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經我們詢問之下,她方始把他們兩人戀愛的經過,約略說了一說。原來,這個惡魔姓何名少牧,和她在一個喜筵上遇見後,即彼此相見恨晚,結成密友,不久,又訂了婚,但他們的訂婚是秘密的,連得她姑母都沒有知道!這是他們兩人共同的意見:因為她未達法定成人年齡,對於婚姻尚無自主之權,一旦宣布出來,如遭她姑母反對,反為不美!不如待到滿足了法定年齡後,再行宣布出來呢。
不料,訂婚沒有多久,何少牧忽有上某種的嫌疑,受著偵探們的監視,隻好離開本市,暫時避上一避風頭了!這離別時的情況,自是非常難堪的,但何少牧卻十分堅決地說:“可是,無論如何,我總是舍不了你的,一旦有了什麼機會,我定要再來瞧看你,那時再商量妥善的辦法俾仍可遂雙棲雙宿之願啊!”
她那次和他話別的時候,正是某一個星期四的深夜,算起來已是星期五的上午了,時間恰恰是二點鍾敲過後。所以,為便於記憶起見,便彼此約定:他如要偷偷來看她,也就在每周中這一日,並恰恰是這個時候。所以,她每逢到了星期四的深夜,定要偷偷來到園中,看他到底來與不來呢。
當她說到這裏時,胡閑含笑問道:“你們不是以舉火為信號嗎?隻要見到對麵的樓窗中,有人把火光晃動著,來回共是六次,那就知道這姓何的已是偷偷回來,快要和你來相會了!”
她聽了,把頭點了點。同時又舉起妙目來,向胡閑望了一望,似乎佩服他的本領不錯,竟是什麼都知道的。跟著,她把先前所說過的話,又複上一句道:“但是,他為什麼要謀害我呢?”
她一邊說,一邊又向死在她這腳下的情人望了幾眼,似乎很是悲傷的樣子,而一時情感所動,幾乎要倒下地去。委實這件事太是可怪,也太是可悲了,以她一個弱女子身當其境,百端環攻,又哪裏支撐得住呢。
胡閑見了,忙把她扶住了;然後又和我把她送到屋內,讓她在一張沙發上臥下後,複向她安慰了幾句,方又一起走出。
這時候,淩局長已從園外,把守候在那裏的幾個部下喚了進來,叫他們把這屍體舁起,預備送往驗屍所中去。
這是照例的文章,更在這死者的身上,檢查一下,究帶了一些什麼東西?可是,除了一隻手表和少許的錢幣之外,卻沒有別的東西。隻在大衣的袋中,藏了一封已貼郵票而尚未寄出的信。
“這封信一定是很關重要的!”淩局長一見便這麼說。但當一個部下把此信遞給了他,他隻一看信麵,又像是很為詫異的,叫了起來道:“這麼說,這封信還是寄給我們警局的啊!”
我和胡閑聽了,忙也湊過頭去看,果見上麵寫得清清楚楚,投寄本市警察總局,一時倒也覺得奇怪起來了。
淩局長把那封信拆了開來,讀了一會後,遞給我們兩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