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當鋪以“借錢不求人,現借現貸”方式給人借錢應急。因此有些被倒債,或是客票太多無法轉現,又不敢向地下錢莊借錢的人,都會想到跟當鋪借錢。但是,如果碰到不良當鋪業者玩黑的話,該怎麼應付?
◇已繳利息要有憑證
子毅經營生意前三年都賠,好不容易熬到了第四年,終於每月約有淨利20萬,但是他的負債卻已因利滾利,不但私人親友能借的都已借光,連老婆、姐夫,和自己的座車、支票、客票(往來廠商與親友的支票)都拿到當鋪借錢,每月連同生活開銷與利息就需40多萬。
其中有家當鋪的借款是150萬,且已繳息180萬,但因好長一段時間繳不出利息,故本利合計還欠當鋪310萬,他問我該怎麼辦?
“月利大約多少?”我問。
他說:“每月一萬元,月繳利息900元。”
“都把繳息的證明留下來了嗎?”我再問。
他說:“有!”
看著他負債累累,且利息已繳超過了本金。我分析說:“先不要還了!我建議你,在與當鋪的交談中,要強調自己早已還超過了本金,等時間一拖久,如果不是不了了之,就是可談較好的折讓條件,最後很可能是再以一個小小的數字和解結案,千萬不能再去借錢來繳利息了!”
這並非要教子毅賴賬或使詐,因為陷在負債裏困難重重的他,早已把當初借的本金以利息的方式繳了回去,因此對方並無損失,隻是少賺一些利息,比起很多連本金都拿不回來的情形,其實已經是不賠的生意了!
無論我們付利息給誰,都應該養成習慣把繳息的證明留下來(最好還要請收款人簽名),這樣才能在協議優惠還款時,爭取較好的籌碼。如果過去都沒留下憑證,至少腦海中也要有大概已繳了多少錢的概念,才有利於與債權人協商。
◇沒有跳票,無法談折讓
“那我的支票與客票怎麼辦?都在當鋪手上,他們一定會軋進去的!那些都是跟朋友借來的票。”子毅又說。
“就讓它跳票吧!”我如此建議。
許多做高利貸的組織,正是要借錢給想撐住信用的人,因此,隻要還想保住信用,就永遠無法逃離這個越捅越深的“錢坑”。
欠款人名下的支票一定要先犧牲,才有談判空間。至於借來的客票,如果對方非守住信用不可,那就設法請對方先付錢讓支票順利兌現,待日後欠款人有能力時再償還;至於無能力“顧票”的客票持有人,也就隻能犧牲信用了!
我一再強調,解決負債的過程是不可能無風無雨就過關的,痛是必經的路,越早歸零,拖累的人越少,東山再起的機會才會越大!
◇對方來找時,再談償還計劃
“前兩天我的支票已經開始跳票了,於是趕快打電話給當鋪表明我有誠意慢慢還,可是他們卻隻簡短地說要我明天就把所有跳票的金額,外加利息拿到當鋪,然後就把電話掛斷了!怎麼會這樣呢?下一步我該怎麼做?”又是一個與當鋪借款的人憂心忡忡地跑來問我。
“你太老實了!這麼快就主動與對方聯絡,當然容易讓人有一種你已經有還債準備金的錯覺,因此對方當然就會期待對他最有利的結果--要你立刻還清債務。”我耐心地分析給他聽。
欠錢還錢雖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對大部分都已是負債累累,連生活都可能無法自顧的人而言,還債是要有順序與方法的。所以,除非已能顧好生活所需,而且有餘錢可還債,否則不必太急著解決負債。
尤其上述案例,支票都已跳票,而且目前的相關法律也已不允許“補票”(過去跳票可於7天內存入再補足,但前幾年相關法律修改後,已經無法再補票),既然如此何須急著與對方聯絡呢?等當鋪來找時,再慢慢談協議還款計劃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