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素質與遺傳(3 / 3)

柏哈維的母親以醫學知識聞名。另外,哈維也為我們保存了精神薄弱由母親遺傳的顯著實例,他舉例說:“有一對貴族,姐妹兩人都近於白癡,但憑借家裏的財富,終於找到了丈夫。據我們調查所知,這種白癡遺傳因子侵入該名門家族曆時已達一個世紀之久,到他們的第四、第五代子孫時,仍有白癡。”同時,據艾斯奎洛爾的研究報告,精神失常的遺傳,母方比父方為多。如果是從父親所遺傳的話,我以為應歸於氣質的影響而發生瘋狂。

就我們所提出的原則而言,凡同一母親所生的孩子,應該具有相同的精神力,若一人天資聰慧,其兄弟姐妹必伶俐聰慧,這種實例可說屢見不鮮,諸如卡拉齊兄弟,海頓兄弟,朗勃兄弟,居維葉兄弟,施萊格爾兄弟等都是這樣。

但上述推論難免往往有不正確的現象,例如,康德的弟弟就是極其平凡的人。形成這種現象在於天才的生理條件,天才不但需要發達而敏感的大腦(來自母親的遺傳),同時也必須具有特異的心髒、蓬勃的精力,也要有熱情的意誌和活潑的氣質(從父親遺傳)。然而,隻有在父親精力最充沛旺盛的年齡,才能使這種性質表現得最強烈,而且母親衰老得快,所以,通常都是父母親在精力旺盛時所生的兒子(長子)稟賦較佳。

康德的弟弟比他小十一歲,資質懸殊自不為怪。若兄弟皆聰明穎悟,通常兄長較為傑出。除年齡問題外,其他如生殖之際兩親精力強弱的差異,以及其他健康障礙等,均可能使某一方麵(父或母)的遺傳不完全,從而阻礙了天才的出現,雖然這種現象並不常見。附帶說明一點,雙胞胎之所以沒有上述差別,因為他們的本質幾乎是完全相同的。

有時,天資聰慧的兒子未必有精神力卓越的母親,推究其因,可能由於有黏液質的父親,所以雖有異常發達的大腦,卻無法配合血液循環的力量,予以適當刺激。拜倫的情形似乎就是這樣,我們從未聽說他母親精神力如何優越之類的事情。

總之,隻要方麵的異常完整的神經係統和腦髓係統能遺傳給兒子,同時具有父親的熱情活潑的性質和強烈的心髒活力,就能產生偉大精神力的必要肉體條件。不必在乎他母親是否有才慧,隻要他父親屬於黏液質的人,就適用上述狀況。

一般人的性格常有不調和、不平衡、不穩定的現象,我認為這恐怕是由於意誌和智慧繼承不同的雙方所致。若雙親在他身上彼此相異的素質不能調和,他的內部分裂就愈大、不調和就愈顯著。反之,有的人“心”和“頭腦”非常相稱相適,彼此協力合作,使全體本質顯出一致的特色,我想那該是因為雙親的素質已取得均衡調和的緣故。

寫到這裏,諸位應該能夠確信性格遺傳自父親,而智慧係承自母親的事實了。我們將此信念連同前麵所述的兩點認識——人與人間不論道德或智慧因受自然的決定而有顯著的差異,人類的性格或精神能力皆無法改變,三者合並起來思索的話,就可以知道,若要真正從根本上改善人類,並非從外而是應從內著手,不是靠教養或教訓,而是以生殖的方法,才能達成目的。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柏拉圖就曾考慮這些問題,他在《共和國》的第5卷中,曾敘述增殖改良武士階級的“驚人”計劃。他說,所有的壞人都必須予以閹割,所有的蠢笨婦女都應禁錮在修道院裏,性格高尚的人才能給予閨房的配置,每一個有聰明才慧的姑娘都能得到健全的男人,若如此,不需多少時日,一個更勝於伯裏克利的時代必會來臨。

我們暫且不討論這個烏托邦計劃,就我所知,古代有兩三個國家曾把“閹割”列為僅次於死刑的最重刑罰,如果世界各國都照那種辦法實施的話,所有惡人的血統當可絕跡,眾所周知,一般的犯罪年齡大都在20歲至30歲之間。所以,從理論上來講,不是不可能的。以此推論,國家政策所應獎勵的就不是那些所謂“端莊嫻靜”的少女,而是給予“聰明秀慧”的女性某種優惠。人心難測,一個人節操如何,委實難下判斷,並且,表露“高尚的性格”乃屬極偶然的事,平常罕有那種機會。

一般女性的內在美大多得自容貌醜陋的幫助,智慧方麵則無上述複雜難解的問題,隻需稍加測試,就可獲得正確的判斷。許多國家,尤其南德地區的婦女,以頭部負荷重物,這對頭腦必有不良影響,民間婦女腦筋逐漸遲鈍,然後,又遺傳給子女,於是全體國民愈來愈愚蠢。所以,此一陋俗若能加以革除,當可增加國民智慧,這才是增加最大的國民財富。

當然,以上這些理論的實際應用還有待其他專家去研究。現在我們再回到形而上學的立場,做一個結論。某種血統自其祖先以來世世代代的子孫,活躍於其中的皆為同一性格,即特定的同一意誌,但另一方麵它又因為接受了相異的智慧,認識程度和方法的差異,因而使性格上獲得新的根本見解和教訓。

智慧是與個體同時消滅的,所以,意誌無法將上一代的見識移注於下一代身上。然而,因生命的一切新見解可以賦予意誌新的人格,意誌由此產生變化或改變傾向。基於此一變化,意誌就取得肯定或否定新生命的權利;一旦選擇了否定,全體現象隨即告終。意誌與智慧所以如此不斷地交相結合,是因生殖必須靠男女兩性共同為之的自然法則所產生,再者它也是救濟自然秩序的基礎。

生命本是意誌的複製品或鏡子,但借此法則,生命不斷地表現意誌的新麵貌、不斷地在它眼前回轉,並容許意誌嚐試各種不同的見解,包括肯定或否定的選擇。唯因智慧似此不斷地更新和發生完全的變化,才能給予新的世界觀,這為同一意誌開拓了救濟之道。並且,由於智慧由母親遺傳,所以,一般國民才會避忌或禁止兄弟姊妹間結婚,使彼此不產生性愛。或許有少許例外,但那是另有原因的,其中的一方若非私生子,則必是由於性倒錯症所造成的。何以如此?那是因兄弟姐妹間結婚所生的子女,通常與存在於其雙親間的智慧和意誌合而為一,這種存在現象的反複,是意誌所不希望的。

另有一個值得注目的現象,這裏一並提出來討論。我們如果仔細觀察,當可發覺,骨肉或手足之間,雖出於同一血統,但彼此間性格截然相反的也不乏其例。有的一個善良親切,另一個卻邪惡殘忍;有的一方正直、誠實、高潔,另一方卻卑劣、虛偽、刻薄寡恩。為何會產生這些差異?這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

印度人及佛教徒把這種現象解釋為前世行為的結果。這誠然是最古老、最容易理解,也是最聰明的解釋,卻將問題拉得更遠了。不過我們也實在很難找出比這更滿意的解答。若根據我的學說,我也隻能這樣回答:那是意誌表現它真正的自由,表現意誌的本來麵目。絕對的自由,不必依循任何必然原理,唯有作為物自體的意誌,才能取得這種自由。但物自體本身並不知悉為何如此,因而我們也就無由理解,我們所能理解的隻有有原理根據的事項及其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