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根據《北州省煤炭可持續發展管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北州省煤業公司停止了資源費的收取。50多個出省口煤炭管理站,開始協助地稅部門開展對可持續發展管理費查驗補征。
2007年夏,北州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掛牌成立後,麵對收費權被拿下大半的現狀,北州省煤業集團正在通過結構重組謀求新的出路。
稍後不久,北州省物價局下發文件,規定煤業公司收取煤炭代銷管理費、出省煤炭服務費、市場交易費等3項費用的職能。但前兩項收費的截止期為2009年8月底。
改製重組的北州省煤業集團共有省國資委和各市國資委12家股東,省國資委控股。表麵上看,長期困擾煤業公司發展的產權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2007年秋,北州省煤業集團開始改革,總公司已經完成了工商注冊,有部分地市公司掛牌。但因資產太複雜,牽扯到110個縣,20個市,10個相關廳局,可能幾年內都解決不了。
好多地市公司在設立分公司的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難。工商注冊登記工作的困難很大,這使“設立”工作處於停滯狀態。不少公司規定時間已過去一半,才完成不到20%的任務。
北州省煤業集團公司200多個分散在全省各地的銷售站,並沒有開始真正意義上的經銷營業。不少銷售站主要工作還是查驗煤炭準銷票和調運單,沒有銷售經營煤炭任務。
不久,《中國觀察》雜誌發表了題為“‘煤霸’為何令行不止”的文章,抨擊北州省開征煤炭可持續發展管理費,廢止資源費,煤業公司、煤卡“壽終正寢”,北州省煤業公司又推出了“區域經銷”,在出省公路上增設關卡,向煤礦和用煤客戶重複征收各種費用,壟斷區域煤炭經營權,引發許多矛盾的類似“煤霸”的行為。
無獨有偶,《經濟萬象》也刊登了電力巨頭“狀告”北州省煤業公司的報道。從2007年夏,一份由下屬20家北州省發電企業聯合具名的文件,已經由北州省電煤協調委員會提交給國內重點電力企業。電力巨頭“狀告”北州省煤業公司的文件開始在電力係統流傳。這份陳情書的主要內容是反映北州省煤業公司以“經銷差價”的名義對省內煤炭收取噸煤15-25元不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