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時期文學理論研究之旅

1936年12月,我出生於福建省連城縣莒溪村。1952年畢業於連城一中初中部。1955年畢業於福建龍岩師範學校。1958年提前一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本科,留校任教。現為北京師範大學資深教授,文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文藝學博士生導師,國家級重點學科北師大文藝學學科點學術帶頭人,教育部文科基地北師大文藝學研究中心學術顧問。

自1958年大學畢業留校任教,即分配到北京師範大學中文係文藝理論教研室,師從黃藥眠教授。經黃藥眠先生精心指導,逐漸形成自己的文學理論研究路數。1963年紀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我在《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發表的長篇論文《高鶚續紅樓夢的功過》,是我發表的第一篇正式的論文。這篇受到好評並被收入《紅學三十論文選編》等多種集子的論文,激發了我的學術研究的自信心,但同時也令我列入“走白專道路”的名單中,而遭受到政治整肅。1963~1965年在越南河內師範大學中文係任教期間,我講授過中國古代文學發展史及作品選讀、古代漢語、寫作等課程。我在每周講授24節課的情況下,利用一切時間,編寫了《中國古代文學發展簡史》,在炮火連天的河內油印出版,還注釋了幾十萬字的中國古代文學作品。1967~1970年在阿爾巴尼亞地拉那任教期間,除講授“中國文學”課程外,我用大量的閑暇時間研讀“十三經”、“二十四史”、《資治通鑒》和中外名家的大量作品。僅巴爾紮克的長篇小說我就閱讀了二十多部。這為我日後的研究打下了比較堅實的基礎。我是幸運的。當我的同事下鄉“四清”之時,我在炎熱的河內靜靜地讀書備課;當我的同事不得不為“文化大革命”“文攻武衛”浪費時間之際,我則在地拉那寧靜的城市裏研讀中外各類書籍。從1958~1976年,這可以說是我學術研究的一個準備時期。

出於對長期以來的文論的政治化和哲學化的不滿,我開始了“審美詩學”的建構。“審美”文學的特征,這是我新時期最初的理論觀點,許多文學理論問題都要在“審美”的視野下加以具體的解釋。

1978年進入新時期以後,整個國家處在一種社會轉型中,如何建立中國自己的新的形態的文藝學的課題被現實生活鮮明地提出來了。我的文藝學的教學和研究也隨之開始新的階段。我和文藝學界的同行們此時麵對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清理統治中國長達幾十年的蘇聯教條主義文藝理論的僵化模式,以及在蘇聯模式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更為教條化機械化的東西。從新中國成立初直到“文化大革命”結束的二十多年的時間裏,中國的文藝學始終受到蘇聯20世紀50年代極“左”的文藝學的深刻影響。蘇聯50年代的文論基本上是20年代“拉普”派的庸俗社會學和機械論文論的翻版。把一切文學問題政治化和哲學化是其突出的特點。蘇聯文論的核心是“社會主義現實主義創作方法”,這個理論一半是政治,另一半才是文學,而“創作方法”則是少數人拚湊出來的概念,並非創作實踐的總結。在“蘇共”十九大上,蘇共中央書記馬林科夫竟然荒謬地在政治報告中大談特談文學典型問題,認為典型問題是“黨性在現實主義藝術中表現的基本範圍”,“典型問題任何時候都是政治問題”。50年代初、中期,正是中國文藝學的起步時期,但在“全麵學習蘇聯”口號的指導下,我們在蘇聯文藝學麵前完全失去起碼的創造精神,亦步亦趨地跟在蘇聯文論後麵。更為嚴重的是在60年代初和“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國變本加厲地把一切文學問題政治化,把“寫真實論”“題材廣闊論”“中間人物論”“人道主義論”等,都當作“修正主義”加以批判,連文藝學的一般常識也被完全堵塞。由此可知,新時期開始,文藝學學術研究的起步是十分艱難的。

在這種曆史語境中,我清醒地認識到在文學問題上僵硬的政治化和大而化之的哲學化,是阻礙中國文藝學發展的最重要的問題,而如何突破此前的“反映論”的單一的視角,尋找到文學自身的特征是當務之急。這一時期我的研究主要就圍繞這個問題展開。我加入了有關文學創作的“形象思維”的討論,發表了《略論形象思維的基本特征》《再論形象思維的基本特征》和《評當前文學批評中的“席勒化”傾向》三篇論文,力圖擺脫文學研究中的政治化、哲學化模式,揭示文學自身的特征。但是在此期間我最重要的研究成果是向俄國大批評家別林斯基發起“挑戰”,發表了受到當時文論界廣泛重視的《關於文學特征問題的思考》一文(發表於《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81年第6期,1982年中國社科院編寫的《文學年鑒》詳細介紹,並選入《中國新文藝大係·理論一集》)。這篇論文懷疑蘇聯和我國50年代到80年代流行的“文學形象特征論”的正確性。這種理論認為:文學與科學的不同不在內容,而在形式。科學家用邏輯說話,文學家則用形象和圖畫說話,可它們說的是同一件事,所以文學的根本特征就是用形象來反映生活。我的文章認為區別事物之間的不同特征首先要追尋它們的不同內容,然後才是形式。文章寫道:“形式,這是事物的外部聯係、外部標誌,它不可能從根本上確定事物的特征;內容,這是事物的內部聯係,內部規律性,隻有它才能從根本上確定事物的特征。”“我絲毫沒有否定‘文學用形象的形式反映生活’這一命題的意思。問題在於‘文學用形象的形式反映生活’這一特點難道不是由文學的獨特對象、內容派生出來的嗎?”由此,我認為上述文學特征定義是有問題的。我由這篇文章追根溯源,進而發現這一說法最早是由俄國大批評家別林斯基提出來的。別林斯基曾強調指出:“人們隻看到,藝術和科學不是同一件東西,卻不知道它們之間的差別根本不在內容,而在處理一定內容時所用的方法。哲學家用三段論法。詩人則用圖畫和形象說話,然而他們所說的是同一件事。”我認為別林斯基的觀點是受黑格爾的“美是理念的感性顯現”的影響所致。在黑格爾的哲學體係裏,“理念”是萬事萬物的根本,是它派生出一切事物,因此隻能從不同的形式來區分此一事物與彼一事物的不同特征。別林斯基的文學特征論顯然是黑格爾“理念”論在文學問題上的翻版。把這樣一個黑格爾式的文學特征論長期奉為圭臬,不但是錯誤的,而且會使中國的文學理論裹足不前。在清理了別林斯基的文學特征論後,我在文章中提出了關於文學特征的理論假設:文學特征問題應分層次、分主次地進行探討:甲,文學的獨特內容——整體的、審美的、個性化的生活;乙,作家的獨特的思維方式——以形象思維為主,以邏輯思維為輔;丙,文學的獨特的反映形式——藝術形象和藝術形象體係;丁,文學的獨特功能——藝術感染力,以情動人。我認為文學和科學的具體的對象與內容是不同的。文學反映的生活是人的整體的生活,即現象與本質、個別與一般具體地、有機地融合為整個生活。整體不是指包羅萬象,而是“從一粒沙裏看一個世界”。“一首短詩可能隻抒發詩人瞬間的一點感受,一篇小說可能隻寫兩三個人之間一點糾葛,但都是活生生的一個完整的世界,那裏麵閃爍著生活的全部色彩。”進一步,這種整體的生活能不能進入文學作品中,還要看這種生活是否與審美發生聯係。“文學是美的領域。文學的對象和內容必須具有審美價值,或是描寫之後具有審美意義。”更進一步,還要看這種生活是否經過作家的思想感情的灌注,留下作家精神個性的印記。可以說我的這篇文章是新時期國內最早揭示“文學形象特征論”的缺陷,並提出“文學審美特征論”的文章之一。此後我又吸收馬克思主義關於對事物的“藝術掌握”以及“詩意的裁判”的觀念,認真學習了馬克思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涉及美學的論述。此外,蘇聯80年代文論界的審美學派的理論資源,也進一步豐富、完善了我的理論。我將上述理論最早吸收進高校的“文學概論”教材中,特別是我自著的由紅旗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文學概論》(上、下),以“文學審美特征論”貫穿全書,使教材麵貌煥然一新。由於全國各地高校紛紛采用此教材,發行量達到了27萬冊。從而使我的“文學審美特征論”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文學審美特征論”擺脫了文學理論依附政治的狀況,改變了文學理論簡單套用政治理論的模式,推動了中國現代文論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另外我還把“文學審美特征論”運用於文學理論的重要問題——文學典型——的研究中,於1994年發表了論文《特征原則與作家的發現》,提出了與以前的哲學化的典型定義——典型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或典型是偶然性與必然性的統一——完全不同的典型定義。文章認為,過去的典型理論缺少“中介”,因此隻是把典型的塑造過程看成是對生活的“綜合”或“拚湊”。文章借用德國古典藝術鑒賞家希爾特的“特征”理論,把典型創造理解為對特征的生發、強化,把典型理解為經過特征化的、能夠喚起人們美感的形象。我的文章認為:“就外延而言,‘特征’可以是一句話、一個細節、一個場景、一個事件、一個人物、一種人物關係等;就內涵而言,‘特征’具有兩種屬性,其一,它的外在形象是極其具體的、生動的、獨特的;其二,它通過外在形象所表現的內在本質又是極其深刻豐富的。‘特征’是生活的一個凝聚點,現象和本質在這裏相連,個別和一般在這裏重合,形與神在這裏聚首,情與理在這裏交融。特征化就是指作家對他所抓取的生活凝聚點的加強、擴大和生發的過程。”所以典型創造是否成功,不在積累的生活材料的量的多少,而在於質的高低。我的關於典型問題的“特征”說,是國內典型理論的一種新說。這一理論由於它深入到文學的審美層次,具有一定的啟發性,也被學術界不斷地引用。我還發表文章試圖用“審美”的觀點來解釋藝術真實性問題,文學結構問題,以及文學的內容與形式的關係等問題。

我的文學審美特性論研究,獲得了文學理論界的理解與支持。隨後,我的“審美”論就進入各類教材。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所的《文學年鑒》轉載了我的論文;許覺民先生主編的《新文學大係》“理論卷”收入了我的論文;多年後,王蒙和王元化主編的另一本《新文學大係》“理論卷”也收入了我的論文。值得一提的是越南重要的期刊《文學》,專門翻譯了我的評論蘇聯文論的文章。我自編的以審美為核心觀念的教材《文學概論》,1984年第一版印刷了27萬冊之多,它在大江南北、黃河兩岸學習文學理論課程的師生手中流傳。1982年我還是講師,1986年,我成為了教授,我還是1984年北京市的“勞動模範”。我自己把新時期這一時段的文學審美特征論研究,稱為“審美詩學”研究時期。

80年代中期文學理論界提出的文學主體性是一個重要問題,為深化文學主體性研究,“心理詩學”的探索耗費了我多年的時間。“體驗”成為我們闡釋的核心觀念,而把“矛盾上升為原理”則是我的一種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