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係到中華古代文論研究,所謂進入曆史文化語境的考察,就是要在曆史文化的聯係中、在曆史文化發展的規律中去理解文論家、文論文本、文論命題、文論範疇等。為什麼中國古代的時代傳統是“詩言誌”?為什麼孔子把《詩》的作用概括為“興觀群怨”,其曆史文化的根據是什麼?為什麼會在漢代出現儒家最典型的文論《毛詩序》,提出“發乎情,止乎禮義”等觀點?為什麼到了曹丕那裏則提出了“文以氣為主”的命題?為什麼陸機的《文賦》提出了“詩緣情而綺靡”的新思想?為什麼在南朝梁代的劉勰那裏提出“神思”作為文學創作的理想?鍾嶸的“以味論詩”有何曆史文化根據?為什麼到了唐代的杜甫,才提出“不薄今人愛古人,清詞麗句必為鄰”的思想?韓愈的“文以載道”是在怎樣的曆史文化語境中提出來的?為什麼到了唐末的曆史文化語境中,司空圖提出詩歌的“景外之景,味外之味”的命題?……如果我們把這些問題都放回到曆史的聯係中,即“曆史文化語境”中去考察,那就有可能獲取中華古文論的真義。

二、煥發新義——現代闡釋的必要性與可能性

中華古代文論能不能為我們今天建設現代的文學理論所用的問題,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當然,建設中國現代文學理論主要應依靠總結中國現當代的文學活動的實踐,但借鑒中華古代文論的精神,煥發古文論的新義,也是一個重要的方麵。有人提倡研究文論應該談為學術而學術的問題,不必談“用”的問題。我的看法是,研究的時候的確要盡可能保持客觀,追求真實、真義。因為既然是文論研究當然要回歸學術,但研究者把真實和真義揭示出來,就可能進一步思考這研究的結果對於我們今天建設新的現代文論有什麼用。所以“用”的問題也是中華古代文論研究題中應有之義。1996年文論界提出古代文論的現代轉化的命題,屬於“用”的問題,當時提出的問題的確有其意義,這一點是要充分肯定的。

既然要“用”,就麵臨一個現代闡釋的問題。對此,我認為可以從淺層與深層來考察。

從淺層說,中華古代文論的某些概念、範疇,經過較淺層次的解釋,已成為現當代文論的構成部分,直接進入現代文論的體係。換言之,中國現當代的文論中,已經內在地包含了不少古文論的成分。眾所周知,像“知人論世”“與民同樂”“見仁見智”“天人合一”“無用之用”“神形兼備”“文人相輕”“氣韻生動”“神與物遊”“風清骨峻”“知音”“虛靜”“神韻”“含蓄”“滋味”“意境”“文體”“意象”“性格”“情景交融”“物我交融”“即景會心”“虛實相生”“寓情於景”“托物言誌”“以少總多”“一以當十”“半多於全”“韻外之致”“言外之意”“衝口而出”“看頭悉尾”“前呼後應”“呼應有法”“錯落有致”“疏密相間”“濃淡相間”“匠心獨運”“味同嚼蠟”“蕩氣回腸”“繪聲繪色”“委曲入微”“開合自如”“沁人心脾”“豁人眼目”“言有盡而意無窮”“不薄今人愛古人”“此時無聲勝有聲”“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用意十分,下語三分”“牽一發而動全身”“以少少許勝多多許”“微塵中有大千,刹那間見終古”“春蘭秋菊,各自成家”等文論術語、概念、範疇和觀點,都已成為現代文論和批評中的術語。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這是因為,這些概念、範疇和觀點具有文學藝術的普適性,話語形態又與現代漢語接近,隻需經過淺層次的闡釋,就可以成為現代文學理論和批評的組成部分。

從深層說,中華古代文論的某些理論,經過深度的現代闡釋或中西比較,會發現古典與現代、中國與西方文論的相通、相似之處,並能用現代的多種理論做出合理的解釋。如中國古典的“樂而不淫”論與西方的“審美適度”論,中國古典的“齊物”論與西方的“審美移情”論,中國古典的“虛靜”論與西方的“審美距離”論,中國古典的“美善相樂”論與西方的“寓教於樂”論,中國的“詩無達詁”“詩為活物”論與西方的“接受美學”論,中國的“患增其實”說、“事贗理真”說和西方的“真實性”說,中國的“發憤著書”說、“鬱陶”說與西方的“沉思”說、“再度體驗”說,中國的“文氣”論與西方的“生命力”論,中國的“精騖八極”說、“神思”說與西方的“想象”說,中國的“為情造文”論與西方的“表現”論,中國的“直尋”論與西方的“直覺”論,中國的“陳言務去”論與西方的“審美創造”論,中國的“不平則鳴”論與西方的“憤怒出詩人”論,中國的“全美”論與西方的“整體”論,中國的“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所不可不止”論、“妙悟”論、“信腕信口,皆成律度”論與西方的“無意識”論,中國的“童心”說與西方的“第二次天真”說,中國的“怪怪奇奇”論與西方的“陌生化”論,中國的“傳奇無實”論與西方的“虛構”論,中國的“陽剛”“陰柔”論與西方的“壯美”“優美”論……這些中國古典的文論看似與西方的理論毫不相幹,但如果我們從深層的理論去考察,就不難發現中國古典理論與西方的現代理論有相通、相似之處。我不是說中國的理論與西方的理論“相同”,完全“相同”是不可能的,因為文論的曆史的、民族的烙印是不可能被抹殺掉的,但有相似、相通之處則是可能的。既然有相似、相通之處,那麼用現代的、西方的文論來解釋中國古代的文論,使中華古代文論煥發出青春的活力和新義,成為建設現代文學理論的一種資源,是完全可能的。

中華古代文論的現代闡釋為什麼是可能的呢?新曆史主義的曆史觀對我們有啟示意義。新曆史主義認為:曆史是具有文本性的,文本是具有曆史性的。研究者應加以雙向關注。怎樣理解“文本是具有曆史性的”呢?這是說任何文本都是曆史的產物,受曆史的製約,具有曆史的品格。因此,任何文本都必須放到原有的曆史語境中去考量,才能揭示文本的本質。這一點我們在上文中已經大致說清楚了。怎樣理解“曆史具有文本性”呢?這是說任何書寫的曆史(包括對曆史活動、曆史人物、曆史事件、曆史作品、文學作品、理論作品的書寫等)對我們今人來說,都是不確定的文本,我們總是以今天的觀念去理解、改造和構設曆史文本,不斷地構設出新的曆史來,而不可能把曆史文本完全複原。之所以會如此,關鍵在於認識主體的人和人所運用的語言工具。人是具體的曆史的產物,他的一切特征都是特定曆史時期的社會文化因素所刻下的印痕,人永遠不可能超越曆史。語言也是如此。按結構主義的意見,語言是所指和能指的結合,這樣,語言的單一指稱性就極不可靠。當具有曆史性的人運用指向性不甚明確的語言去閱讀曆史文本時,會發生什麼情況呢?肯定地說,他眼前所展現的曆史,絕不是曆史的本真狀況,隻是他自己按其觀念所構設的曆史而已。就是曆史學家筆下的曆史也隻具有“臨時性”,今天說某段曆史是這樣的,明天又可能被推翻,換成另一種說法。[3]中華古代文論對於今人來說,也不過是一種文本,今人可以用現代的觀念去解釋它,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中學是一家,西學是一家,兩家應平等對話,“互相推助”,達到中西“化合”(王國維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