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2、上官婉兒情史(1 / 3)

提到上官婉兒,無法回避的是武則天,是武則天殘酷地改寫了上官一家的命運,更是直接影響了上官婉兒的一生。

當年,唐高宗李治讓上官婉兒的祖父上官儀起草廢武則天的詔書,被武則天所殺,上官一族被滿門抄斬。不過,武則天卻對不滿周歲的婉兒與母親鄭氏網開一麵,將她們趕進掖庭宮(宮女學習禮儀及勞務的所在)當了奴隸。也許,在武則天心中,這孤兒寡母根本不具備什麼複仇實力。

上官婉兒的母親鄭十三娘是太常少卿鄭休遠的姐姐,良好的家庭出身,使她頗具修養才情,她是婉兒第一個優秀的老師。若幹年後,上官婉兒與武則天的侄子武三思打得火熱,作為母親的她也曾從旁警告過女兒,要遠離武三思,以免惹出殺身之禍。可見,她是一個有些頭腦的婦人。

史書上記載上官婉兒天性聰明伶俐,善於寫文章,小小年紀就在內廷聲名盛播。於是在她十四歲的時候,武則天親自召見她。

武則天當場出了一道“命題作文”,上官婉兒提筆就寫,一氣嗬成,字工句麗,自然流暢,喜歡作詩的武則天看後十分高興,當即下令免除了她的奴婢身份,讓其掌管宮中詔命。

十分巧合的是,武則天當年以美貌召入宮,始為才女,賜號武媚時,也是芳年十四歲。

十四歲,放在今天,正是一個讀初二的女學生青澀年華。而當年的上官婉兒,十四歲的芳華僅憑才情便燦如桃李,成為了第一夫人的“第一女秘”,進入到政治權力的核心,想必讓那些窮經皓首在科舉道路上苦苦跋涉的男子們豔羨無比吧!從另一個方麵,也說明武則天的度量,殺了上官婉兒的祖父和父親,卻因上官婉兒的才華重用她,同時也表明了武則天一貫的自信,她根本不怕上官婉兒知道真相之後報複自己。

而對於“女強人”武則天的知遇之恩,上官婉兒自然是感激涕零,而且這感激中,還有緊緊追隨的崇拜。當時,武則天在國內外威望很高,連外國使臣都稱唐高宗、武則天為“二聖”。

如果說,原來在掖庭宮的時候,武後的“光輝事跡”和傳奇經曆,對年少的上官婉兒是一種傳說中的“勵誌教材”,那麼現在上官婉兒來到武則天的身邊,與心中“教母”似的偶像幾乎是零距離接觸了,武則天的一言一行,都具有無可言說的魅力,所以,當她後來從別人的口中,知道了所謂的“恩人”其實是殺父滅族的大仇人時,她更是“敬”上加“畏”了。

所謂的複仇,在上官婉兒看來似乎已經不太重要,在超級強悍的武則天麵前,她既沒有複仇的實力,也沒有複仇的動力。

如果,心中的“教母”——則天皇後是光芒四射的月亮,那麼上官婉兒就是一顆閃爍的星星,在月亮麵前,她是自卑的。當月亮不在時,她還可兀自閃亮,當月亮出來時,她隻能黯然陪襯和追隨。

關於上官婉兒的第一個男人,關於她純潔的初戀,現在的電視劇和小說,都認為是武則天的第二個兒子李賢,說上官婉兒是李賢的侍讀,與“容止端雅”的李賢朝夕相處,日久生情,互相愛慕。

“侍讀”大概是不可能的,因為上官婉兒作為特殊人才被武則天引進來,可不是為了陪太子讀書的。何況三年前,李賢就被任命為太子,唐高宗讓他輔佐政務,才華出眾的他就表現得相當出色,對於自己這個兒子,武則天甚至有些嫉妒了,怎麼可能再把婉兒交給他,讓他如虎添翼呢?

比上官婉兒大八歲的李賢,對正值豆蔻年華的上官婉兒肯定頗具吸引力。這李賢容止端重,剛剛幾歲,讀書就過目不忘,這樣聰穎有才的大帥哥,又是未來皇位的繼承人,與嫵媚多情的才女上官婉兒可以稱得上天生一對,兩人互生愛慕這種事,可能是有的。

上官婉兒流傳下來的詩很少,文采風流、才情滿溢的有一首《彩書怨》:

葉下洞庭秋,思君萬裏餘;

露濃香被冷,月落錦屏虛。

欲奏江南曲,貪封薊北書;

書中無別意,惆悵久離居。

據說,她寫這首詩的時候隻有十幾歲。如果她與李賢之間真的存在過愛情的話。那麼這首飽含著滾燙愛情的詩,很可能寫在上官婉兒十六歲這一年或者稍後,因為公元680年的8月,李賢武則天廢掉太子身份,貶為庶人,後來又被迫遷往巴州。

文中的“薊北”跟李賢的“巴州”南轅北轍,是一種煙幕彈似的遮掩也可以說得通,因為如果公開地思念太子,豈不是與“教皇”武則天為敵了?

上官婉兒這一生,好像沒有公開地與誰作過對,偷偷地害過誰,她的中庸狡黠,實是在險惡的宮廷中不得已的護身符。

盡管每天小心翼翼,勤勤勉勉努力做到最好,但她還是觸怒了武則天,額上的那塊永不消失的傷疤就是一種最嚴厲的警告和提醒。

《舊唐書》上記載“則天時,上官婉兒忤旨當誅,則天惜其才不殺,但黥其麵而已。”“則天時”,說明這件事發生在武則天執政的時候,武則天於公元690年稱帝,上官婉兒至少已經二十六歲了,至於是怎樣的“忤旨”,史書上都語焉不詳,留給後人去猜想。

一種說法,武則天的男寵馮小寶恃寵張狂,逐漸為女皇所厭。“失戀”的馮小寶失望至極。有一天他通過宮中的一條密道去見女皇,“第一女秘”上官婉兒讓他吃了閉門羹,馮小寶一怒之下,一把火燒了他為女皇建造的“明堂”。作為女皇政權合法性的符號“明堂”被毀,女皇知道後盛怒無比,她認為如果不是上官婉兒將馮小寶拒之門外,馮小寶就不會放火,於是遷怒上官婉兒,對她處以黥麵之刑。

一種說法,來自蔡東藩的《唐史演義》,其書第三十五回發揮小說家的想像,寫得比較大膽,說自從武則天稱帝後,更加倚重上官婉兒,下達的文件,多半出自上官婉兒之手。就連自己的私生活,女皇也不回避上官婉兒,女皇與“蓮花似六郎”的美男子張昌宗雲雨行歡,不分朝暮,上官婉兒看得春心搖蕩,也偷偷地與張昌宗調情取樂,女皇見到後,“拔取金刀,插入上官婉兒前髻,傷及左額,且怒目道:‘汝敢近我禁臠,罪當處死。’虧得昌宗替他跪求,才得赦免”。

後一種說法中,武則天的動怒是絕對有理由。要知道,這張昌宗本是武則天的寶貝女兒太平公主的男寵,太平公主為討好母親,忍痛割愛,將張昌宗推薦給母親,張昌宗嚐到甜頭後,又向武則天推薦了自己的哥哥張易之。對於色藝俱佳的張昌宗,武則天當然是如獲至寶。然而,她是容不得別人說三道四的。想那一年,武則天的三兒子李顯的長子李重潤與妹妹永泰公主、妹夫武延基因為一次爭吵,將張易之和祖母武則天的床幃之事泄露出來,武則天就勒令這三個年輕人自殺。

如果上官婉兒與張昌宗調情是真,對上官婉兒的處罰絕對是輕的。

隻是,不那麼相信上官婉兒,有那麼的大膽子會主動去勾引自己上司的情人張昌宗,與他輕薄調笑,也許,隻是出於愛美之心,上官婉兒對於張昌宗新鮮如橙的身體多看了兩眼,惹翻了女皇的醋意,讓她暴跳如獅。

不管是那一種傳說,上官婉兒額上的傷疤是既成事實,對於天性聰穎愛美的她來說,這樣的瑕疵無疑是時時在提醒她一種見不得光的恥辱,那麼她對傷疤的刻意遮掩也就十分可信了。

傳說,上官婉兒請人在額頭刺了一朵紅色的梅花,完全覆蓋了傷疤,不但不顯得突兀,反而愈加嬌媚,竟然流行成為一種時尚,宮女們偷偷用胭脂於前額點紅效仿,宮中便漸漸出現了一種紅梅妝。與此不同的傳說是上官婉兒為遮掩傷疤,獨創一種卷曲的發髻,號為“上官髻”。現在河南博物院的唐代發式圖中,就有這種發型。

當女皇沉溺在中男寵之中,獲得身心的滋潤與快樂的時候,上官婉兒的情感世界卻是荒蕪幹涸的,作為一位有血有肉的情感豐富的女人,如何轉移自己旺盛的精力?

在沒有找到合適的男人之前,就隻好把自己變成“工作狂”吧!

而且武則天也正好有這個需要,在武則天執政的很長時間裏,大臣的奏折都是交給上官婉兒批閱的。按新唐書的記載,上官婉兒批閱奏折至少有十三年時間。除了批閱奏折,她還日理萬機,忙著代武則天接見朝臣,所以她又被稱為“女中宰相”。

不知武則天是不是動了惻隱之心,覺得這樣馭使上官婉兒,增添她的工作量,有點太對不住她了,就默許了她與侄子武三思的情人關係。

有的書上說,武則天公開地將三十五歲的上官婉兒配給了武三思,成為他的妻子。這種說法顯然違背了一個基本的常識,中宗李顯複位後,封上官婉兒為昭容。上官婉兒如果已經嫁過武三思,是不能這樣順利被封的。

武則天稱帝後的第五年,將修周史這種歌功頌德的重要任務交給了武三思和上官婉兒。

除男寵張氏兄弟之外,武三思可以說是武則天最信任最親密的人,她曾一度想傳位給武三思,因為狄仁傑等人的極力反對而作罷。

而上官婉兒,是久經考驗的親信又是她最為倚重的筆杆子。

武則天有理由相信,由武三思與上官婉兒兩人合寫曆史,是天下第一完美組合。

上官婉兒與武三思剛開始的情愛關係,有點像現在的“辦公室愛情”,辦公室的男男女女,因為工作關係,潛意識裏總期待著發生一點什麼故事,或者說“事故”。

在修史的過程中,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肯定是難免的,但武三思征服婉兒,肯定不是以他的才華,《舊唐書?列傳》中記載:“三思略涉文史,性傾巧便僻,善事人。”就是說這武三思文字功夫一般,知識儲備也一般,他的特長是甜言蜜語,而且頗為善解人意。並且,武三思的長相也不壞,甚至可以說得上是風度翩翩;他又是女皇最親信的侄子,位高權重,事業有成。

這樣的男人一旦將女人鎖定為獵物,女人十有八九無處可逃,並失去抵抗力量。

此時的上官婉兒,正高貴寂寞地單身著呢!如一顆熟透的果實飽滿欲滴地等待著情愛的滋潤。武三思的到來,使她在繁忙的公務裏有了一種新的寄托,她將多少年來積攢起來的渴望宣泄到火一般的愛欲之中,如果說是遲來的愛情,好像缺少了點什麼,如果是饑不擇食的偷情,好像又多了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