要用左手打入的字母排放過多,因一般人都是“右撇子”,英語裏也隻有3000來個單詞能用左手打,所以用起來十分別扭。有人曾作過統計,使用QWERTY鍵盤,一個熟練的打字員8小時內手指移動的距離長達25.7公裏,一天下來疲憊不堪。遺憾的是,千百人的習慣成自然,QWERTY鍵盤今天仍牢牢占據著計算機的輸入領域,雖然有人早就設計出更科學的鍵位排列,卻始終成不了氣候。現代計算機鍵盤根本不存在金屬棒之類的累贅,這當然是肖爾斯始料不及的事。但QWERTY鍵盤的出現比起最初的一字一頓的打字方法快了許多,也促使了人們對打字機的喜歡程度。
那一時期美國的報紙記載著許多打字趣事。
--1875年,紐約一家報紙刊登了世界上最早的打字員招聘廣告,非常誘人地聲明每周工資20美元,相當於女售貨員一周工資的3倍。
--1877年,世界上第一期打字員培訓班在紐約開學,僅招收了8名學員,學期半年。學生結業後,立即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
--1888年,在美國舉辦了世界上最早的打字比賽,速記員馬加林領走了500美元獎金。他的表演令觀眾大開眼界,人們第一次看到“盲打”的威力:馬加林能夠不看鍵盤,雙手並用飛快地擊鍵。類似的打字公開賽,後來經常在全球各地舉行。有一屆的世界打字冠軍為印度的牙科醫生辛格獲得,他的打字速度平均可達每分鍾493鍵次,而且每打1萬個字符,隻有3個出錯,準確率高達99.97%。
專業打字員們的表演,造成了極大的轟動效應。打字機製造商們抓住時機,推波助瀾,不斷改進和生產出性能更良好的機器,有台式的、便攜的、手提的、電動的,林林總總。“忽如一夜春風來”,使用拚音文字的文化人開始了“換筆”,打字機順理成章地走進了歐美人的辦公室和家庭。
如果說,文字本身的變革以及筆墨紙硯的創新,是人類發動的第一次書寫革命,那麼,打字機的大普及,就是奏響了人類社會第二次書寫革命進程中最強的音符。
靜電複印機的發明
在當今“信息爆炸”的時代,複印機成了人們不可或缺的專用工具。人們在幾秒鍾的時間內,就能完成一份文件的複製,從而擺脫了繁重的抄寫工作,並由此促進了信息的傳播。然而,人們也許不知道,複印機的發明凝聚著一位傑出發明人20多年的光陰和心血。
這個人就是卡爾森--美國紐約市的一個發明愛好者。
卡爾森12歲時,個子長得又瘦又高。為了幫助父母養家糊口,他在加利福尼亞州聖貝納迪諾幹零活。14歲那年,他挑起了撫養雙親的重擔,每天早早就得起床,上學前先去商店擦玻璃櫥窗,下午還得去銀行和報社打掃,每星期六要從早晨六點一直忙到晚上六點。他的父親是一位流動理發師,由於關節炎和肺病而無法工作。母親也患有肺病,長年臥床不起。
生活上的重擔壓得卡爾森喘不過氣來,許多小孩子處於這種壓力下早就退學了。但是,卡爾森頂住了。當他念初中時除了看門的工作外,還在印刷廠當學徒。高中時他除了繼續幹擦洗玻璃窗、打掃地板等活計外,還利用星期六和星期天在化學實驗室工作。他先進入裏弗賽德專科學校學習,然後又在加利福尼亞州理工學院念書。他艱苦奮鬥了5年,可是,他卻欠了1400美元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