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慧紈蘭質馬湘蘭(1 / 1)

蘭,即蘭花,也稱蘭草;也就是說,它既是花,也是草。它喜歡生長在幽穀、石間、林下,不慕陽光,不爭雨露,隻顧默默地散發芬芳;連芬芳也是幽幽的,不濃鬱,不豔俗,不張揚。

她的名字中有個“蘭”字,她也喜歡畫蘭,擅長畫蘭。

或許正是因此,馬湘蘭在“秦淮八豔”中通常都是排在最末一位。

然而,這“末一位”有時本身便正是其“特殊地位”。

雖然排在末一位,但她卻實實在在的是另外七人的前輩。

馬湘蘭是“秦淮八豔”中唯一一位沒有經曆明亡清興天崩地坼的,因此她的一生沒有什麼“英雄事跡”,直到生命的最後,才演繹了一件有點傳奇色彩的事件,那竟是她的死:年輕時,她與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誼甚篤,但王終棄她而去,直到王稚登七十大壽時,馬湘蘭竟集資買船載歌妓數十人,從金陵前往蘇州為他祝壽,“宴飲累月,歌舞達旦”,讓王稚登慚愧不已,但她自己竟因此而累得歸後一病不起,最終“強撐沐浴以禮佛端坐而逝”。然而這與她幾位後輩相比似乎也算不得什麼—她們有機會將自己的命運通過幾個大人物與曆史的命運相聯係,所以她們留下的故事或驚心動魄,或感天動地,或發人深省—她們很大程度上便是以此而既名重於時,亦名重於史的。

幾乎在所有史料與筆記中,就其外貌百言,“秦淮八豔”中有七位似乎都一律被描寫得一位比一位漂亮,大可與“閉月羞花沉魚落雁”有一比,總之都是絕色美人。而唯獨馬湘蘭除外。《秦淮廣記》中說馬湘蘭“姿首如常人”,可見她無論是在當時名重,還是後世能入“秦淮八豔”之列,靠的並不是姿色。

當然,其他七人為時、為史所重,也並非全靠姿色,除了所謂俠骨與氣節之外,她們或擅於書畫,或長於詩文,或精於音韻,或通於曲律……也基本屬於事實。不過我常常以為,這多少與她們有著姣好的姿色有關係,甚至有很重要的關係。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藝術這玩意兒評判起來是很容易愛屋及烏的,對一個人有了好感,你再看他(她)的藝術,有時總怎麼看怎麼好;反之,對一個人沒有好感,你再看他(她)的藝術,是怎麼看怎麼不好;更何況中國人,曆來就將“字如其人”、“書為心畫”等等奉為藝術評判的重要標準。“秦淮八豔”既然人一個賽過一個的漂亮,她們的筆下的墨跡丹青、她們唱出的音色旋律,自然哪會差得了嗬?這一邏輯似乎如同我們今天許多人對一些所謂“名人墨寶”莫名看重一樣—在他們看來,人家既能當那麼大的官,能幹那麼大的事,能出那麼大的名,能掙那麼多的錢,隻要動筆,那筆下墨寶哪能差得了嗬!然而這樣的邏輯事實上是荒唐的。

前麵提到無錫市博物館中現藏有一張董小宛畫的《彩蝶圖》,那畫我還真見過,在我看來藝術水平不過爾爾。因此,我常常覺得,在一些文人的筆記中,“秦淮八豔”的藝術水平多高多高,有許多時候更多是出於他們的有意無意地形容甚至誇飾。因此說句實話,對於“秦淮八豔”的藝術所達到的水平和高度,我曆來就不全相信那些史料和筆記上所載,盡管那也算是白紙黑字、言之鑿鑿。

然而,唯獨對於馬湘蘭的藝術水平我有些相信其不會太低,不為別的,隻因為她的“姿首如常人”。

作為妓者,“姿首如常人”實在是一種不幸。這注定了她必須付出比別人更大的努力才能生存自身。她的努力當然首先是能“巧伺人意”,其次便是要精湛藝術以藝娛人。

馬湘蘭成為“秦淮八豔”之一憑借的是她的藝術—事實上她成了唯一一位以藝術而進入“秦淮八豔”之列的,因此,她是其中的另類,她進入的意義,不但是豐富了“秦淮八豔”的成分,而且也提升了這個群體的文化品位—雖然這個群體原本是最為世俗的產物,原本它並不真正需要文化,更不真正需要品位。

據說馬湘蘭多才多藝,而尤以繪畫造詣最高,我們已知的最好證據是,當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連三次為《馬湘蘭畫蘭長卷》題詩,所題之詩今天還能從曹寅的《楝亭集》裏讀到。還有《曆代畫史彙傳》中,評價馬湘蘭的畫技時說她“蘭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襲其韻”。最重要的是,她的《蘭花冊頁》今天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的“書畫精品室”中。

什麼時候有機會,我一定要看一看她的這一本《蘭花冊頁》,但願藝術水平真的不會讓我失望。

我將“秦淮八豔”依次一個個寫下來,說句實話,我不得不承認,後麵幾位似乎並無多少“英雄事跡”或“感人故事”,她們名列“八豔”之列,實際上可能正是被魯迅批評過的“古人總喜歡湊個‘十景’‘八景’的毛病”的產物。然而,話又說回來,就是其他幾位,其“感人事跡”不也都相類似嗎?如今書寫曆史的暢銷書似乎一律都喜歡用“××那點事兒”的書名,我這裏也套用一下吧,所謂“秦淮八豔”不“就那點事兒”嗎?然而,數百年過去了,她們的“那點事兒”人們又總念念不忘—或許這正是她們“那點事兒”的價值所在吧!