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原諒你的“敵人”(1 / 2)

傳說中因誤解或種種原因,而出現“敵手”的事情是時而有之的,有“敵手”必然會引起心情的不快,並在諸多方麵形成障礙。那麼,懂得如何化解,便是十分寶貴的。

唐朝宰相陸贄,有職有權時,曾偏聽偏信,認為太常博士李吉甫結黨營私,便將其貶到明州做長史。不久,陸贄被罷相,貶到了明州附近的忠州當別駕。

繼任宰相明知李、陸有私怨,便玩弄權術,特意提拔李吉甫為忠州刺史,讓他去當陸贄的頂頭上司,意在借刀殺人,通過李吉甫之手把陸贄除掉。

不想李吉甫不記舊怨,上任伊始,便主動與陸贄把酒結歡。使那位現任宰相借刀殺人之計成了泡影。對此,陸贄自然深受感動。他積極出點子,協助李吉甫把忠州治理得一天比一天好。

俗話說: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多一個敵人多一堵牆。我們都知道這句話,也明白這個理。但是,一旦知道別人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仍免不了耿耿於懷。

看到這個人時,輕則如陌路相逢,視若無睹;重則似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有多少人能像李吉甫那樣,不計舊怨與仇人把酒結歡呢?

其實,冤冤相報,未必有什麼好處:他損害我在先,我懷恨於心在後,於是便費心費神地盯著他,一心想尋個機會,以牙還牙。

但靜下心來想一想,報複之後又得到了什麼呢?而為一時意氣之爭,圖片刻之快,又會失去多少本該屬於自己的快樂和輕鬆啊!費盡心機去精謀細劃,絞盡腦汁來苦苦算計,最終換來的僅僅是別人的敵視與更深的怨恨,實在劃不來了。

倘若是國恨家仇,非報不可,那是另說。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難碰上這種人,平素與我們結怨的,多半是為利益衝突而起,或是為意氣之爭。為小利而結仇,可能損大利;為一時意氣而結仇,可能惹大禍,都是得不償失的事。

在不違反做人原則的前提下,以德報怨不失為一種高明的處世之道:即使他與我們曾有過節,我們也應盡力做到不計前嫌;他大紅大紫春風滿麵時,我們不妨去錦上添花;他落拓困窘、山窮水盡時,我們不妨雪中送炭,用我們真摯的熱情,融化冰封的情感,脫去彼此麵容上冷漠的偽裝;用我們的大度與寬容,擦去恩怨的汙濁,讓純潔的靈魂更加透明。

這樣,我們就無須絞盡腦汁勞心傷神算計別人,也不需緊繃神經,警惕一切動靜,防人算計;我們可以不再擔心自己得勝之時無人喝彩,也不用害怕陷入危難之際孤立無援,這樣處世豈不堂堂正正?這樣做人豈不輕輕鬆鬆?

林肯當選為美國總統後,他對政敵的態度引起了一位官員的不滿。這位官員批評林肯說:“你為什麼試圖跟那些敵人做朋友?你應該想辦法去打擊他們,去消滅他們才對。”

林肯平靜而溫和地說:“難道我不是在消滅我的敵人嗎?當他們變成我的朋友時,就沒有敵人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