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十八03(3 / 3)

皋皋訿訿音紫,曾不知其玷丁險反。兢兢業業,孔填已見上篇不寧,我位孔貶。

賦也。皋皋,頑慢之意。胡庭芳曰:「如『魯皋』之皋,亦綏慢之意。」訿訿,務為謗毀也。玷,缺也。填,久也。○言小人在位,所為如此,而王不知其缺。至於戒敬恐懼,甚久而不寧者[83],其位乃更見貶黜。其顛倒錯亂如此。

如彼歲旱,草不潰《集注》作「遂」茂,如彼棲音西苴七如反。我相息亮反此邦,無不潰止葉韻未詳。

賦也。潰,遂也。棲苴,水中浮草棲於木上者[84],言枯槁無潤澤也。相,視。潰,亂也。輔氏曰:「以旱草喻其國之無生意,終必潰亂而已。」嚴氏曰:「《穀風》『有洸有潰』,潰,怒也。《小旻》『是用不潰於成』,《召旻》『草不潰茂』,潰,遂也。『潰潰回遹』、『無不潰止』,潰,亂也。項氏雲:『水之潰者,其勢橫暴而四出。故怒之盛者為潰怒[85],遂之盛者為潰遂,亂之甚者為潰亂,皆一理也。』」愚按:此章二「潰」字異義。

維昔之富不如時,維今之疚不如茲。彼疏斯粺薄賣反,胡不自替?職兄音況,下同斯引葉韻未詳。

賦也。時,是。疚,病也。疏,糲辢也。粺,則精矣。《九章》粟米之法,糲十、粺九、鑿八、侍禦七。糲米一斛治而成粺,則九鬥矣。鑿音作。替,廢也。兄、怳同。引,長也。○言昔之富未嘗若是之疚也,而今之疚又未有若此之甚也。彼小人之與君子,如疏與粺,其分審矣,而曷不自替以避君子乎?而使我心專為此故,至於愴怳引長,而不能自已也。輔氏曰:「愴怳,謂憂亂而無情緒之意。」

池之竭矣,不雲自頻。泉之竭矣,不雲自中葉諸仍反。溥斯害矣,職兄斯弘,不烖我躬葉姑弘反。

賦也。或問:「此章疑是比體,如何?」先生曰:「作比為是。」愚按:恐當作比而賦。頻,崖[86]。溥,廣。弘,大也。池,水之鍾也。泉,水之發也。故池之竭由外之不入,泉之竭,由內之不出。言禍亂有所從起,而今不雲然也,看詩不須著意去訓解,隻平平地涵泳自好,因舉「池之竭矣」四句吟詠久之。此其為害,亦以廣矣。是使我心專為此故,至於愴怳日益弘大,而憂之曰:是豈不烖及我躬也乎?輔氏曰:「上章言禍亂之日亟,此章言禍亂之從起。『不雲』者,猶言『豈不雲』也,與下文『不烖』義同,而先生解作『今不雲然』者何哉?池之竭,豈不雲由外之不入乎?泉之竭,豈不雲由內之不出乎?然則幽王之所以致亂者,豈不由任用之非人乎?不烖我躬者,言害之廣,憂之大,而將有無妄之烖及於我身也。」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音闢國百裏。今也日蹙子六反國百裏。於音烏乎音呼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葉巨已反?

賦也。先王,文武也。召公,康公也。辟,開。蹙,促也。○文王之世,周公治內,召公治外,故周人之詩謂之《周南》,諸侯之詩謂之《召南》。所謂「日闢國百裏」雲者,言文王之化自北而南,至於江漢之間,服從之國日以益衆。及虞、芮質成,而其旁諸侯聞之,相帥歸周者四十餘國焉。今,謂幽王之時。促國,蓋犬戎內侵,諸侯外畔也。又歎息哀痛而言,今世雖亂,豈不猶有舊德可用之人哉?言有之而不用耳。輔氏曰:「此則明言先王用得其人,而興今日用非其人而亂。任用一乖,而效驗大異,因歎今世雖亂,而豈不猶有舊德可用之人乎?」嚴氏曰:「此章思召公,而惜王之不用舊人也。」曹氏曰:「當是時,禍亂雖已窮極,然去宣王中興之日不遠,其舊臣故老無尚存者乎?」陳夀翁曰:「此詩及前篇末皆有拳拳望治之意。前詩望其改過而無忝皇祖,此詩望其改圖而擢用舊人。審如是,則否猶可泰,危猶可安,豈至有犬戎禍哉?」

《召旻》七章,四章章五句,三章章七句。

因其首章稱「旻天」,卒章稱「召公」,故謂之《召旻》,以別《小旻》也。陳君舉曰:「《周南》係於周公,《召南》係於召公,豈非化之盛者必有待乎二公也?至於《風》之終,係以《邠》;《雅》之終,係以《召旻》,豈非化之衰者必有思乎二公也?」愚按:此詩之次,居《變雅》之終,而第七章又居此詩之終,慨然有懷文武、召公之盛,以見亂極思治之理,其亦猶《下泉》之終變風歟?

《序》:「凡伯刺幽王大壞也。旻,閔也,閔天下無如召公之臣也。」

凡伯,見上。「旻閔」以下,不成文理。

蕩之什十一篇,九十二章,七百六十九句。

詩傳通釋第十八

[1] 「湯」原作「陽」,據四庫本及曹粹中《放齋詩說》卷三改。

[2] 「克」下,胡廣《詩傳大全》卷十八所引王氏說有「是為慆慢」四字。又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引王氏語作「是謂滔德」。

[3] 「寇」原作「冠」,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 「多怨」,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5] 「也」原作「耳」,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 「罔或」至「服」,原作「罔有耆舊俊在厥服」,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下作「罔有耆壽俊在厥服」,均有誤,今據《尚書正義》卷二十改。

[7] 「瑕憩」原作「暇憇」,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 此句,《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一作「人密審於威儀抑抑然」。

[9] 「辭」原作「詞」,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0] 「汝」原作「女」,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11]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2] 「守」原作「持」,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3] 此句,嚴粲《詩緝》卷二十九作「自由之言」。

[14] 「顯明」原作「明顯」,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5] 「敬」原作「歌」,據四庫本改。

[16]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7] 「戒」上,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有「厲王不君,故」五字。

[18] 「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19] 「夕」上,《國語》卷十七有「朝」字。

[20] 「王」,原無,據《周禮注疏》卷三十一補。

[21] 「塵陳」原作「陳塵」,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22] 「疑」下原有「立」字,據《儀禮正義》卷五刪。

[23] 此句,蘇轍《詩集傳》卷十八作「今王之所任者,其何能善哉」。

[24] 「力」原作「方」,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25] 「巨」原作「臣」,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26] 「而」原在「人」下,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27] 「言」,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28] 「備」,《國語》卷一作「知」。

[29] 以下所引,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七原文作:「陰女,鄭音蔭,覆蔭也。王如字,謂陰知之。赫,毛許白反,炙也,興『王赫斯怒』同義。本亦作嚇,鄭許嫁反,口距人也,《莊子》雲『以梁國嚇我』是也。」

[30] 「所以」,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31] 「為」,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32] 「上章」二字,嚴粲《詩緝》卷二十九無,係劉氏引時所加。

[33] 「祥」,朱公遷《詩經疏義會通》卷十八、胡廣《詩傳大全》卷十八所引曹氏語俱作「精」。

[34] 「也」,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35] 「六」原作「餘」,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二改。

[36] 「也」,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37] 「袒」原作「祖」,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二改。

[38] 「謂」原作「於」,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二改。

[39] 「贏」原作「嬴」,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0] 「然」原作「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1] 胡廣《詩傳大全》引曹氏語作「《漢·地理誌》」雲雲。按,「南陽宛縣有申伯國」之意,《漢書·地理誌》《後漢書·郡國誌》皆有載,「棘陽縣東北百裏有謝城」則僅見於《後漢書·郡國誌》。

[42] 「賤淺反」原作「淺賤反」,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3] 「旨」原作「指」,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4] 「內外」二字,原無,據輔廣《詩童子問》卷七補。

[45] 「是」,原無,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補。

[46] 「邑」原作「宅」,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7] 「訖」原作「訟」,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8] 「壁」原作「璧」,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49] 「改」下原有「也」字,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刪。

[50] 「遇」,原無,據明修本及《周禮注疏》卷二十補。

[51] 「或」下,《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有「以」字。

[52] 此句,《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作:「幭字《禮記》作『幦』,《周禮》作『』,字異而義同。」朱熹《詩集傳》注文「幎」,與「[img alt=\"\" src=\"..\/Images\/image738-1.jpg\" \/]」當是同義。

[53] 此句,《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作:「此幭與《天官·冪人》之字異,其義亦同。彼冪人之官掌以布覆器,是冪為覆蓋之名。」

[54] 「故雲」以下,《毛詩正義》卷十八之四作:「故解之雲:『尊其所往,故去則如始行焉。』言其來為尊王,歸亦謹慎,故反國亦為祖祭也。祖與所宿不是一處,故雲『祖於國外,畢乃出宿』。」

[55] 「即」,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56] 「蒲」,朱熹《詩集傳》卷十八作「浦」。

[57] 此句,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七作「然則此所謂侯氏,或者專指韓侯也」。

[58]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59] 「共」,原無,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一補。

[60] 「也」原作「討」,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1]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2] 「禰」原作「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3] 「履」原作「裏」,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64] 「君子」二字,原無,據《周易正義》卷七補。

[65] 「皇父」下,《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有「擅恣,若為厲王則在此之先,若為幽王則在此之後,皆相接連」二十四字。

[66] 「之」下原有「也」字,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刪。

[67] 此句,《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作「特雲命之,知往前未為此官,始命之也」。

[68] 「勢」原作「勇」,據輔廣《詩童子問》卷七改。

[69] 「補」原作「鋪」,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0] 「越」原作「起」,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1] 「止」,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八之五補。

[72] 「疾,害」二字,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補。

[73] 「音」原作「反」,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4] 「知」原作「智」,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5] 「不」下原有「能」字,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刪。

[76] 「未」原作「味」,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7] 「由」原作「猶」,據《國語》卷七韋昭注改。

[78] 「上」原作「正」,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79] 「垂」原作「陲」,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0] 「丁」原作「下」,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1] 「功」原作「工」,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2] 「供」原作「共」,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3] 「病」原作「久」,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4] 「上」原作「小」,據四庫本及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

[85] 「盛」原作「甚」,據嚴粲《詩緝》卷三十一改,下句「盛」字原亦作「甚」,亦據改。

[86] 「崖」原作「厓」,據朱熹《詩集傳》卷十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