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慰這件事,被調查的女性持有極不同的看法和做法。從行為上看,人們可以被歸為從不做、偶爾做和經常做三類;從態度上看,則可分為有罪惡感和無罪惡感兩大類。

從不手淫

有些女性從不手淫,並且對這種行為持負麵的看法:“我知道手淫,結婚前就知道,是從書上知道的。記得書上都說這樣不太好,所以我從沒想過自己也試試。我覺得這種事在男性中比較多,有的人為這個挺苦惱的,我認為這是一種病態,不正常。”

“我不手淫,我覺得手淫在道德上不好,隻有在和愛人在一起時發生這種事(與性有關的事)才是可以接受的。”

“我從沒手淫過,覺得挺惡心的。我覺得男的手淫的比較多,女的不是特別多。雖然我從生理的角度可以理解手淫,但我沒覺得有這個需要。我覺得這和人們身體的差異有關。”

一位完全不否認自己的性欲和很會享受性快樂的女性認為,手淫是不約束自己的自我放縱,她說:“我沒有做過手淫。特別想的時候,拿腿夾著被子就很舒服。我覺得不能這樣不約束自己。我買過0.b(一種塞入式月經棉),往裏塞的時候挺害怕的,沒覺得有意外的刺激感和解脫感。”

有的女性雖然自己從沒做過,但對手淫並無苛評,一位年齡較大的女性這樣說:“我不知道手淫,從沒做過。可也不覺得這事違反道德。如果女的做這事不會傷身體的話,自己滿足一下有什麼不好?如果能自己調理一下,有什麼不好?”

“我聽說過手淫,但我從來不做。我不願讓別人碰我那裏,自己也不碰那裏。我覺得這事特別髒。但隻是覺得它生理上髒,在道德上我倒不覺得它有什麼不對。有需要的人可以去做,不需要的就不做。如果一個人身體條件好,覺得有這個需要,這樣做做對身體也沒什麼傷害,也許還是好事。可是我自己找不到這個感覺。我找過,沒有找到。”

“我和一個朋友討論過手淫的事。我說,手是最髒的。她說,好多人在手上戴避孕套。我還是更喜歡男女之間擁抱的感覺,溫暖,甜蜜。我覺得手淫沒必要,不是非常需要的,沒到不這麼做難受的地步。我對手淫的看法是,每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如果身體需要,就不是不道德的。”

有不少女性不做這件事僅僅是因為沒有感到有這種需要:“我知道有人手淫,但我從不手淫,沒想過,也沒有特別想要過這個東西。”

“沒有手淫過,覺得做這種事無聊,沒想過。”

一位因身體原因到40多歲仍是處女的女性說,“我從不手淫。因為我要的是精神和肉體的和諧一致。僅僅是肉體滿足我不需要,也不是覺得不好,但是覺得沒有必要。”

有手淫行為但有不同程度的負麵評價

有的女性認為手淫會使自己變得不願與人交流:“這件事我是做在前,懂得在後。也就是說,做的時候不知道自己在於什麼。記得是在文化大革命時,有一次家裏人都出去了,隻有我一個人在家裏。我坐在桌子前看一本什麼書。當時我穿著裙子,不自覺地摸自己,就會了。看書上說,手淫使人記憶變得不好,神經衰弱。我也聽到過另一種說法,說手淫沒有任何壞處,除了由於對手淫的恐懼帶來的心理問題。我覺得手淫對人的心理和生理都會帶來偏差。它會使人變得不願和人交流,變自私了,不喜歡別人再碰自己。我每次手淫後,男友再撫摸我的時候,我就不會覺得舒服了。這種感覺既是生理的,又是心理的。好多男人也不願意手淫,克製自己,盡量不做。”

有人認為,手淫會使自己感到空虛、可憐:“我自己做過,但我覺得自慰的方式和男女方式還是不一樣。自慰可以有生理快感,但覺得很空虛,跟和男人幹時心理不一樣。有一點罪惡感,但覺得身體有需要時也顧不上這些了。看這兩個字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事,我以前以為主要是指男性的。一開始不知道女人也有這種事,後來慢慢才知道的。有一段時間特別頻繁,大約是23~26歲,那是像洪水猛獸的年齡,能感到一股一股的衝動,現在就沒這種感覺了。那時一禮拜就要有一次,是自發的。做的時候覺得特別空虛,也覺得自己挺可憐的。後來結婚時已經平靜下來,性衝動已經很淡了。”

有人認為,手淫是不自然的行為,是不符合人的天性的。一位從未結過婚的單身女性如此談到她對手淫的看法以及她的手淫經曆:“我認為手淫不違反道德,與別人不相幹。這種事做得太多對身體不好,有一點也無妨。我用某種姿勢就可達到快感,什麼時候我想要就能達到。我知道這件事是通過一個偶然的機會。我自己覺得身體不好,就練太極拳,練氣功,練瑜伽。在二十六七歲的時候就知道了。方法很簡單:坐在床上,上身向前彎,手夠腳尖抻腿筋,就能有快感,也就幾秒鍾時間就行了。我平時很少做,因為我覺得手淫是人為的,不是自然的。我不讚成做作,但我也不認為人做了這事就壞了,隻是說它不符合人的天性,是不自然的,是人不該得到的,是對人的損害。在心理上生理上對人都不好。所以我認為,這事可以做,但不可以多做。老這樣做人也就麻木了,沒有新鮮感了。俗話說,樹挪死,人挪活,老做同樣的事就不好了。”

一位從很小就有手淫行為的女性說:“從兩三歲時我就覺得摩擦那裏有好處,是一種身心很愉快的感覺,就是快感。我從那麼小就知道了這件事。記得四五歲時,我就知道用手了,有時在桌角上摩擦也能有快感,沒有用過工具。到十五六歲時,我會先有一番幻想,然後做這件事。有一陣罪惡感相當嚴重,因為我很小就不知為什麼知道這事要避人。我自己在家時,差不多每天都有,長的半小時,短的幾分鍾,有時事情太忙就忘了。”

一位知識女性說:“我從很小就知道手淫,好像是剛記事的時候,自然而然就知道了。我在被窩裏做,有時讓媽媽看見了,就用眼神斥責我,導致我對這件事有罪惡感,覺得這樣做是不好的。我在夏天都不行,隻有冬天在被窩裏才敢做這件事。”這位女性還講到了手淫的兩種後果,其一是:“自己會滿足自己以後,就不再受到外麵誘惑的吸引了”;其二是:“就因為我有這個毛病,導致了性關係上的失敗一一從來沒有從任何一個男人身上感覺到過性的快樂,都是自己解決。有的人在感情上還沒感動我,就露出性的興趣,我就特別憤怒,就想傷害他們。”她所有的性欲都靠自己解決,沒有感覺到過那種必須由男性來解決的性欲。她這樣談到她對丈夫的感覺:“我從性方麵對他從沒有過要求,感情上對他也沒有依賴。”

有手淫行為並作正麵評價

“我從很小就知道手淫,五六歲就知道了,也不知是怎麼碰了一下就知道了。我知道這事不大好,知道不光彩。記得小時候我姥姥對我說過,手不許碰那兒!可能是從那時開始我就知道這不好了。但是我並沒有負罪感,好像男人對這種事有負罪感。有時候我就需要自己解決一下,來快感時裏麵有一種有節奏的抽搐的感覺。我直到婚後才知道這就是快感,我原來以為是另外一種東西。”

“我覺得這事在道德上沒有什麼不好。想做愛時自己就做。我一開始不知道手淫這個詞,最早隻是下意識地摸一摸,挺舒服的。看到生理衛生書上說,這是不良行為,做多了,那裏就不敏感了,會影響性生活。我近幾年才知道這個詞。我沒有特別多地做這件事,可是做時也沒有負罪感。”

一位女性這樣講到自己的手淫頻率:“剛離婚那段時間,每周三至五次。從我的情人身上,我才懂得這件事(性交)的好處,過去我丈夫要求特別頻繁,我一直不喜歡,離婚後,我喜歡這事又得不到了,所以手淫比較多。離婚後我見過一些男人,有的人從一見麵就感到不能接受。這段時間機會很少,可欲望很強。有的女人是隻要能滿足欲望、人還過得去就行,我不行。那就隻有自己滿足自己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