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上古:最初的起點(2 / 3)

有所謂庖人,主要對付飛禽走獸,在刀工方麵自然須是一把好手。不同季節,貴人們吃的肉也不同。春天吃羊羔、小豬,秋天吃小鹿、牛犢,各有搭配。

有所謂內饔,負責辨別牲體和內髒的名稱,辨別什麼肉能吃、什麼肉不能吃,以及什麼部位的肉好吃、什麼部位的難吃。宰割、烹煮、調味,內饔都得關心。

有亨人負責管鼎、鑊,掌握(烹煮時)用水的多少和火候的大小,即負責烹煮。

有獸人負責供給牲肉,冬天獻狼,夏天獻麋鹿之類。

有漁人負責捕魚、獻魚,甚至還有專門的鱉人負責獻鱉、蜃、烏龜之類。“鱉人”這名字聽來怪,但比起同時代專門負責做幹肉的“臘人”,似乎就沒那麼嚇人了。

有專門的食醫負責提供養生意見:春天給食物調味該酸些,夏天該苦些,秋天得吃辛口,冬天得吃鹹口。肉與穀物還得講究搭配:牛、羊、豕、狗、雁、魚,分別適合稌(稻)、黍、稷、粱、麥、菰。

有籩人負責棗、栗、桃、幹橑、榛實之類。

有醢人負責處理醬料。

有酒正和酒人負責供應酒。酒按清濁程度又分為五等:泛齊、醴齊、盎齊、醍齊、沉齊。大概那時酒越清越難得。所以唐朝杜甫說“潦倒新停濁酒杯”。“潦倒”配“濁酒”,對得上。明朝楊慎寫有“白發漁樵江渚上”的詩句,正因為是漁夫、樵夫這樣的平民,所以才會有“一壺濁酒喜相逢”。

周朝特別講禮,吃既然是古代人生活的主旋律,吃東西自然也分等級和原則。按《禮記·內則》中的規矩,大概是肉醬、大塊豬肉、芥子醬和細切魚肉這幾樣該拿來招待下大夫;如果加上野雞、兔子、鶴鶉、鶴雀的幹肉,就可招待上大夫了。

國君吃宴席,也得講搭配。比如,麥飯、肉羹、雞羹得配合著吃;米飯、狗肉羹和兔肉羹得一起吃。大概逢正式場合,國君都不好挑食。

煮豬、雞、魚和鱉時,都得在其肚裏塞蓼菜去腥味——古代的調味料有限,隻好這樣做了。

當時還有魚子醬:“濡魚,卵醬實蓼。”——這個做法想來很有道理。

吃桃幹、梅幹時,該配以“大鹽”——這感覺像是現代鹹話梅、鹹檸檬的先驅。

調和細切的魚肉,也就是膾,春季用蔥,秋季用芥子醬。這做法後來在唐朝盛行,現代依然有。調和豬肉,也就是豚,春季用韭菜,秋季用蓼菜。想來這中間的道理是:魚肉鮮,故用蔥,清淡些;豬肉味道重,可以用韭菜,味道重些。

調理牛、羊、豬三牲,用煎茱萸,再加醋;給其他肉類調味則用梅子。大概三牲肉味厚重,用醋比較解膩;至於其他肉類,用梅子的酸味調和就夠了。

大夫日常吃飯,有“膾”就不能有“脯”,有“脯”就不能有“膾”——大概生產力沒發達到那份兒上,不能過度驕奢吧?

古代的飲食原則已經注意到了年齡這一因素,於是有種說法認為,百姓中六十歲以上的老人“非肉不飽”,午飯、晚飯都應當有肉。後來天下紛亂,孟子還是要跟魏惠王說“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需要蛋白質啊。

《左傳》裏,曹劌曾有名言“肉食者鄙”。曹劌倒不是在宣揚素食主義,他這樣說隻因當時能吃到肉的除了老人就是上層貴族。所以,一句“肉食者鄙”就將貴人們都諷刺了。

上古的貴族們不僅能吃到肉,還能吃到更複雜的。

這就得說到傳說中的八珍——大概,這算是上古飲食的巔峰。

八珍之一是淳熬:大致是將醃漬過的肉醬加上動物油脂,覆在米飯上——用現代的邏輯想,大概是醃肉醬蓋澆飯?

八珍之二是淳母:用醃肉醬搭配黍米粉做餅——似乎就是醃肉醬搭配黃米餅?

八珍之三是炮豚,八珍之四是炮羊,做法都是“炮”:取來小豬或羔羊,處理幹淨後把棗子塞進其腹腔,然後用蘆葦編箔將其裹起來,在外麵塗上一層摻草泥,放在火上烤,泥烤幹後剝掉,去皮——到此為止,感覺像是現代菜“叫花雞”的做法。

這還沒完呢!再用稻米粉加水拌成粥,敷在豬、羊身上,放在小鼎中用油來煎。最後用大鍋燒水,將鼎置於鍋中,連續燒三天三夜。這樣之後肉自然酥爛,吃時再用醋和肉醬調味。若想象其味道,大概酥爛、脆香兼而有之吧。隻是的確太費工夫了。

八珍之五是搗珍:取等量的嫩牛肉、羊肉、麋肉、鹿肉、獐肉(都取裏脊部分)攪拌在一起,捶打去筋,然後煮熟出鍋,去掉肉膜,吃時再用醋和肉醬調味。這個做法讓我想到了另兩道菜:一是《射雕英雄傳》裏黃蓉給洪七公做的混合肉條,還起了個好聽的名字,叫“玉笛誰家聽落梅”;二是荷蘭人在他們所謂的“黃金時代”17世紀吃的一種多味肉,也是將各色肉堆在一個罐裏,加胡椒、啤酒(荷蘭和比利時盛產啤酒)和鹽,“咕嘟咕嘟”燉到肉爛再吃。大概都是調味料有限的時代,如此求個口感繁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