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得心都顫了。雖然還有最後一關,可畢竟真的有希望了。
3月4日下午兩點許,接到劉老師電話,《無須證實的愛》已通過選題。劉老師的口氣非常平和,我不知道說什麼好,除了謝謝。
我在電話裏問劉老師,是否應發一份證明自己身份的資料過去,她笑著說不必的,說我曾在他們那裏(她指的是《中國殘疾人雜誌》與《永遠的忠誠》)發過文章,知道我的情況。她很快又談到了稿費,說我還得填幾張表,她將幫我到北京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減免手續,這樣,以後在北京無論哪個出版社出書,都不必再辦這個了。
劉老師告訴我,我的書稿將由一位叫蔡姍姍的編輯具體操作。我說我發現書稿還有錯字,她說沒關係,不單單錯字,還有病句、邏輯錯誤等等,編輯都會處理的。
3月11日,又收到一個電子郵件:
我是華夏出版社負責你書稿的編輯。
現在發給你圖書的電子稿合同,你們直接打印兩份在甲方處簽字後寄到我社,合同裏署名方式請確認一下用本名還是筆名,把不用的一個刪除後打印。
另外,殘疾人可以到當地稅務局辦減免稅申請,但是劉晨老師說程序很複雜,如果辦了可以減免一半的稅款,如5000元的收入交500元稅,能省250元,你們如果要辦可以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谘詢辦理,辦後的資料在領稿費前寄給我們。劉晨老師以前的外地作者有辦理過的,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谘詢下劉晨老師。
附件裏還一份申請的表格,劉晨老師讓提供給你們的。
合同用快遞寄過來比較好些。
……
4月4日,快遞送來一份由社長總編高文柱簽署的合同。合同上說,《無須證實的愛》於2011年12月31日之前出版,屬於“宓春磊中國殘疾人出版基金”《生命與希望的禮讚》叢書中的一部。出版後,我可得到10本樣書與1萬元的基本稿酬,當然得扣去20%的個人所得稅(我可以享受減免一半的優惠)。
到這時,《無法證實的愛》還沒有序呢。琢磨了好幾天,覺得請市廣電局副局長陳強老師寫最是合適,隻不知他有沒有時間,願意不願意。老辦法,打電話。我把願望說了,他很爽快,哈,這下全齊了。
陳強的序言題為《在愛的風景中行走》,讀著,有一份難得有的感動。
在這裏,除了要謝謝劉晨老師和我的責任編輯蔡姍姍而外,還得向陳強道一聲辛苦,他的序言,讓我的書“蓬蓽生輝”!
《無須證實的愛》已經擺在麵前,我以為自己應該興奮無比。奇怪的是,我卻感覺不出有多少開心。想得最多的,是以後怎麼辦,是還能寫些什麼。
然而,無論如何,我總算是了了一樁心事,於是,我鬆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