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呂氏春秋·自知》。
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鍾況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有人在範氏家裏看見一口鍾,想背起走。可是鍾既大又重,怎樣也背不動。於是他找了一個鍾錘,用力地往鍾上敲去,打算把鍾敲壞了,再一塊塊地拿著回去。不料當鐵錘敲到鍾上的時候,忽然發出了一陣宏亮的響聲。他怕別人聽見這種響聲就會有人來奪鍾,於是趕緊用兩隻手先捂住自己的耳朵。以為隻要把耳朵捂住,不管鍾聲怎樣響亮,也不會讓人聽見了。其實他隻欺騙了自己:隻要他敲鍾,別人並沒有捂住耳朵,自然能聽見鍾聲。
後人用“掩耳盜鈴”來比喻人自作聰明,原想欺騙別人,實際隻是欺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