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學理財,要懂點法律(2)(2 / 3)

【2】遺囑繼承權。

遺囑繼承權是指由被繼承人通過生前設立遺囑的方式授予的繼承權。遺囑繼承權的取得要具備以下兩個法律事實:

第一,被繼承人設立合法有效的遺囑。

第二,被繼承人【遺囑人】死亡。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遺囑繼承人的範圍與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相同,即遺囑人隻能在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內指定遺囑繼承人。

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在法定繼承中,隻需被繼承人死亡這一個法律事實即可引起法定繼承的發生;而遺囑繼承的發生則需要兩個法律事實:一是被繼承人死亡,二是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

第二,遺囑充分體現了被繼承人的意誌。??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的範圍、順序、繼承遺產的份額以及繼承的具體遺產,都是由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定的。

第三,遺囑繼承在適用上優先於法定繼承。在繼承開始時,有遺囑的先按遺囑進行繼承;隻有在沒有遺囑或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雖然限定在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內,但是,被繼承人可以指定其中一人或數人為繼承人,且不受法定繼承人先後順序的限製。遺囑繼承也不受法定繼承份額的限製,被繼承人可以直接指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或繼承的具體遺產。

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備遺囑能力。隻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能被認為具有遺囑能力。

第二,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第三,遺囑內容必須合法。

第四,遺囑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經過國家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是形式最完備的遺囑。

2.繼承權的放棄。

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到遺產處理之前所作出的放棄其繼承遺產的意思表示。繼承人最好用書麵的方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3.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權的喪失是指繼承人犯有法律規定的罪行或有嚴重的違法行為,依法喪失繼承資格。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

【3】遺棄被繼承人;

【4】嚴重虐待被繼承人;

【5】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三】遺贈

遺贈是指遺囑人以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無償地贈給國家、集體組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並於其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遺贈和遺囑都是遺囑人以遺囑方式處置其遺產的行為,都是在遺囑人死亡時生效。兩者的主要區別如下:

1.接受遺產的主體範圍不同。受遺贈人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國家及其他集體組織。而遺囑繼承人必須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自然人。

2.接受遺產主體所承擔的義務不同。受遺贈人接受遺贈時隻接受遺產中的權利,不承擔遺贈人的債務。而遺囑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但同時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

3.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受遺贈人一般不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而是從遺囑執行人那裏取得遺產;遺囑繼承人可以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而取得遺產。

【四】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撫養協議指受撫養人【自然人】和撫養人之間訂立的,關於撫養人承擔受撫養人的生養、死葬義務,受撫養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遺贈給撫養人的協議。遺贈撫養協議有兩種:一是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簽訂的遺贈撫養協議,二是自然人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遺贈撫養協議。遺贈撫養協議具有以下特點:

1.遺贈撫養協議的主體限製。遺贈人隻能是自然人,而撫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體經濟組織,而且撫養人必須具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

2.遺贈撫養協議是一種合同行為。遺贈撫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撫養人之間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一致表示,如需變更和解除,要經雙方協商一致。

3.遺贈撫養協議雙方互相擁有權利並承擔義務。撫養人負有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接受遺贈財產的權利;遺贈人享有接受撫養的權利;負有將遺產遺贈給撫養人的義務。

4.遺贈撫養協議必須是書麵形式。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都是遺產轉移的方式,但是適用是有順序的。有遺贈撫養協議的,首先按照遺贈撫養協議辦理;無遺贈撫養協議而有合法遺囑的,按照遺贈或遺囑繼承辦理;沒有遺贈撫養協議又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如死者生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