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二位請看!這不知究是什麼意思呢?”淩局長說。

胡閑便把信接了過來,當和我一起讀著,隻見這內容是這樣:

局長鈞鑒:

民以偶然之機會,在新疆路一荒場上,見到所停之空汽車中,有一女子已死於其內。究是因何而死,可不得而知。

民現欲向局長報告者,即民發見此屍體之時間,正為本星期四午夜十二點鍾。此對於貴局將來作本事件之推究時,或有相當之幫助。

民本應親自赴局陳述,奈以前曾在局中有案,恐反引起種種之不便,故以此書為代。敬希諒之。

民隱名氏上

我把此信看了一看,覺得這是與本案沒有什麼關係的。果然,胡閑也和我是同一意見,隻聽他說道:“這或者是另一事件,卻與本案是無關的呢!”

於是,淩局長把這封信接了去,放在衣袋中,又說道:“如今,本案總算已告一段落了!不過,這小魔王沈十究竟藏匿在哪裏,與本案是否有關,還得探訪明白!最使我感到棘手的,這個元凶已死,無法取得他的口供,隻有今天欲向孫小姐行凶的這一事件,可由我們三人證明外,關於他以前種種之罪行,卻無由證實是他所為。那麼,這像有定期性的一連串的謀殺案,不仍隻能成為懸案嗎?”

在這裏,我好像突然間聰明了起來的,便含笑說道:“不相幹!這隻要到了下一個星期五,不再有像這般的少女被殺案發現,就可作他是本案真正凶手一個極有力的反證!”

“不!這倒不必如此的!”胡閑也笑著說,“你難道忘記除他之外,還有一個同謀者嗎?”

我一聽這話,就知道他是指著孫笑倩而言;可是,淩局長卻有點莫名其妙了!不免帶著驚詫的神氣問:“怎麼,還有和他同謀的?現在又在哪裏?”

“好!你且隨我來,待我引領給你看。”胡閑說。

於是,胡閑在前引路,我和淩局長默然隨在後麵,又向著屋中走去。到得裏麵,卻見孫嫵娟仍睡在沙發上養著神,但神色間已自在得多了!一見我們走入,即一骨碌立起身來,胡閑便向她問道:“孫小姐!你的姑母在哪裏?不是還在樓上睡著嗎?”

“不!她不在家,她昨夜並沒有回來呢!”嫵娟回答。

“她不是常在外麵過夜的嗎?”胡閑又問。

“是的,每星期中大約總有二三次。”嫵娟又向他回答。

“如此,我不再驚動你了!我倒是知道她的去處的!”胡閑說完此話,即向那少女點了點頭,和我們又走出來。

“哦!照此說來,你所謂那同謀者,大概就是這孫笑倩吧?”淩局長這時候似乎也聰明起來了。

胡閑並不曾回答這句話,卻把頭兒點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