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群眾運動”也很快破產了。因為有了權力,可以處理一般的案件,鄉裏“老人”也很快腐敗起來。他們毫不自重,“以權謀私,甚至貪圖酒食賄賂,公道不昭,貞邪莫辨,妄張威福,顛倒是非,亭宇與職掌敗隳”。[11]
至於擒拿犯法吏員一舉,負麵作用也很快反映出來。群眾運動的火候是最難掌握的。不久,就有許多地方的地方官為了政治利益,威脅利誘百姓們保舉自己,打擊他人,更有許多地方群眾為了抗稅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稅收官員捉拿到京。這類事情遠比真正捉到的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個勁地嗚呼不已。
皇帝晚年,對自己的暴力懲貪曾經有過困惑和動搖。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他對刑部官員說:“愚民犯法,如啖飲食。設法防之,犯者益眾。推恕行仁,或能感化。”[12]
雖然朱元璋屢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後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論,無赦”,但還是改變不了他曾經希望世世代代指導人民的《大誥》很快被棄如敝屣的現實。雖然沒有哪個後世皇帝敢明確宣布廢除《大誥》,但在朱死後,《大誥》再也沒有發揮過實際作用。到明代中葉,《大誥》已經鮮為人知,明末時在民間幾乎一本也沒有了,這也許是朱元璋從來沒有想到的。
更讓朱元璋沒有想到的是,雖然他在世時貪汙腐化現象得到了一時的抑製,然而卻積蓄了巨大的反彈能量。在他死後,腐敗又迅速發展起來,大明最終以中國曆史上“最腐敗王朝之一”的身份被列入史冊。
朱元璋的錯不在於反腐,而在於運動式、單一化反腐。近代法律家沈家本先生對《大誥》所載案例逐條進行考證,其結論是幾乎所有大誥刑案都存在或法外用刑,或處刑不當,或枉施刑罰的問題。麵對貪腐,朱元璋過於迷信暴力。他在反腐問題上幾乎窮盡了各種手段。在懲貪問題上,“強盜”出身的他顯得相當“一根筋”,他相信暴力恫嚇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認為用刀劍可以創造出一個絕無貪汙的世界,可事實遠非這麼簡單。
[1]《禦製大誥三編·民拿害民該吏第三十四》。
[2] 《禦製大誥·耆民奏有司善惡第四十五》。
[3]《禦製大誥·耆民奏有司善惡第四十五》。
[4]《禦製大誥三編·違誥縱惡第六》。
[5]《禦製大誥三編·逃囚第十六》。
[6]張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九,列傳第二七,《葉伯巨傳》,中華書局,2000,第2652頁。
[7]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二《明史·明初文人多不仕》,曹光甫校點,鳳凰出版社,2008,第497頁。
[8]葉伯巨:《萬言書》,轉引自陳梧桐:《洪武皇帝大傳》,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第444頁。
[9]《禦製大誥·序》。
[10]《禦製大誥續編·罪除濫設第七十四》。
[11]王毓銓:《申明亭》,載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輯委員會:《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曆史》(1997年修訂本,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2,第913頁。
[12]張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八,列傳第二六,《楊靖傳》,中華書局,2000,第26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