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曰無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於六反兮。
賦也。天子之卿六命,變七言六者,謙也。不敢必當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於天子之卿,亦幸矣。燠,煖也。言其可以久也。
【纂疏】六者,子男之服也。子男之服以五為節,而曰六者,天子之卿六命,與子男同服故也。毛氏曰:「天子之卿六命,車旗衣服以六為節。」東萊呂氏曰:「以《史記》《左傳》考之,平王二十六年,晉昭侯封季弟成師於曲沃,專封而王不問,一失也。平王三十二年,潘父弑昭侯,欲納成師,而王又不問,二失也。平王四十七年,曲沃莊公弑晉孝侯,而王又不問,三失也。桓王二年,曲沃莊伯攻晉,王非特不能討曲沃,反使尹氏、武氏助之。及曲沃叛王,王尚能命虢伐曲沃,立晉哀侯,使其初師出以正,豈止於此乎?四失也。桓王十三年,曲沃武公弑晉小子侯,王雖不能即討,明年猶能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於晉,又明年猶能命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至是武公篡晉,僖王反受賂,命為諸侯,五失也。以此五失觀之,則禮樂征伐移於諸侯,降於大夫,竊於陪臣,其所由來者漸矣。」嚴氏曰:「武公征伐之事,國人所不與,《山有樞》《揚之水》《椒聊》《杕杜》諸詩,國人每以沃彊為憂,而拳拳願忠於昭公。以《晉世家》考之,初,潘父弑昭侯而迎桓叔,欲入晉,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晉人共立昭侯子平,是為孝侯。此桓叔初舉而國人不與也。其後曲沃莊伯弑孝侯於翼,晉人又攻莊伯。莊伯復入曲沃,晉人復立孝侯子郤,是為鄂侯。此莊伯再舉,國人又不與也。及鄂侯卒,莊伯伐晉,晉人立鄂侯子光,是為哀侯。此莊伯三舉,而國人又不與也。至武公虜哀侯,晉人復立哀侯小子,是為小子侯。此武公四舉,國人又不與也。及武公誘小子侯殺之,晉復立哀侯弟緡。此武公五舉,而國人終不與也。最後武公伐晉侯緡,滅之,盡以其寶器賂周僖王,王命武公為諸侯,然後晉人力不能討,無如之何。然則武公得國,晉人特迫於王命,不得已而從之耳。」
《無衣》二章,章三句。
有杕之杜,生於道左。彼君子兮,噬《韓詩》作逝肯適我?中心好呼報反之,曷飲於鴆反食音嗣之?
比也。左,東也。噬,發語詞。曷,何也。○此人好賢而恐不足以致之,故言此杕然之杜生於道左,其蔭不足以休息,如己之寡弱不足恃賴,則彼君子者亦安肯顧而適我哉?然其中心好之,則不已也,但無自而得飲食之耳。夫以好賢之心如此,則賢者安有不至,而何寡弱之足患哉?
有杕之杜,生於道周。彼君子兮,噬肯來遊?中心好之,曷飲食之?
比也。周,曲也。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纂疏】又一說:疊山謝氏曰:「曲沃以支代宗,恃強淩弱,五世大亂,而晉君死於弑者五人焉,何忍如之?武公得國,豈有一毫仁義哉?純乎詐力而已。為君子者,方切齒以惡其不義,豈肯仕於其朝乎?『噬』者,切齒惡之也。『肯適我』者,必不肯適晉國事武公也。國人思君子之切,曰:『我中心好之,何由得見其人而飲食之乎?』斯民秉彝好德之天固不可泯,晉國守道秉義之士亦不為無人也。」
葛生蒙楚,蘞音廉蔓於野葉上與反。予美亡此,誰與獨處?
興也。蘞,草名,似栝樓,葉盛而細。蔓,延也。予美,婦人指其夫也。○婦人以其夫久從征役而不歸,故言葛生而蒙於楚,蘞生而蔓於野,各有所依託,而予之所美者,獨不在是,則誰與而獨處於此乎?
【纂疏】陸氏曰:「蘞子正黑如燕薁,不可食,幽州謂烏服,其莖葉煮以哺牛,除熱。」嚴氏曰:「婦人指其夫征役所死之地,言葛生而蒙楚,蘞生而蔓野,今我所美之人死於此地,不得親於牖下。下章變野言域。域,塋域,知為征夫所死之地。」
葛生蒙棘,蘝蔓於域。予美亡此,誰與獨息?
興也。域,塋域也。息,止也。
角枕粲兮,錦衾爛兮。予美亡此,誰與獨旦?
賦也。粲、爛,華美鮮明之貌。獨旦,獨處至旦也。
夏之日,冬之夜葉羊茹反,百歲之後,歸於其居葉姬禦反。
賦也。夏日永,冬夜永。居,墳墓也。○夏日冬夜,獨居憂思,於是為切。然君子之歸無期,不可得而見矣,要死而相從耳。鄭氏曰:「言此者,婦人專一,義之至,情之盡。」蘇氏曰:「思之深而無異心,此《唐風》之厚也。」
【纂疏】鄭氏曰:「夫婦之道,生則異室,死則同穴,故曰歸於其居、歸於其室。」曹氏曰:「晉獻公《左》莊二十八年伐驪戎,閔元年滅耿、滅翟、滅魏,二年伐東山皋落氏,僖二年滅下陽,五年伐蒲、冬滅虢,又執虞公,六年伐屈,八年敗狄於采桑,宜喪亡亦多也。弗戢自焚,反禍其子,與秦皇漢武略同,戒哉!」愚按:嚴氏釋「亡此」至三章不通,《集傳》當矣。姑纂論之。
冬之夜同上,夏之日,百歲之後葉胡故反[21],歸於其室。
賦也。室,壙也。
《葛生》五章,章四句。
采苓采苓,首陽之巔葉典因反。人之為言,苟亦無信葉斯人反。舍音捨,下同旃之然反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比也。首陽,首山之南也。巔,山頂也。旃,之也。○此刺聽讒之詩。言子欲采苓於首陽之巔乎?然人之為是言以告子者,未可遽以為信也。姑舍置之,而無遽以為然,徐察而審聽之,則造言者無所得,而讒止矣。或曰:興也。下章放此。
【纂疏】孔氏曰:「苓見《邶·簡兮》。首陽蓋興所見也。首陽,山名,在河東蒲阪縣南。」李氏曰:「亦名首山,亦名雷首山。」歐陽氏曰:「采苓積少成多,如讒言漸積成禍,與《采葛》義同。其曰『人之為言,苟亦無信。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者,戒獻公聞人之言且勿聽信,置之,且亦勿以為然,更考其言何所得,謂徐察其虛實也。」嚴氏曰:「當考其言何從而得之,推其所自來,則虛實盡見。讒言之得行,由不問其所由來而遽信之耳。漢昭悟燕王書詐,蓋察其所由來也。」
采苦采苦,首陽之下葉後五反。人之為言,苟亦無與。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比也。苦,苦菜也,生山田及澤中,得霜甜脆而美。與,許也。
【纂疏】苦,荼也,見《邶·穀風》。
采葑采葑,首陽之東。人之為言,苟亦無從。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比也。從,聽也。
【纂疏】葑,蔓青,見《邶·穀風》。
《采苓》三章,章八句。
唐國十二篇,三十三章,二百三句。
[1] 「叔」原作「侯」,據嚴粲《詩緝》卷十一改。
[2] 「皆」下,嚴粲《詩緝》卷十一有「後」字。
[3] 「蟋蟀」雲雲,不見於《說文》,蓋雜取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十二及《爾雅注疏》卷九之文,胡氏誤標書名。
[4] 「毛氏曰」雲雲,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一,實為孔穎達疏語。
[5] 「知」原作「雲」,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一改。
[6] 「樗」原作「檽」,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一及《爾雅注疏》卷九改。
[7] 「櫄」原作「種」,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一及《爾雅注疏》卷九改。
[8] 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一,「栲似」至「如一」為郭璞《爾雅·釋木》注文,此下為陸疏文,胡氏俱引作陸氏說,誤。
[9] 「且」原作「其」,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十一改。
[10] 「禍」,嚴粲《詩緝》卷十一作「伐」。
[12] 「衣」上,嚴粲《詩緝》卷十一有「裼」字。
[13] 「賓」原作「並」,據朱熹《詩集傳》卷六改。
[14] 「意」字原無,據嚴粲《詩緝》卷十一補。
[15] 此句,《毛詩正義》卷六之二原文作「故《月令》季夏之月,『昏火中』是六月之中,心星直戶也。」
[16] 「苦」原作「石」,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二改。
[17] 「栩」下,嚴粲《詩緝》卷十一引「陸璣曰」有「今作櫟也」四字。
[18] 本句《毛詩正義》卷六之二作「侯伯之禮七命,冕服七章」。
[19] 「三」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十一有「曰」字。
[20] 「絺」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十一有「以為」二字。
[21] 「胡故反」原作「音戶」,據朱熹《詩集傳》卷六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