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文學最簡單、最正確的定義應是“利用詞句使想象力活動的技術。”維蘭德[1]在給梅爾克的一封信函中,足以確證此定義。他說:
我隻為文中的一小節就花了兩天半的時間,原因隻為沒找出一個恰當的詞,整天總在這方麵思索。這當然是因為我希望能像一幅繪畫一樣,把我眼前浮現的確定視象,原封不動地搬到讀者麵前。此外,正如你也知道的,在繪畫中,即使一筆一畫,或光線的明暗,甚至連一個小小的反射光,也常會改變全體的旨趣。
文學所描繪的材料,由於讀者的想象力,而帶來某種方便。也就是說,這些經過精致筆觸細密加工的文學作品,最適於某人的個性、知識、情緒,自然就會刺激他的想象力。相同的詩或小說,因讀者個性及其他方麵的差異,感觸就會大異其趣。
但是,造型藝術(繪畫、雕刻、建築等)則沒有這種方便。它必須靠一個形象,一個姿態來滿足所有的人。在這形體之中,往往以不同手法,主觀的或偶然的附帶上藝術家或模特兒的個性特征。當然,這些附帶物越少越具客觀性,也越能顯示這個藝術家的天才。
文學作品之所以能比繪畫、雕像有更強烈、更深刻的普遍效果,以上所述,就是重要原因之一。一般人對繪畫、雕刻,反應冷淡,因此,造型藝術的效果也甚為微弱,一些大畫家的作品,往往出現在隱僻的場所或為私人所收藏,那不是被人故意地隱匿或當作珍品般藏之名山,而是一向就不受注意,也就是說從來都不曾顯示它的任何效果,隻是偶然地被人發現而已。
從這個事實來看,我們不難了解造型藝術的效果為什麼這麼微弱了。1823年,當我在意大利的佛羅倫薩時,發現拉斐爾的畫作《聖母畫像》,那幅畫長年掛在宮廷婢仆家的牆壁上,這件事竟發生在素有“藝術王國”之稱的意大利,能不令人慨歎?因此,更可證明,造型藝術很少有直接的效果,並且也足以證明藝術的評價,比其他一切作品都難,也需更多的教養和知識。
相反,動人心弦的美麗旋律,卻能遍曆世界,優美的文學也可為各國國民爭相傳誦。富豪顯貴是造型藝術最有力的靠山,他們不但能花費巨資購買名畫,對有名的古代大師的畫,也當作偶像頂禮膜拜,有時甚至不惜拋棄廣大土地的代價,全力求得。因此,傑作越是難得一見,持有者也越覺得值得誇傲。
其次,外行人欣賞藝術作品時,隻需花一點兒時間和努力,當下一瞥就看出所畫的是什麼東西,因此,藝術作品不受一般人重視。不像品味文學作品,需要瑣碎的條件,音樂也一樣。所以,沒有造型藝術也無妨,例如,回教諸國,任何造型藝術都沒有。但文學和音樂,任何文明國家都有。
文學的目的是推動我們的想象,給我們啟示“理念”,換句話,就是以一個例子來表示“人生和世界到底是怎麼回事”。所以,文學家的先決條件是,洞悉人生和世界。由他們見解的深淺,來決定作品的深度。
理解事物性質的深度和明了程度,可區分出很多等級,同樣,文學家的品類也很多。其中大部分都以為他已把自己所認識的非常正確地描寫出來,和原物殊無二致,認為自己是卓越、偉大的作家;或者,他們閱讀大文豪的作品時,也覺得他們的認識不見得比自己多,不見得比自己高明,滿以為自己也可躋入名家之列。這就是他們的眼光永遠不能深入堂奧的原因。
第一流文學家能知道別人的見解為何淺薄,也能知悉其他人所看不到、所描寫不出來的東西,更知道自己的眼光和描述究竟在什麼地方比別人進步。他也知道自己是第一流的文學家,那些淺薄的人無法了解他們。
因此,真天才、大文豪,往往要陷入一段長時期的絕望生活。能中肯地評價一流作家的,本身已不平凡,這種知音太難得了。而平庸的文人又不尊重他們,正如他也不尊重平庸文人一樣,所以,在未得世人的稱讚之前,隻好長久地過著自我欣賞、自我陶醉的日子。然而,世人又要求他們應該自謙,連自我稱讀都受到妨礙,就這樣,知道自己的長處和價值的人,和那些毫無所知的人,無論如何總是談不攏。
偉大就是偉大,不凡就是不凡,實在不必謙遜,如果從塔的基底量起至塔尖是三百尺,那麼從塔尖至基底也應該是三百尺,不會少一絲一毫。古來的名家如賀拉斯[2]、盧克萊修[3]、奧維德[4]等從不菲薄自己,都說得很自負,近如但丁、莎士比亞,及其他許多作家,也莫不如此。不了解自己的偉大所在,但又能產生偉大作品,天下絕無此理。謙稱自己無價值,隻是那些絕望的沒有能力的人,用以勸慰自己的歪理。
某個英國人說了一句話,乍聽有點兒滑稽,但蘊含至理,他說:
merit(價值)和modesty(謙遜),除頭一個字母相同外,再無共通之點。
我常常懷疑,大家要求謙遜的想法是否正確。
柯爾紐更直截了當地說:
對虛偽的謙遜,不能寄予太大的信任。我知道自己的價值,別人也信任我所談的事情。
歌德也不客氣地說:
隻有無用的奴輩才謙遜。
我們也可以說,口頭上經常掛著“謙遜!務必要謙遜”的這類人才是真正沒出息的人,才是完全沒有價值的奴才,是人類愚民團的正牌會員。因為,隻有自身有價值的人,才會了解他人的優劣所在。當然,這裏所稱的“價值”是指真正而且確實存在的價值。
我真希望全世界那些不學無術,沒有任何特長的人完全不存在。這些人一接觸到他人的眼光,就恍如置身拷問台一般,蒼白的、青黃色的嫉妒火焰啃噬著他們的心。因此,他們想剿滅得天獨厚的人,如果,很遺憾,非讓他們生存不可,也盡量設法隱蔽或否定他們的特長,不,應該說要他們放棄自己的特長。
我們耳邊所以經常響起對謙遜的讚美言辭,道理在此。謙遜的讚美者,一遇到具備某種真價值的東西出現,就會把握機會,想盡辦法使它窒息,或者阻遏它,不讓我們知道,誰又會懷疑他們的居心呢?因為這正是對他們的理論的實習。
再說,文學家也像藝術家一樣,雖隨時隨地給我們提示的是個別的事物和個體,但他所認識的以及欲使我們認識的是“柏拉圖式的理念”,是全體種族。因此,他所描繪的形象中,表現的是人的性格和境遇等的“原型”。敘述故事的小說家和戲劇家,就是從人生擷取個別的事物,精細地描寫他的個性,由此給我們啟示全部人生。
當然,他們所處理的事情,外觀上雖是個別的東西,實際上卻是在任何時代、任何角落都存在的事情。文學家,尤其是戲劇家的詞句,不但可當作一般格言,在實際生活中往往也非常適用,其理由即在於此。文學和哲學的關係,猶如經驗對實驗科學的關係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