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也。絲衣,祭服也。紑,潔貌。載,戴也。弁,爵弁也,士祭於王之服。俅俅,恭順貌。基,門塾之基。鼐,大鼎。鼒,小鼎也。思,語辭。柔,和也。吳,譁也。○此亦祭而飲酒之詩。言此服絲衣爵弁之人,升門堂,視壺濯籩豆之屬,降往於基,告濯具,又視牲,從羊至牛,反告充,已乃舉鼎冪告潔,禮之次也。又能謹其威儀,不諠譁,不怠敖,故能得夀考之福。
【纂疏】孔氏曰:「爵弁之服,玄衣纁裳,皆絲為之,故雲絲衣。」曹氏曰:「餘衣皆用布,惟冕與爵弁服用絲。大夫以上祭服謂之冕,士祭服謂之弁。其首服弁則衣用絲,故知絲衣為助祭之服也。」毛氏曰:「爵弁其色赤而微黑,如爵頭然。繹禮輕,使士。」孔氏曰:「蓋亦宗伯之屬士也。《釋宮》雲:『門側之堂謂之塾。』」陳氏曰:「廟門之外有塾焉,以繹屍也。」鄭氏曰:「鼎圜弇上謂之鼒。兕觥,罰爵。觩然,徒設無所用之。」疊山謝氏曰:「罰其不如儀者,兕觥觩然,而在前使人見之而肅敬也。」李氏曰:「吳,大聲也。」
《絲衣》一章,九句。
此詩或紑、俅、牛、觩、柔、休並葉基韻,或基、鼒並葉紑韻。
於音烏鑠式灼反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我龍受之,蹻蹻居表反王之造葉徂候反。載用有嗣葉音祠,實維爾公允師。
賦也。於,歎辭。鑠,盛。遵,循。熙,光。介,甲也,所謂「一戎衣」也。龍,寵也。蹻蹻,武貌。造,為。載,則。公,事。允,信也。○此亦頌武王之詩。言其初有於鑠之師而不用,退自循養,與時皆晦。既純光矣,然後一戎衣而天下大定,後人於是寵而受此蹻蹻然王者之功。其所以嗣之者,亦維武王之事是師爾。
【纂疏】一說:「實維爾公允師」,疊山謝氏曰:「武王之武,實為爾公心之發見,無一毫私意也。以公心定天下,信乎其為王者之師也。」
《酌》一章,八句。
酌,即勺也。《內則》十三「舞勺」,即以此詩為節而舞也。然此詩與《賚》《般》皆不用詩中字名篇,疑取樂節之名,如曰《武宿夜》雲爾。
綏萬邦,婁力注反豐年,天命匪解佳賣反。桓桓武王,保有厥士。於以四方,克定厥家。於音烏昭於天,皇以間之。
賦也。綏,安也。桓桓,武貌。大軍之後,必有凶年,而武王克商則除害以安天下,故屢獲豐年之祥。《傳》所謂「周饑,克殷而年豐」是也。然天命之於周,久而不厭也。故此桓桓之武王,保有其士,而用之於四方,以定其家,其德上昭於天也。「間」字之義未詳。《傳》曰:「間,代也。」言君天下以代商也。此亦頌武王之功。
【纂疏】李氏曰:「士,與『熊羆之士』、『虎賁之士』同。」嚴氏曰:「《多方》雲:『有邦間之。』」
《桓》一章,九句。
《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六章,則今之篇次蓋已失其舊矣。又篇內已有「武王」之謚,則其謂武王時作者,亦誤也。《序》以為「講武類禡」之詩,豈後世取其義而用之於其事也與[12]?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於音烏繹思!
賦也。應,當也。敷,布。時,是也。繹,尋繹也。於,嘆辭。繹思,尋繹而思念也。○此頌文武之功,而言其大封功臣之意也。言文王之勤勞天下至矣,其子孫受而有之,然而不敢專也。布此文王功德之在人而可繹思者,以賚有功,而往求天下之安定。又以為凡此皆周之命,而非復商之舊矣。遂嘆美之,而欲諸臣受封賞者,繹思文王之德而不忘也。
《賚》一章,六句。
《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三章,而《序》以為「大封於廟」之詩。說同上篇。
於音烏皇時周,陟其高山。嶞吐果反山喬嶽,允猶翕許及反河。敷天之下,裒蒲侯反時之對,時周之命。
賦也。高山,泛言山耳。嶞,則其狹而長者。喬,高也。嶽,則其高而大者。允猶,未詳。或曰:允,信也;猶,與由同。翕河,河善泛溢,今得其性,故翕而不為暴也。裒,聚也。對,答也。言美哉此周也,其巡守而登此山以柴望,又道於河以周四嶽。凡以敷天之下莫不有望於我,故聚而朝之方嶽之下,以答其意耳。
【纂疏】曹氏曰:「於,歎皇美。」嚴氏曰:「《禹貢》:『河自大陸,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注:『同為一大河,名逆河』。翕河,即逆河也。」
《般》一章,七句。
般,義未詳。
【纂疏】濮氏曰:「如《序》所雲,宜與《時邁》相次,亦告祭之樂歌也。」
閔予小子之什十一篇,十一章,一百三十六句
[1]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2] 按,以上諸句,為嚴粲語,見嚴粲《詩緝》卷三十四。
[3] 此句,劉向《說苑》卷十一原文作「鷦鷯巢於葦苕,著之髪毛」。
[4] 「毖」原作「謹」,據蘇轍《詩集傳》卷十九改。
[5] 「遂」原作「穟」,據《毛詩正義》卷十九之四及《周禮注疏》卷十五改。
[6] 「裏」原作「士」,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7] 「族」,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無,然明正統本、嘉靖本、八卷本均有此字。
[8] 下「勤」原作「動」,據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改。
[9] 「子」,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作「人」。按蘇轍《應詔集》卷九作「子」,義勝。
[10] 「歲」原作「時」,據李樗、黃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並參蘇轍《應詔集》卷九改。
[11] 「似」原作「嗣」,據經文改。按,此字蘇轍《詩集傳》經文及傳文均誤作「嗣」。
[12] 「與」原作「歟」,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