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一個有教養的理性越是致力於生活的享受與幸福,這人就越不能有真正的滿足。從這種事實裏,在許多人身上,(如果這許多人他們坦誠承認這事實),發生某種程度的理論厭惡,即,痛恨理性,這特別在那些對使用理性最有經驗的人身上是這樣,因為這些人甚至從科學引出的一切利益之後,事實上隻負荷了更多的苦惱在他們的肩上,而並不是對幸福有所獲得;因此,他們就終於嫉妒(而不是輕視)一般人的較通常的行徑,這一般人是聽任本能的指導,而且不讓理性影響他們的行為。可是我們也必須承認這一點,即:那些想把理性所給與我們的利益讚頌極力降低,甚至把這降至零的人們判斷的善不高興或不感恩,卻是在判斷的深根處藏有這樣的觀念,即:我們的生存有不同的目的,理性正是意向這目的,而並不是意向那幸福,因此,這較高貴的目的必須被認為是最高的條件,而人們目的必須移後。
理性在意誌的對象以及我們的欲求的滿足上,不足以確定性去指導意誌,就此指導這一目的,那一植根很深的本能卻能以較為更大的確定性來導至此目的;可是縱然如此,而因為理性是當作一個實踐機能而賦給我們;也就是,當作一個“在意誌上有影響力”的實踐機能而賦給我們;所以,由於承認大自然一般地說法,在她的能量的分配上,已能使手段適宜於目的,因此理性的使命也必須去產生意誌,這意誌也為善,不隻是當作達到某種別的東西的手段而為善,而且其本身就是善,而對這樣的意誌,理性是絕對必要的。因為大自然在別處已能把那些能量分配得很適宜於它們,所要去作成的功能,所以理性的恰當功能必須去產生一個自身為善的意誌,而不是一個隻當作工具而為善的意誌。這個意誌,雖不是惟一而完整的善,卻必須是究竟極致的善,而且必須是每一其餘的善的條件,甚至是幸福的欲求的條件。在這種情形下,理性的培養,至少受到在今生多方幹預幸福的達到,但在這事實中,並沒有與大自然的智慧不一致,理性的培養甚至把那次等目的(幸福)化歸於無,大自然也不因此而不適合於她的目的。因為理性認為善的意誌建立為最高的實踐使命,而在達到這個目的或完成這個使命中,理性隻能得到它自己的同類者的滿足,就是說,這一種滿足是目的的達到才獲得的滿足,而這一目的又隻為理性所決定,是從這樣一個目的的達到而來的滿足,不管這種滿足是否可使性好的目的大為失望(落空)。也不會有絲毫的改變。
因此,我們要把意誌的概念發展成這樣一種意誌:它是單為自己值得高度地被尊崇,而且其為善並不因顧及任何別的東西而為善,這樣一種意誌的概念,早已存在於健全的自然理解之中,它隻需要弄清楚,而不需要被教成,而且它在估量我們的行動的價值中,總是居在首要的地位,而且構成一切其他價值的條件。要想做到這一點,我們將運用義務的概念,這個概念包含著善的意誌的概念,雖然它也函蘊著一些主觀的限製和阻礙。但是這些決不足以蒙蔽這善的意誌,或使它成為不可認知的,毋寧通過對照,反而能把它表露出來,並且使它更光亮地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