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珠

霍桑是我的知己朋友,也可稱之為“莫逆之交”,我們在大公中學與中華大學都是同學,前後有六年。我主修文學,霍桑主修理科。霍桑體格魁梧結實,身高五尺九寸,重一百五十多磅,麵貌長方,鼻梁高,額寬闊,兩眼深黑色,炯炯有光。性格頑強,智睿機警,記憶力特別強,推理力更是超人,而且最善解人意,揣度人情。朋友經常有意用不易解答的難題向霍桑詢問,他總是不假思索,立刻解決,即使是極細小奧秘的詰問,他也有求必應,有問必答,有時不能十全十美作答,至少也解釋到七八成。因此大家知道他具備精煉銳利而應付得當的不平凡的技能,於是都把他看做“大偵探”。

霍桑好學,新舊學識都廣博貫通,然而也偏專於理科,對於現代學製注重各科必須平衡發展,並不同意,甚至感到非常不滿。所以他攻讀的科目,除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之外,還涉及哲學、法律、社會、經濟等,對於實驗心理,變態心理更有獨到的見解。其他如美術、藥物和我國固有的技擊也下過工夫,或者可以說“兼收並蓄”,對於舊學,不分家派比較重義理而輕訓詁,憑他具有的科學的頭腦,往往取其精華,丟棄殘滓。他始終覺得儒家思想的“格物致知”和近代的科學方法十分相近,心中最佩服,平時都能親自加以實踐。同時他又欣賞墨子的“兼愛主義”,長時期受到墨子的那一種仗義行俠思想的熏陶,養成他痛恨罪惡,痛恨為非作歹,見義勇為,扶助貧困、壓製強權的品格。

當我們還是同學時,因為“柳醫”事件,我蒙受嫌疑,幸虧霍桑仗義助我一臂之力才能水落石出,還我清白。事後,我用“燈光人影”為題目,把事情的經過記敘出來,朋友們讀後,全都佩服霍桑的機智卓越,從事情發生的起始,由理想而抓住現實,竟然能解破疑團,而得到美滿的解決。他精細靈敏的判斷,使人從心底欽佩,可以說沒有人能及得上!

那年,我在東吳附中教書。霍桑因為嚴父——霍有誌——及慈母先後逝世,剩下他孑然一人,於是把安徽故鄉的一些產業出賣,搬遷到蘇州,和我住在一個寓所。那時分我的母親還健在,住在葑門葑橋,地處幽靜,我們早晚相聚,很有樂趣。每天晚飯後,我們各人紙煙一根,彼此促膝談心,滔滔不絕。所談的題目沒有限製,隨時隨地有感觸就發表議論,從天南到地北,從鄉裏舊聞到國家政治,有時甚至空中樓閣以至於渺茫的幻想,無所不談,沒有止境。間或還談到偵探的一般技術,在這一方麵我不否認,有時霍桑的論調和我並不一致,甚至會發生爭辯。當時對於偵探的學識我本來是門外漢,一竅不通,隻憑眼見所及,即算是偵探,或者用八個字“聆音察理,鑒貌辨色”作為偵探的釋義,其他就是注意手印,足跡作為唯一的證據。我的朋友認為我過分拘束,他說要因勢製宜,絕對不可一概而論。

霍桑曾對我笑著說:“老兄,我看你是中了歐美小說的毒,東西文化不同,學術製度也不同,各有長短,現在我們探索西方學術時,應該取其長處而丟棄它的短處,為我所用,絕對不能緣木求魚,刻舟求劍,盲目的跟隨。譬如說偵查時,腳印十分重要,但是洋人的住所,地板上都加油漆,或者打蠟,腳印很容易看到,我們中國人家不同。何況我們穿的鞋子,鞋底柔軟,也不像西人的鞋子大小尺寸有規定,因此就難做憑證,隻能作為輔助的證據怎能作為唯一的憑證呢?再說手印,歐美國家的警察局幾乎都有手指印的存本。假定有人犯過罪,就留下指印,指印越積越多,以後一有指印,就可能檢索而查到。然而這僅限於那些慣竊積盜而已。如果是外來的罪徒,或第一次犯罪的人,警察局尚未有記錄,於是指印就失去效用。盡管案件破獲以後,也可以用作證據加以定罪,然而狡猾的罪徒可以戴手套,偽造手印使偵探撲朔迷離,無法查找。所以我說手印已經不夠可靠。歐美偵探已遇到種種困難,更何況我們中國人?再說,我並不是公家的偵探,並沒有指印存本,對於偷雞摸狗之類的蒜皮小事我也不屑一顧,對於指印的看法怎麼能拘泥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