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票無法兌現時又該如何(1 / 1)

情況一:如果是票期到了卻無法如期兌現支票時

可提前與對方協商能否暫不軋票,讓你在能力範圍內分幾次還款,直到清償完畢後再把支票還給你。例如你已開出三張票,分別是8萬、10萬、15萬,可請求分期付款,待還足8萬,再取回第一張8萬元麵額的票;之後待又還清了10萬之後,再取回第二張10萬元麵額的票……依此類推。

情況二:如果是特殊情況,不想兌現時

曉蘭在友人的大力慫恿下,投資了兩百多萬經營傳銷事業,而且全部以支票開出,沒想到事後根本沒拿到貨,那家公司就宣告倒閉了,一下子人去樓空,支票也不知流向何方。眼見支票已快到兌現日了,一向信用很好的她,簡直不知如何是好?

我的建議是,可到發票銀行表明不想讓這些支票兌現。這時候可能你必須填寫說明書,並且還是要將錢存進支票賬戶,如此就能免除跳票的信用瑕疵,錢也不會被軋走。但是這種特殊狀況,除非真的具有充分理由,否則銀行是不會輕易答應的。

情況三:被發票人請求暫不軋票時

有些借款人開出的支票無法如期兌現時,都會要求債權人暫不軋票,此時就要注意時效的問題,因為支票的請求權期限隻有一年,因此當發現支票的請求權期限快屆滿時,一定要請對方來換票,重新開立新的日期,否則一旦超過一年再軋進銀行,則對方就算戶頭沒錢,也不會有跳票的信用瑕疵。那是因為支票的請求權期限本來就隻有一年,所以請千萬要注意時效的問題。

情況四:當發票人不來換票時

一定要在請求權期限內先軋進銀行,因為必須通過金融體係的軋票流程,在支票上蓋上存款不足或拒絕往來戶的注記後,才能在日後尋求法律途徑取回欠款,否則光憑一張過了請求權期限的支票,是無法通過訴訟取回欠款的。

情況五:當公司經營不善、負債累累而無法兌現支票時

此時必須勇敢地歸零,先犧牲信用,千萬不要再借錢來軋票!試想,做生意沒賺已夠冤枉了,如果還倒貼,那真是何苦來哉?一定要先理清手頭上的金錢問題,找個工作,哪怕薪水再少,也都好過這種邊做邊賠的困境,千萬不可再執迷不悟,或淨想顧全麵子而一味地借錢來補洞,結果越借利息越高,債務越滾越大。

情況六:當公司本身賺錢,卻因被拖累而無法兌現支票時

有些公司本業是賺錢的,卻因突然被倒賬或特殊原因,造成經營者為了繼續營運,隻好借高利貸來撐住信用,以致被利息所拖累,終至無法收拾的局麵。

其實這種情況是可以變通的,在我上一本書中已有詳細的說明,建議參閱《一年還1000萬的金錢密碼》。

周老師的叮嚀

千萬不可謊報支票遺失,那將會觸犯刑法,是會被判刑的。而且除了會留下前科記錄外,仍舊要負償還的責任,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當支票無法兌現時,一定要依循正當途徑來解決,千萬不要自以為聰明地運用不正當技巧。要知道,投機取巧的方式皆非長久之計,到最後總會淪為聰明反被聰明誤,不可不小心謹慎呀!

還有,也不要答應交換票,有些個人或公司因周轉的需要,須以客票才能融資,於是就會以乍聽很合理的借口向你借票,但對方也開出他的票,而且是提前兌現給你後,再由這筆入賬去兌現你的支票,聽起來好像OK,你並沒有損失,但這當中其實暗藏極大的風險。

試想,如果不是資金周轉已有困難,何須如此大費周章。那些乍聽之下合理的借口都隻是美化過的危機,如果真的實說周轉有困難,又怎能借到票呢?就算剛開始都順利過關,難保不會突然有一天對方無力再軋票,而你卻要堅守自己的支票信用,於是借錢軋票的人就換成你了。我認識的好幾位朋友,都栽在跟別人交換票的情況之下,因此我要再度重申:“千萬不要答應交換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