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吸血鬼”狂歡之夜(2)(1 / 3)

喬芊怔了怔,左顧右盼,輕聲說:“龍貓長什麼樣你不知道嗎?《千與千尋》裏的灰胖子,耳朵小小,很像大號的金絲熊,回家演給你看。”

“不知道,現在演。”郝佑鳴使用命令的口氣,而且音量稍微加大,引起了其他客人的注意。

“不要啊,好丟人。”

郝佑鳴不再開口,從兜裏取出一根黑色教鞭,哢,哢哢哢,三拉四拉,拉出一米長。

“……”喬芊最怕他使這招嚇唬自己,隻得小幅度抬起雙手,十指攏成爪子的形狀,雙“爪”平放在胸前。別說,那呆滯委屈的小眼神兒還真像一隻剛挨過揍的龍貓。

“龍貓坐著?”

“你是不是該吃藥了?沒聽見別人都在笑我嗎?”喬芊努力低下頭,但阻隔不了刺耳的笑聲。

倏地,郝佑鳴蹲到她的膝蓋前,然後一手搭在她的腿上,不理會他人的注視,做出舔舐手背的動作,頗像一隻受了傷的狐狸。

“……”喬芊舉著“爪子”僵在原地一動不敢動,直到郝佑鳴拉下她的手放在自己頭部,她才緩過勁來。

“就像撫摸寵物那樣撫摸我。”他說。

她枕著一隻手臂趴在餐桌上,恨不得把自己藏起來,“別、別鬧了,沒人把狐狸當寵物。”

“這不是重點,按照我說的執行。”他側頭咬了下她的手腕。

神!經!病!

喬芊想歸想,但唯恐拒絕之後他當眾做出更過分的舉動,唯有像撫摸寵物那樣蹂躪他的頭發。

“天氣如此晴朗,你為什麼不願和我一起享受陽光?”他問。

喬芊欲哭無淚,掙紮著坐直身體,又很快把臉頰埋在他的頭頂,喃喃地說:“我說師父,咱們好好地當人類不行嗎?”

“如果你在演出台上摔倒,你打算如何收場?”

喬芊基本弄懂他的用意,但讓她從一個淑女變成一個瘋子總得給點適應的時間吧?

這時,一對小情侶路經此地,女孩雙手捧花對男友說:“你看人家多會哄女友開心,而你隻會扮成大猩猩嚇唬我!”

“切,這有什麼了不起,我還可以扮成二師兄!”男友發出兩聲豬哼哼。

女孩咯咯一笑,兩人嬉笑離開。

喬芊注視遠去的小情侶不由得傻眼,難道情侶間都喜歡玩些非人類的小把戲取悅對方?

好吧,既然不明真相的群眾搞不清他們之間的關係,那她自當拖郝佑鳴下水好了。

想到這兒,她一手倚桌托腮,一手撫弄著郝佑鳴柔順的發絲。郝佑鳴側躺在她的腿上,眯起慵懶的雙眼,一縷陽光投射過來,她撲哧一笑,表情逐漸從緊繃變得柔和。

然而,當她以為滿足郝佑鳴的惡趣味便可脫離苦海的時候,才知道這隻是一個丟人丟到姥姥家的小前奏。

“不要過去啊,你殺了我吧!”大庭廣眾,喬芊不好意思奮力反抗,但他提出的要求太過分了,逼著她站在廣場的正中央做啞劇表演!此類表演在美國街頭極為普遍,扮演一種角色,保持一個姿勢不動,直到有路人往錢罐裏投錢才變換一個姿勢。

“據我觀察吧,你演龍貓有幾分神似,就演它好了。”

“去死!我拒絕。”

“我陪你一起演。”

“不!……”話沒說完,郝佑鳴突然駐足轉身,取下墨鏡與她臉對臉,喬芊看到他的眼妝,忍了三秒,捧腹大笑。

這家夥要不要這麼搞笑啊,他在眼睛的部位使用黑色顏料畫了一副墨鏡,伴隨眼睛的眨動時黑時白,再加上他嚴肅的表情,令人無法直視。

喬芊笑得直不起腰。不過話說回來,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一個正兒八經的大帥哥啊,有必要為了藝術獻身得這麼徹底嗎?哈哈哈。

郝佑鳴戴上墨鏡,趁她還沒笑昏過去之前牽她到廣場中央。他倒退三四步,從口袋裏掏出一副撲克牌開始拆洗,隻見那五十四張牌在他的手中仿佛被賦予了生命一般,單手開半扇(像扇子那樣均勻展開);雙手開圓扇;整副牌切分五份掛在指縫間迂回旋轉;快速彈牌(握牌的手飛出一張牌,另一手接住)。總之,瞬息萬變的花式牌術讓人目不暇接,精彩絕倫。

“龍貓的驚訝。”

“噢……”

喬芊驚歎之餘收到指令,下意識地抬起兩隻“前爪”,捂嘴,瞪大眼睛看入了迷。

“如果我勤加練習,可以像師父一樣把紙牌玩得這麼流暢嗎?”

“你現在需要做兩件事,一是持續表演,二是偷師。俗話說一心不可二用,但魔術恰恰需要一心多用。”郝佑鳴每分每秒都在教她,不拘任何形式。

所幸他的犧牲沒有白費,喬芊的情緒漸漸沉靜下來,縱然路人三五成群圍觀甚至發出細細碎碎的閑言碎語,她仍舊保持龍貓的姿勢,目不轉睛地注視著他的洗牌動作。

或許,喬芊做夢也沒想過自己會有勇氣站在人潮人海中“洋相百出”,但這一天還是降臨到她的頭上。當她聽到第一聲帶有諷刺意味的笑聲灌進耳孔之後,居然出乎意料地沒有想象中的難以接受。當然,讓她勇敢的人肯定是郝佑鳴,他在表演時擁有磁場般的吸引力,足以使她忽略噪音與質疑的目光。

這位既有錢又有勢的大魔術師,令她一次又一次推翻對於上流社會的固有定義。

回到別墅,喬芊邊走邊揉捏酸疼的手臂,在廣場上一站就是幾小時真不是鬧著玩的。她剛要上樓,警方來訪,兩名盜竊者招了。

聽到這句話,她一溜煙返回客廳,坐到郝佑鳴側麵的單人沙發上。

“起開。”郝佑鳴揚聲轟趕。

喬芊充耳不聞,熱忱地詢問兩位刑警同誌喝什麼。

刑警婉拒,神色凝重地將一份文件交給郝佑鳴。

“郝先生,因為主犯身份特殊,是否起訴還是由你定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