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由文化隔膜導致的衝突,在基督教的傳播曆史上,並不稀罕。從理論上講,隔膜是會隨著交流的增加而消除的,基督教的某些風習固然怪異,中國人見得多了,自會見怪不怪,隨之而來的會是理解,甚至和解。隻要彼此沒有在誤會形成對抗,隻要彼此的敵意沒有形成刻版印象,衝突就會消散。但是,當時清政府的作為,卻使這種和解的可能化為烏有。
基督教雖然開禁,被允許放了進來,但對於清政府來說,這隻是高壓之下的權宜之計。清廷大員們的如意算盤是明開暗禁,用奕?的話來說,就是天主教係屬異端,“雖已開禁,仍當暗為防範。”(《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五)因此,不僅某些官員出頭限製甚至撲殺教會人士,而且一些鄉紳有組織的對基督教的抵製活動,背後也有官府的背景。更重要的是,凡是涉及民教衝突的教案,隻要官府參與調停審理,多半是在兩下“拱火”,刻意把雙方的敵意人為地加以擴大。後來談到教案,有一個流行的說法,說是官府一般都屈從於西方的壓力,偏向教會一方。這個說法其實隻說對了一半,事實的後一半,據我查閱教務教案檔的所見,是這樣的,每當發生教案的時候,隻要打上衙門,負責審理的官員,開始都向著民方,有時候甚至是毫無道理的偏袒,整個審理呈現一邊倒的麵目。但是,在這種時刻,西方國家的公使和領事往往會出麵幹預,這種幹預,有時甚至帶著炮艦。在根本不對等的外交壓力下,由於總理衙門的參與,案件又開始翻過來,到了這個時候,官府又開始向著教會和教民了。“教方恒勝,民方恒屈”,僅僅是一個統計不完全的結果,產生這個結果的過程,往往被人們忽略了。
最為奇特的是,無論怎樣審理,官府是絕不會讓老百姓知道真相的。許許多多諸如教會淫亂、挖心、采生折割之類的指控,在官司打完,指控者失敗的情況下,並沒有人來澄清,給人感覺是官府屈從於洋人的壓力,胡亂斷案,每每令那些原本理直氣壯的民方感到含冤負屈,誤會不但沒有化解,反而激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恨。有的教案,當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衝突的民方原來對教會和教民心存善意的時候,官府反而故意小題大做,過分懲罰“肇事”的民方,同樣激化了矛盾。(參見《被燎掉的大胡子》,《讀書》1999年6月)官府利用信息的控製,權術的運作,基本做到了即使對西方讓步,也點燃了民眾對西方的怒火的目的,為官府日後在和西方爭鬥中,利用“民氣”,埋下了伏筆。
拳民,就其大多數而言,實際上就是在戊戌變法失敗後,在頑固派官員“民氣可用”的判斷下,被利用形成的武裝群體。不過,拳民最厲害的武器,是他們宣稱“刀槍不入”的法術,和法術背後的神靈。也可以說,拳民的“刀槍不入”,是他們上法時附體的神仙們賦予他們的。
當然,沒有誰可以真的刀槍不入,法術,都是既騙自己人,也騙觀眾的玩意(隻是騙不了洋人)。不過,從拳民上法(附體)概率比較高的一些神靈人物上麵,倒是可以透出他們的另一些秘密。
當然,所謂的神靈,無非是些農民熟知的戲曲人物,比如《三國》的關張趙馬,《西遊記》裏的豬八戒、孫悟空、沙和尚,還有公案戲裏的黃天霸等等。我統計過,這三類人,是拳民上法的時候,出現概率最高的,也就是說,當他們宣稱自己被神靈附體的時候,都喜歡說自己是這三類神靈。三國英雄豪傑多了,但是,拳民卻根本不選曹魏和孫吳陣營裏的人物,無論典韋、許褚、張遼、徐晃,以及周瑜、黃蓋、太史慈有多麼了得,但他們的眼裏卻隻有關羽、張飛、趙雲、馬超和黃忠。看來,受到西太後眷顧的拳民,既在乎自己的“忠義”,也在乎自己的“正統”。唐僧三徒屬於那種原先在野,後來被官府招安,終成正果的神(佛),特別是孫悟空,金剛不壞之身,惹多大的禍都死不了,很難不讓拳民們喜愛。至於黃天霸,那是朝廷命官的鷹犬,專門為清官效命,剿滅那些采花大盜(有暗指那些淫亂的洋人洋教的可能)的。而且朝廷裏特別讚賞拳民的大臣中,號稱清官的剛毅,認為某些義和團的大師兄,就是他的黃天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