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鳴1歲大的時候,常常要他母親抱著睡;倘使她把他放在床上,他就哭起來了。一天晚上,我們決計要把他這種壞習慣改去,所以不管他哭不哭,把他放在床上,叫他獨自睡去,他不願意獨自睡,就哭起來了,並且要他母親去抱他;他母親因為他哭得太久了,就去抱他一歇,不多時,他就熟睡了;第二天晚上,他不吵而睡熟了;第三天晚上他哭了一歇不哭了;第四天晚上,他一點也不吵了。
小孩子喜歡抱著睡的習慣,大概是由於做母親的姑息而養成的。做母親的因為疼愛小孩子,所以就把他抱了睡。小孩子以後習以為常,不肯獨自睡了。一鳴要他母親抱著睡,也是這個緣故。他以前吃乳的時候,他母親抱了他吃乳,吃好了,他也睡熟了。到了後來,乳不吃的時候,他母親還是抱了他睡熟以免他吵,所以到了現在,他非抱著不肯睡了。我因為這種習慣,終究不可以為常的,所以毅然決然地叫他母親把他放在床上,叫他獨自睡著,不到三四天,他居然能夠獨自睡了。
同年11月12日的晚上,一鳴又不願意睡在床上,並要他母親抱了睡,他母親不依他的要求竟自出去了。我把燈熄掉,把門關著,他就大哭起來,要爸爸要媽媽進去,哭了一歇,我進去,他就不哭了。我把他的眼淚揩幹,好好兒親他幾下,叫他獨自睡著,而且對他說“明天再會”,他受了我這一番安慰,就顯出心境安寧,與我“和好如故”的樣子。我出去了之後他就睡熟了。
做父母的不應當因為小孩子不肯獨自睡就去抱他,也不應當聽他哭不去睬他,應當用種種方法去安慰他使他獨自睡去。當一鳴關在房裏哭泣的時候,假使我讓他去哭而不去安慰他,他雖然因為哭得疲倦會睡著的,但是他的心境是很不安寧的。我用這種方法去教育他,一方麵使他知道他應當獨自睡的,一方麵使他心裏覺得很安寧。這種方法是寬猛並濟的,比較純用硬逼的方法是好得多了。
·總結·
小孩子要人抱了睡,於小孩子和母親兩方麵都不方便的。做母親的因為手裏抱著小孩子,不能夠做事情,即便做,也是很不方便的;小孩子因為被他母親抱在手裏,容易動醒,即使不醒來,也不能夠安安穩穩地睡著。既然兩方麵不好,做母親的應當把這種壞習慣改去才好。但是許多做母親的舐犢情深,明知之而故犯之,真正自尋煩惱了。我常看見有許多做母親的一隻手用衣襟裹著小孩子,一隻手拿著吊桶到井裏去汲水。唉!辛苦可以不必說了,一不留神,也會跌到井裏,危險極了!做父母的日裏抱著小孩子睡,其害既如上述,就是夜裏抱著小孩子同睡,也是很不好的。總之,做父母的不論日裏夜裏,都不應當抱小孩子睡的。
1923年4月,一鳴(兩歲零4個月)有一種點燈而睡的壞習慣。這種習慣是逐漸養成的。現在把他養成的曆史說明一下:當初是因為我們房屋太少,所以他同我們是同室異床而睡的,他睡的時候,我們還沒有睡,所以燈還沒有熄掉。後來我們搬到新房子裏來,他同我們異室而睡了。他因為以前是點燈而睡的,現在忽然沒有燈,所以就要吵了。這個月19日晚上,我們決計要把他這種習慣打破,所以熄了燈,把他放在床上,他看見沒有燈就大哭起來了。大約哭了5分鍾的時候,他母親去抱他,他方才不哭。第二天晚上,熄了燈,他就不哭;第三天,他隻哭了半分鍾;到了第四天,他完全不吵了。後來他的壞習慣又發現了,睡的時候,常常要點著燈。同年10月1日的晚上,他睡的時候,我就把燈熄掉,他就大哭起來。後來他母親因為被他哭得不耐煩,就把燈開了。第二天他睡的時候,我又把燈熄掉,他就哭並且要他母親來。她雖進去,但是仍舊沒有開燈,他沒有法子也隻好不哭了。
點燈而睡的害處很多,我現在且把顯而易見的說一下:
(一)不衛生。電燈固然無煙;至於菜油、火油等等費多少油,就發出多少煙煤。倘使把燈一夜點到天亮,發出來的煙煤就不少了。人睡的時候,把這種煙煤吸進去,那於身體就要有妨礙了。我常看見有許多人,夜裏睡的時候,把門戶關得“風息勿漏”,又把無罩子的火油燈點到天亮。等第二天早晨,我們進去的時候,還覺得煙霧彌漫,煤屑亂飛,令人聞之頭痛。我想他把這種煙煤一夜吸到天亮,妨礙於身體是不消說的了。其害一。
(二)多危險。點油燈而睡,則油燈有時候被貓或鼠弄翻,“致肇焚如”。我記得有一個農夫,常常點燈而睡的。有一夜,一盞青油燈不知為了什麼緣故,把油倒在桌上,就在桌上燒起來了。這個農夫已經睡覺了,沒有見到,但是隔壁的人還沒有睡,他們看見火光,就拚命地叫農夫,農夫從夢中醒來一看,一張桌子已經燒得鬥大的一個洞了,用了許多氣力,方才把火弄熄。這種事實雖不常見,但是點燈而睡究竟有許多危險。其害二。
點著燈睡既有二害,反之則有二利。但是有許多人不計利弊,常常把燈點著而睡,這未免做錯了。追溯他們這種惡習慣的起源,大概是因為他們小的時候,做父母的沒有禁止他們的緣故。倘使早早禁止他們,他們也不會有這種壞習慣了。有許多小孩子因為怕黑暗,點著燈可以壯膽子,所以常常點著燈睡,後來成為習慣,雖欲改而已不容易改了。如果小孩子為懼怕而點燈,那麼做父母的應當先去其懼怕,而後叫他不要點燈。如果為了別的緣故而點燈,那麼做父母的也應當想方法去禁止他點燈。總之,點燈而睡是不好的習慣,做父母的須要當心,務使小孩子能脫離這種惡習。
我們搬到新房子裏以後,在我們寢室的旁邊,另辟一室給一鳴作寢室。至於獨自一床,未搬以前,我們早早叫他實行了。
有許多做父母的,大概是和小孩子同床而睡的。他們以為小孩子年齡幼稚,知識薄弱,饑不能討食,寒不能討衣,而且睡得很蠻,一不當心,就把被服踢開弄得受寒生病。所以他們以為非同小孩子同睡不可。要知道同小孩子同床而睡,固然可以就近照料,但是其中的害處也很多。我現在舉出五大害如下:
(一)容易被父母壓死。小孩子身體孱弱,經不起父母一壓,所以做父母的一不當心,往往把小孩子壓死。我記得20年以前,有一個3個月的嬰兒,竟被他母親的手臂壓死了。
(二)容易被被服窒死。小孩子睡在大的被服底下,抵不住被服的壓迫,往往有因此而窒死的。鄰家十倉老的小孩子已經有五六個月大了,有一天早晨,他妻子起床以後,就把孩子用被服好好兒蓋著,後來她去為他穿衣,而他已經死了。這種慘事,常常聽得到,不止十倉老的兒子一個。
(三)很不衛生。父母所呼出的碳酸氣被小孩子吸去,而小孩子所呼出的碳酸氣被父母吸去,這是不衛生的。在熱天同睡,尤不衛生。
(四)不能安睡。睡的時候,小孩子一醒,父母也要醒了;有時候父母一動,小孩子也被驚醒,以致往往大家不得安睡。
(五)養成依賴性。小孩子同父母同睡,他的獨立性和獨立的生活習慣,都不容易養成。所以做父母的應當使小孩子獨睡,慢慢兒造成他獨立的精神。
總以上五者而觀之,小孩子與父母同睡既然有許多害處,反之,不與父母同睡,那麼就有五利了:(一)不會被父母壓死。(二)睡在他自己的小被服裏,不會悶死。(三)父母與小孩子兩方麵大家可以安睡。(四)比較衛生。(五)養成小孩子的獨立性。
照這樣看來,小孩子應當獨自一床睡的。做父母的如果防小孩子受寒,那麼隻要替他蓋著用大的“別針”把他的被服夾住就是了。小孩子不但應當獨自一床,如能獨自一室那就更好了。因為獨自一室,小孩子晚間醒來隻要母親或父親起來照管他;倘同在一室,做父母的都要被他弄醒而不得安睡了。而且小孩子有了一室,一方麵他的獨立精神格外容易養成;一方麵尊重他人權利的思想,格外容易發展。不過對於這一層,須以房屋多少為轉移,房屋多,那麼小孩子也可以獨自一室,倘使房屋少,那麼同室而睡也不要緊,不過不要同床而睡就是了。
一鳴有一隻大便椅子,其形與普通有靠背的椅子一樣,不過略為小一些。它的裏麵有一隻鉛皮桶,即用以盛糞的,蓋蓋其上而置之於椅子之中,不知者竟以為一隻椅子。我們把這隻大便椅子放在洗麵室內,他要便溺時,就到洗麵室裏麵去,把門關上,他就可以小便或大便了。
文煊沒有這種椅子,他所用以便溺的,不過是一隻畚箕罷了。這隻畚箕有時候擺在床麵前,有時候擺在桌底下,擺來擺去,沒有一定的地方。他要便溺的時候,兩隻手拉著褲子,四麵亂找,找得到還好,找不到就在無論什麼地方亂撒了。在夏天的時候,穢氣熏騰,群蠅亂飛,幾令聞者欲嘔,而他的父母不以為奇,即使有時候看不過去,也不過說他幾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