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事者要站在高處一覽天下,這樣既看得遠,又想得深,更做得大。

1978年,港府開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采取半官方的房委會與私營房地產商建房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建成的房分公共住宅樓宇與商業住宅樓宇兩種,前者為公建,後者為私建;公房廉價出租或售予低收入者,私房的對象以中高消費層家庭為主。

李嘉誠的大型屋村計劃,就是為這類大眾消費家庭推出的。在港島北岸的中區、東區、西區,每年都有高層住宅樓宇拔地而起,那是祖傳地盤物業的業主和地產商收購舊樓拆遷重建的,地盤七零八落,很難形成屋村的規模。

做任何事,心中都要有一個“全”字,就是全局的整體表現,這樣才能辦好事。20世紀80年代,李嘉誠先後完成或進行開發的大型屋村有:黃埔花園、海怡半島、麗港城、嘉湖山莊。李嘉誠由此贏得“屋村大王”的稱號,也由此成為獨樹一幟的地產大王。屋村使李嘉誠在香港地產界聲名鵲起,為他在香港地產界的地位打下了一個良好的基矗李嘉誠興建的第一個大型屋村是黃埔花園屋村。

1981年,李嘉誠就準備推出這一宏偉計劃。黃埔花園所用地盤是黃埔船塢舊址,按香港政府條例,工業用地改為住宅和商業辦公樓用地,應當補交地皮的差價。而當時正好是地產業狂熱的階段,按協議的價格,和黃需補交地價28億港元。由於代價太大,李嘉誠不得不對此計劃暫緩實施。

1983年,香港地產業出現低潮,李嘉誠立即抓住大好時機,與香港政府進行談判。結果他僅用了3.9億港元就獲得了商業住宅的開發權。這樣,李嘉誠大大降低了開發成本,屋村的每平方英尺成本不及百元。屋村計劃尚未實施,李嘉誠就取得一筆可觀的價值。就此一點就可見他經商術的高明。

1984年9月29日,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在北京簽訂。香港前景驟然明朗,恒生指數回升,房地產界又大顯神威。因此,1984年年底,李嘉誠領導的和黃共投資數十億港元興建黃埔花園屋村。這樣宏偉的屋村工程在香港地產業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即使在世界範圍,它也足可以稱雄。

據行家估計,整個項目完成以後,李嘉誠及和黃集團能獲利60億港元。如此高的回報,實屬罕見。地產低潮補地價,地產轉旺大興土木,地產高潮出租樓宇(整個計劃分12期,首期1985年推出,1990年全部完成),這就是李嘉誠在香港地產界立於不敗之地的秘密之所在。在香港,地盤是商業發展的先鋒。興建大型屋村最關鍵的困難,在於獲得整幅的大麵積地皮。為此,李嘉誠總是胸懷全局,整天苦思冥想。1985年,李嘉誠收購港燈,其實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在意的是港燈的地盤。港燈的一家發電廠位於港島南岸,與之毗鄰的是蜆殼石油公司油庫,蜆殼另有一座油庫在新界觀塘茶果嶺。李嘉誠收購港燈後,想方設法將電廠遷往南丫島。這樣,李嘉誠運籌帷幄,獲得了兩處可用於發展大型屋村的地盤。

1988年1月,全係長實、和黃、港燈、嘉宏四公司,向聯合船塢公司購入茶果嶺油庫後,即宣布興建兩座大型屋村,並以8億港元收購太古在該項計劃中所占的權益。這樣,李嘉誠又獲得了兩大屋村。兩大屋村最後的盈利為100多億港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