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是在個別實例中來表達現象,而科學是以一般概念統括全體現象。同理,文學是由個別的事物或實例,使我們知悉萬物的“理念”。而哲學是教我們從事物的內在本質進而認識其全體和普遍本性。由這點看來,文學具有青年熱情奔放的特質,哲學則帶有老年的老成持重的氣氛。

事實上,文學花朵的盛開綻放,也唯有在青年時代;對文學的感受力,也是在這一時期屢屢產生激情。青年們大都喜歡韻文,喜歡唱詩,有些人,那種狂熱勁兒,簡直像三餐一樣,缺它不可。這種傾向隨著年齡的增加而逐漸遞減,一到老年則喜歡散文。由於青年時期的這種文學傾向,所以對現實的見解和抱負,很容易遭受破滅,因為文學和現實差距甚大,文學中的人生是樂趣無窮的,從無痛苦。

現實則剛好相反,生活即使沒有痛苦,也毫無樂趣;若一味追求快樂,則又沒有不痛苦的道理。青年們接近文學雖比接觸現實來得早,但為了現實的要求,不得不放棄文學。這就是最優秀的青年常被不愉快所壓服的主因。

韻律和韻腳雖是一種拘束物,然而也是給詩人穿上“被覆”,說些別人所不敢說出的心聲也無妨,它使我們熱愛的原因就在這裏。它對自己所說的事情隻負一半責任,其他一半由韻律和韻腳分攤。韻律隻是旋律,其本質在時間之中,而時間先天地就是純粹直觀,所以,以康德的話來說明,它隻是屬於純粹感受力。

與之相反,韻腳是用感覺器官來感覺的,屬於經驗的感覺。所以,旋律方麵遠比韻腳更具氣質和品格,古希臘、古羅馬人,也因此而輕視韻腳。韻腳的起源,是由於古代語言頹廢,以及言語的不完全。法國詩歌貧弱的主因,就是因為沒有韻律單有韻腳,為了隱藏這個缺點,就用種種手段製造許多玄虛而不切實際的規則,使韻腳更加困難,也由此更加深內容的貧弱。例如,兩個單字間禁止元音重複,不準使用某些詞彙等等,總之,花樣繁多,不勝枚舉。

近來,法國詩人已在努力解除所有的限製。我覺得任何國家的語言都比不上拉丁語給人韻腳明快、強烈有力的印象,中世紀采韻腳的拉丁詩,具有特殊的魅力,這是因為拉丁文詞彙優美而又完全,為近代諸國語言所無法企及,所以,韻腳這個裝飾品,原本為大家所輕蔑,唯獨拉丁文附上它,卻能顯出優雅之趣。

在若幹句子間,再響起同一個韻,或者使句子表現得如同旋律的拍子,硬規定上這類孩子氣似的目的,不論在思想或表現手法而言,都受到一層拘束,嚴格地說,這才是對理性的叛逆,但若不行使些暴力,又產生不出韻文來,即使偶爾有之,也絕不會太多,所以,在其他語言中,散文遠較韻文容易理解,我們若能看到詩人的秘密工廠,就不難發現,韻腳求思想比思想求韻腳多出十倍以上,換言之,韻腳遠在思想之先的場合為多,若思想在前,而又堅決不讓步,就難以處理了。

但考之韻文術,則非如此,它能把所有的時代和民族拉到自己的身側。韻律和韻腳所及於人心的作用很大,它們特有的神秘誘惑手段也非常有效。我想其中的原因是,高明的韻文表達思想所用的詞彙,早就被預先創造出來,詩人隻花“尋找”之勞而已。稀鬆平常的內容加上韻律和韻腳,乍讀起來,似乎也頗有意味深長的味道。就像姿容平凡的少女經過化妝後,也頗能惹人注目。即使偏頗、錯誤的思想,一旦寫成韻文,也像蠻有道理似的。

從另一方麵看,即使是名家詩句,若忠實地改成散文,就韻味大減。隻有“真”才是美的,若能把真理最美麗的裝飾,赤裸裸地表達出來才最可貴。散文所表現的偉大而美麗的思想,之所以比韻文效果更具真價,道理就在於此。韻律和韻腳那些瑣碎的、小孩子玩意兒般的方法,能夠產生這麼強力的效果,實在令人意外,因此也大有研究的價值。

依我之見,它的原因大概是這樣:本來,聽覺所直接感受的,隻是詞句的音響,再加上旋律和韻腳,就好像是一種音樂,所以,它本身中已取得某種完全和意義,已經不是手段,不隻是指示事物的符號,即不隻是言語意義的符號,而是為了它自身的存在。而且,這個音響的唯一使命是“悅耳”,在完成此任務之同時,也滿足了讀者所有的要求。

因而,這個音響所表達的思想,如今就成了附加物,就像曲調所配上的歌詞一樣。那又像是突然而來的意外饋贈,這裏沒有任何的請托或希求,我們很容易欣然接受。假如這裏再有散文所表現的思想價值的話,那就更令我們著迷了。小時候,我常常隻因為某詩的音韻很美,對它所蘊含的意義和思想,還不甚了了,就靠著音韻硬把它背下來。任何國家都少不了隻有聲韻好而全無意義的詩歌。

研究中國文學的戴維斯,在他翻譯的《老來得子》(1817年發行。劇中描寫,沒有子嗣的某老人,為了得子而蓄妾,雖然如其所願地生了男孩,但此間發生許多家庭風波)的序文中說,中國的一部分戲曲是可以歌唱的韻文,更附帶說,一些文句的意義往往是曖昧的,就是根據中國人自己的說法,這些韻文的主要目的是“悅耳”,而忽略意義,並且經常為了諧韻而犧牲意義。看了這一段話,大概大家都會聯想到希臘悲劇中幾乎令人不了解意義的“齊唱”。

真正的詩人,不論高級或低級,他們的直接標誌是,韻腳自然,毫不勉強。就是說,他們的韻腳像有神來之筆,很自然地表現出來,他們的思想在腦中成熟後才去找韻腳,這才是真正的詩人。細密的散文作家是為了思想而求韻腳,差勁的作家則為了韻腳而搜索思想。閱讀兩首有韻腳的詩,立刻可以發現,何者以思想為王,何者以音韻為父。

我覺得(在這裏無法證明),韻腳成對,才有效果,隻有重複一遍同一個音韻,才能產生效果,重複次數太多,反而不能增強它的效果。所以,某最後的音節如果以和它相同聲響的音節做終結,效果就等於零,這個音如果非用三次不可,也隻能偶爾為之,因它雖加入現今存在的韻腳之列,但並不能產生強烈的印象。所以,第三個韻是美的累贅,毫無用處。再說,這樣的韻腳迭積法,可不必費太大的犧牲。

相反,一般人常用的規格,如意大利八句體(首六句是交互韻,末二句無限定)和十四行詩等,所花的功夫要比上述的迭積法多得多,就是因詩人費了偌大的周折,反而使讀者如入迷陣,摸不到門徑。享受詩的樂趣,不是在頭腦昏然轉向之時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