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十八02(3 / 3)

鞫人忮之豉反忒,譖子念反始竟背音佩,葉必墨反。豈曰不極,伊胡為慝?如賈音古三倍,君子是識。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賦也。鞫,窮。忮,害。忒,變也。譖,不信也。竟,終。背,反。極,已。慝,惡也。賈,居貨者也。三倍,獲利之多也。公事,朝廷之事。蠶織,婦人之業。○言婦寺能以其智辯窮人之言,其心忮害而變詐無常。既以譖妄唱始於前,而終或不能驗於後,則亦不復自謂其言之放恣無所極,已而反曰是何足為慝乎?夫商賈之利,非君子之所宜識,如朝廷之事,非婦人之所宜與也。今賈三倍,而君子識其所以然。婦人無朝廷之事,而舍其蠶織以圖之,則豈不為慝哉?

【纂疏】嚴氏曰:「婦寺之輩,以忮害變詐而窮屈人[76],不可究詰。始則譖毀之,終則棄背之,其為惡豈曰不極至乎?何故為惡而不已也[77]。」○愚謂此章極言婦寺譖毀君子,則棄背之以空人之國也。「鞫」,如「鞫獄」之鞫,推勘窮究之意。婦寺之所以鞫人者,其心忮害變忒,譖謗之而已。今王乃因其譖謗之於始,而竟反背之於後,可謂極矣,而反曰何足為匿。譬如君子,當求仁義,賈利三倍,不當君子是識。婦人當事蠶織,朝廷公事,不當婦人是預。今也不惟不使預於公事,又且聽其譖毀,竟背君子,則舉朝皆無人矣,安得而不亂乎?一褒姒在君側,猶有君子焉,尚可以匡救扶持,如狄梁公、張柬之輩左右武氏,亦足以一二十年而不亂。則惟婦言是聽,而君子是背矣,欲不速亡,得乎?故下兩章皆以人之雲亡繼之,可見矣。背猶反道背德之背。謝氏曰:「君子當皇皇求仁義,不當識市賈之事。婦人當汲汲務蠶織,不當與公朝之事。今也婦人廢其蠶桑機織之事,而幹與公朝之事,如君子忘其仁義之道,不但識市賈三倍之利,皆反常背理之人也。」

天何以刺葉音砌?何神不富葉方未反?舍音捨爾介狄,維予胥忌。不弔不祥,威儀不類。人之雲亡,邦國殄瘁。

賦也,刺,責。介,大。胥,相。弔,閔也。○言天何用責王,神何用不富王哉?凡以王信用婦人之故也,是必將有夷狄之大患。今王舍之不忌,而反以我之正言不諱為忌,何哉?夫天之降不祥,庶幾王懼而自修。今王遇災而不恤,又不謹其威儀,又無善人以輔之,則國之殄瘁宜矣。或曰:介狄,即指婦寺,猶所謂女戎者也。

【纂疏】疊山謝氏曰:「君有君之威儀,臣有臣之威儀。今幽王自亂於威儀,不類乎人君之威儀矣。」又曰:「國有賢人,如一身之有元氣。元氣竭,則身必喪;賢人亡,則國必危。殄如脈絶,瘁如病危。」

天之降罔,維其優矣。人之雲亡,心之憂矣。天之降罔,維其幾矣。人之雲亡,心之悲矣。

賦也。罔,罟。優,多。幾,近也。蓋承上章之意而重言之,以警王也。

【纂疏】蘇氏曰:「天降禍以執有罪,如罔之執禽獸也,憂多於前也。」呂氏曰:「前章曰『不弔不祥,威儀不類』,故此譬之曰『維其優矣』,『維其幾矣』。前章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故此傷之曰『心之憂矣,心之悲矣』。」嚴氏曰:「六章、七章,憂亂也。」

觱音必沸音弗檻胡覽反泉,維其深矣。心之憂矣,寧自今矣。不自我先,不自我後葉下五反。藐藐昊天,無不克鞏葉音古。無忝皇祖,式救爾後同上。

興也。觱沸,泉湧貌。檻泉,泉正出者。藐藐,高遠貌。鞏,固也。○言泉之瀵湧上出,其源深矣。我心之憂,亦非適今日然也。然而禍亂之極,適當此時,蓋已無可為者。惟天高遠,雖若無意於物,然其功用,神明不測,雖危亂之極,亦無不能鞏固之者。幽王苟能改過自修,而不忝其祖,則天意可回,來者猶必可救,而子孫亦蒙其福矣。

【纂疏】呂氏曰:「幽王之國勢,自人觀之,則不可扶持,天則無不能鞏固也。雖然,所謂天者,亦豈可外求哉!」

《瞻卬》七章,三章章十句,四章章八句。

昊天疾威,天篤降喪息浪反,葉桑郎反。瘨都田反我饑饉,民卒流亡。我居圉魚呂反卒荒。

賦也。篤,厚。瘨,病。卒,盡也。居,國中也。圉,邊陲也。○此刺幽王任用小人以致饑饉侵削之詩也。

【纂疏】鄭氏曰:「疾,猶急也。喪,亂也。『民卒流亡』,民盡流移。荒,虛也。國中至邊境盡空虛。」疊山謝氏曰:「天之降威何如?是其急。天之降亂何如?是其厚怒之極也。」

天降罪罟,蟊賊內訌戶工反。昏椓丁角反靡共音恭,潰潰回遹,實靖夷我邦葉卜工反。

賦也。訌,潰也。昏椓,昏亂椓喪之人也。共與「恭」同,一說與「供」同,謂供其職也[78]。潰潰,亂也。回遹,邪僻也。靖,治。夷,平也。○言此蟊賊昏椓者皆潰亂邪僻之人,而王乃使之治平我邦,所以致亂也。

【纂疏】呂氏曰:「『天降罪罟』,所謂天之降罔也。」孔氏曰:「《天官·閽人》:『司晨昏以啟閉者。』」鄭氏曰:「『椓』,毀其陰者也。」蘇氏曰:「小人為蟊賊,以潰其內。」王氏曰:「『靖』,與『俾予靖之』同意。『夷』,與『亂生不夷』同意。」○愚謂犬戎之害在外,小人之害在內。幽王之亂其國,乃在內之小人耳,故詩人形容之曰「蟊賊內訌」。蓋蟊賊之害稼,亦在內而不在外也。指「昏椓」以為言,並閹宦在其中矣。或曰:「夷,傷也,小人實靖傷我之邦也。」

皋皋訿訿音紫,曾不知其玷丁險反。兢兢業業,孔填已見上篇不寧,我位孔貶。

賦也。皋皋,頑慢之意。訿訿,務為謗毀也。玷,缺也。填,久也。○言小人在位所為如此,而王不知其缺。至於戒敬恐懼,甚病而不寧者[79],其位乃更見貶黜。其顛倒錯亂之甚如此。

【纂疏】鄭氏曰:「兢兢,戒。業業,危也。」嚴氏曰:「『兢兢業業』,危動恐懼之貌。」○愚謂皋如「魯皋」之皋,亦緩慢之意。填亦填滿積中之義。言君子兢兢業業,填滿於中,而不安寧者,反貶黜其位也。

如彼歲旱,草不潰《集注》作「遂」茂,如彼棲音西苴七如反。我相息亮反此邦,無不潰止葉韻未詳。

賦也。潰,遂也。棲苴,水中浮草棲於木上者,言枯槁無潤澤也。相,視。潰,亂也。

【纂疏】曹氏曰:「潰訓散、訓亂。草散亂則茂盛,故歲旱無雨澤,則草不潰茂。」王氏曰:「民蕩析離散,無復生理,如彼棲草也。」孔氏曰:「我視此邦無有不亂。」嚴氏曰:「今考《邶·穀風》『有洸有潰』,潰,怒也。《小旻》『是用不潰於成』,《召旻》『草不潰茂』,潰,遂也。『潰潰回遹』、『無不潰止』,潰,亂也。項氏雲:『水之潰者,其勢橫暴而四出。故怒之盛者為潰怒,遂之盛者為潰遂,亂之盛者為潰亂[80],皆一理也。』」

維昔之富不如時,維今之疚不如茲。彼疏斯粺簿賣反,胡不自替?職兄音怳,下同斯引葉韻未詳。

賦也。時,是。疚,病也。疏,糲也。粺,則精矣。替,廢也。兄、怳同。引,長也。○言昔之富未嘗若是之疚也,而今之疚又未有若此之甚也。彼小人之與君子如疏與粺,其分審矣。而曷不自替以避君子乎?而使我心專為此故,至於愴怳引長而不能自已也。

【纂疏】鄭氏曰:「米之率:糲十、稗九、鑿八、侍禦七。」孔氏曰:「《九章》粟米之法雲:『粟率五十,糲米三十,粺二十七,鑿二十四,禦二十一[81]。』言粟五升,為糲米三升。以下則米漸細,故數益少。四種之米,皆以三約之,得此數也。言此,明糲麄於粺。」

池之竭矣,不雲自頻。泉之竭矣,不雲自中葉諸仍反。溥斯害矣,職兄斯弘,不烖我躬葉姑弘反?

賦也。頻,崖。溥,廣。弘,大也。池,水之鍾也。泉,水之發也。故池之竭由外之不入,泉之竭由內之不出。言禍亂有所從起,而今不雲然也。此其為害,亦以廣矣。是使我心專為此故,至於愴怳日益弘大,而憂之曰:是豈不烖及我躬也乎?

【附錄】看詩不須著意去訓解,隻平平地涵泳自好,因舉「池之竭矣,不雲自頻。泉之竭矣,不雲自中」四句吟詠久之。夔孫。

【纂疏】鄭氏曰「溥斯害矣」:「今時徧有此內外之害矣[82]。」嚴氏曰:「喻內外耗竭者也,溥徧被害,而小人猶主弘大之[83],是豈不烖及我身乎?亂則小人亦受禍也。」亦通。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音闢國百裏。今也日蹙子六反國百裏。於音烏乎音呼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葉巨已反。

賦也。先王,文武也。召公,康公也。辟,開。蹙,促也。○文王之世,周公治內,召公治外,故周人之詩謂之《周南》,諸侯之詩謂之《召南》。所謂「日闢國百裏」雲者,言文王之化,自北而南,至於江漢之間,服從之國日以益衆。及虞芮質成,而其旁諸侯聞之,相帥歸周者四十餘國焉。今謂幽王之時,促國,蓋犬戎內侵,諸侯外畔也。又歎息哀痛而言,今世雖亂,豈不猶有舊德可用之人哉?言有之而不用耳。

【纂疏】嚴氏曰:「此章思召公,而惜王之不用舊人也。」曹氏曰:「當是時,禍亂雖已窮極,然去宣王中興之日不遠,其舊臣故老無尚存者乎?」

《召旻》七章,四章章五句,三章章七句。

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別《小旻》也。

蕩之什十一篇,九十二章,七百六十九句。

[1] 「能者養之以福」,據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成公十三年》唐石經以前各種引文及日本金澤文庫本皆作「能者養以之福」,當從。

[2] 「女」原作「汝」,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及《蕩》詩原文改。

[3] 「爾」原作「汝」,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及《蕩》篇原文改。

[4] 「大略如此,未知是否」八字,《朱子語類》卷八十一無。

[5] 「人」下原有「之」字,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及《孟子·萬章下》原文刪。

[6] 「猶」原作「由」,據《孟子·萬章下》改。

[7] 「辭」原作「亂」,據嚴粲《詩緝》卷二十九改。

[8] 「鄭氏曰」雲雲,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二,實乃孔疏文。

[9] 「圖」原作「國」,據《尚書·盤庚上》及《大學衍義補》所引謝氏語改。

[10] 「汝」下,《尚書注疏》卷十四有「丕遠」二字。

[11] 「遺」,當從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作「黎」。按《尚書注疏》卷十《泰誓中》作「播棄犁老」,謝氏引文誤倒。又「犁」通「黎」。

[12] 「格人」下,《尚書注疏》卷九《西伯戡黎》原有「元龜」二字,謝氏漏引。

[13] 「在位」一句,未見於《尚書注疏》卷十九《文侯之命》,「俊在厥服」上原文作「即我禦事,罔或耆夀」。

[14] 「止」,蘇轍《詩集傳》卷十八作「也」。

[15] 「者」,《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一《鄭箋》作「抑抑然」。

[16] 「蘇氏曰」雲雲,未見於蘇轍《詩集傳》,而見於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故當作「呂氏曰」。

[17]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8] 「非」,《莊子·庚桑楚》作「誅」,下句「責」字亦作「誅」。

[19]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20] 「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21] 「索」原作「素」,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22] 「武」上原有「乃」字,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刪。

[23] 「匪我言耄」見於《板》,當是「亦聿既耄」之誤。

[24] 「葉」原作「華」,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改。

[25] 「易」上,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有「蓋曉然」三字。

[26] 「用」上,《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二有「式」字。

[27] 「備」,《國語·周語上》作「知」。

[28] 「皆」原作「能」,據嚴粲《詩緝》卷二十九改。

[29] 「承」原作「成」,據嚴粲《詩緝》卷二十九改。

[30] 「左傳」原作「右」,據嚴粲《詩緝》卷三十引曹氏語並參《左傅·莊公二十五年》文改。

[31] 「禜」,嚴粲《詩緝》卷三十引曹氏語及《禮記·祭法》原文均作「宗」,然《禮記》鄭玄注讀「宗」為「禜」,是此處引文所本。

[32] 「尊」原作「親」,據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五改。

[33] 「樞」原作「相」,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34] 「李氏曰」當作「蘇氏曰」,下文所引實係蘇轍《詩集傳》卷十八之文,其下尚有「則寧使我遯去以避賢者,無以我故苦此庶民也」。

[35] 「蘇氏曰」當作「李氏曰」,引文見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四。

[36] 「賤淺」原作「淺賤」,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37] 「所」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三補。

[38] 「一」原作「二」,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按「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俱見本詩第五章。

[39] 「本」原作「宋」,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40] 「茲」原作「養」,據本詩首章詩句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41] 「占」上原有「雲」字,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刪。

[42] 「寬之強」,劉瑾《詩傳通釋》所引謝氏說作「強之寬」。「仁者之勇」,劉瑾引作「仁之勇」。

[43] 「列」原作「別」,據上下文意改。

[44] 「壁」原作「璧」,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5] 「少」原作「步」,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一所引曹氏說改。

[46] 「甸」原作「佃」,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三改。

[47] 「羽」下,《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有「象」字。

[48] 「交」原作「蛟」,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改。

[49] 「鄭氏曰」雲雲,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實乃孔疏文。

[50] 「鄭氏曰」雲雲,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除「鉤膺,樊纓也」一句為《鄭箋》文,餘皆孔疏文。

[51] 「鄭氏曰」雲雲,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實乃孔疏文。

[52] 「幭」至「上也」,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均係孔疏文。

[53] 「卿士」,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無。

[54] 「中」原作「魚」,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改。

[55]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56] 「諸侯」上,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引王氏語有「為」字。

[57] 「某說」二字原無,語意不明,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補。

[58] 此句三「羆」原皆作「熊」,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改。

[59] 「到」,當從《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作「至」。

[60] 「北」字原無,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及嚴粲《詩緝》卷三十一引胡氏語補。

[61] 「即江」至「郡也」,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及嚴粲《詩緝》卷三十一引胡氏語均作「江東即鄂州江夏郡也」。

[62] 「開」,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二十五引曹氏語作「恢」。

[63] 「音闢」原作「平入」,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4]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5] 「解雲」以下至「廟也」,亦為嚴粲《詩緝》卷三十一解《崧高》篇內容。

[66] 「用」原作「周」,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改。

[67] 「臣」原作「人」,據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改。

[68]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9] 「父」原作「甫」,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改。按「父」、「甫」可通,然上文作「休父」,則作「父」為是。

[70] 「之」字原無,據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二十五引曹氏語補。

[71] 「則」,王應麟《詩地理考》卷四引陳氏語作「即」。

[72] 「貌」原作「也」,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3] 「鳥飛也疾」,《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作「鳥飛已是迅疾」。

[74] 「漢」下,《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有「軍師之衆」四字。

[75] 「禦」下,《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有「止」字。

[76] 「詐」,嚴粲《詩緝》卷三十一作「化」。

[77] 「惡」上,嚴粲《詩緝》卷三十一有「慝」字。

[78] 「供」原作「共」,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9] 「病」原作「久」,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0] 「盛」原作「潰」,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一改。

[81] 「禦」上原有「侍」字,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及《九章算術·粟米章》刪。

[82] 「今」上,《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有「溥猶徧也」四字。

[83] 「主」原作「王」,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二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